
陳樹菊(1951年-)是一位台灣慈善家、台東中央市場女性菜販。陳樹菊多年來共捐出了近1000萬新台幣來作為慈善用途,包括幫助兒童和孤兒,以及建立圖書館等。美國《時代》雜誌和《富比士》雜誌分別將她選入了2010年最具影響力時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項目第八位和2010年亞洲慈善英雄人物第48位。2010年,她獲得了《讀者文摘》頒發的第4屆年度亞洲英雄獎和由教育部部長吳清基頒發的一等教育文化獎章。
(維基百科圖片)
台東縣長吃飽飯沒事幹?豐里橋變樹菊橋
由於國際知名的《時代》雜誌、《富比士》雜誌、《讀者文摘》在 2010 年都如此紛紛推崇台灣賣菜阿嬤陳樹菊,說陳樹菊是台灣人氣最「夯」、鋒頭最健的慈善象徵人物絕對不為過也。
於是到了 2012 年,台東市中華路橫跨太平溪的白色拱橋原叫豐里橋,改建工程將在三月份完工,台東縣政府發佈消息:
頒菜販陳樹菊善行! 台東市景觀新橋命為樹菊橋 (2012/01/10 發佈):台東縣政府邀請民眾幫這座兼具交通及景觀的新橋命名,最後台東縣長黃健庭拍板,決定命名為「樹菊橋」,希望愛心菜販陳樹菊的善行能永傳。... 台東縣長黃健庭決定以「樹菊橋」命名,希望這能成為台東的精神新地標。黃健庭表示,不知道還要多少年,台東才能出現像陳樹菊這樣揚名國際的人,希望她的善行不要被遺忘,因此,在取得陳樹菊同意下命名。
陳樹菊同意將豐里橋改名為樹菊橋
陳樹菊仍然健在,新橋以她來命名,事關肖像權與姓名權,當然必須取得她本人同意。
台東縣政府顯然已經取得台東賣菜阿嬤陳樹菊的同意,此事才能夠在 2012/1/10 拍板定案,然後向外宣佈台東市豐里新橋將命名為樹菊橋。
陳樹菊居然同意?令小肉球想起: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馬太福音 6:3)
小肉球必須說,恐怕是陳樹菊這老實人熬不過台東縣政府官員的遊說及纏磨吧,俺很難想像陳樹菊會同意,因為這種同意很不謙卑。人還活著,經常會過那座新橋,每次都瞪著自己名字「樹菊橋」,除非自我過分膨脹,尋常人會難受的慌!
這種同意等於敲鑼打鼓地說「我是大善人」。
「樹菊橋」終於撤名
台東雜音多 「樹菊橋」撤名(2012/2/18)
(民視圖片)
橫跨台東市太平溪的新穎鋼骨大橋,台東縣政府原計畫命名為「樹菊橋」,但近20名議員一面倒反對,加上地方有雜音,縣府決定沿用「豐里橋」舊名。
陳樹菊得知態度淡然說,「沒有意見」、「我也沒捐錢建橋,當初縣長要用我的名字,我就說不要」。台東縣長黃健庭原本態度堅定,原堅持新橋命名為「樹菊橋」,後來也讓步不再堅持。
台東縣政府一年多前配合太平溪整治計畫,拆除舊豐里(水泥)橋,重建長129公尺的鋼骨橋,4月將通車。縣府去年3月起舉行新橋徵名活動,選出31個橋名開放網路票選,去年底進行專家評選,由黃健庭裁定命名「樹菊橋」,以彰顯愛心菜販陳樹菊的善行。
當時即引發民眾質疑,「樹菊橋」並未進入票選前三名,票選熱絡的東旭橋、旭豐橋、東豐大橋反而未被選用,「那何必辦票選?」網路上還有人批,不該以橋名來消費陳樹菊。
台東縣議會日前召開臨時會,張國洲、謝明珠、林參天等十餘名議員,一致認為新橋命名為「樹菊橋」,極為不妥,要求黃健庭勿一意孤行。
議員們表示,揚善的方法很多,縣府不妨將仁愛國小(陳樹菊母校)更名為樹菊國小,但橋梁命名應與地方民意結合,且要有地方特色,台東市豐源、知本、大南橋都與地名有關,豐里地區有許多民眾反映新橋命名為「樹菊橋」難以接受,希望縣府三思。
黃健庭召集主管討論後,決定不以「樹菊樹」命名。縣府表示,如果美意引發社會風波,也讓成陳樹菊不安,不是縣府所樂見。有議員私下說,橋梁以在世者命名,亦不符合民俗。
這座跨越太平溪,出入台東市區幹道的橋,原本名叫「旭橋」,前次改建時改名「豐里橋」,決定重建後去年3月還舉辦新橋命名票選,排第一名的,還是「豐里橋」,「樹菊橋」則遠遠落後,排名第九,也就是說新橋應該不會叫「樹菊橋」。
至於陳樹菊本人,照常賣她的菜,因為她認為橋不是她捐錢蓋、也不住附近,所以新橋叫什麼名.她都尊重。
羅生門:陳樹菊究竟同意了沒有?
前面,台東縣政府發佈的消息明明白白地說,在取得陳樹菊同意下,已拍板定案取名為樹菊橋。事涉財產權,必須取得同意,取得同意就必須簽同意書,沒簽同意書就不能拍板定案。因此,台東縣政府應該沒有說謊,陳樹菊確實同意。
但是後來,台東縣政府又宣佈撤名,陳樹菊表示她沒同意,「當初縣長要用我的名字,我就說不要」,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呀。
我們中國人都有這個傳統的想法,台東縣議員講的沒錯,根據我們的民俗,橋樑不宜以活人命名--不祥咧,會折壽咧,小肉球從小也這麼想。按理,陳樹菊不會同意,這是任何鄉下阿嬤都知道的民俗想法。
那麼,就是台東縣府說謊了,根本沒取得陳樹菊本人同意了?
這是一個羅生門--無解!
台灣阿Q兄的意見
引用文章談談「樹菊橋」的命名爭議!(2012/2/18),台灣阿Q兄寫這篇文章是樹菊橋撤名的那一天。
我覺得這原是一件可流傳後世、褒揚善行、豐美鄉里,引為美談的事。確因隱藏在人性嫉妒心下的一些理由,給遺憾了。
小肉球覺得台灣阿Q兄率然將反對「樹菊橋」者打成嫉妒心作祟、狹隘,實在很不公平。沒有人嫉妒陳樹菊,俺敢說全台灣的人都真心誠意地欽佩她和喜歡她,但是:
(一)人還活著,不宜拿橋樑或其他建築以活人命名,總覺得不祥,會損壽。通常,人已入土,蓋棺定論之後,世人公評此人有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足為後人楷模,故而勒石呀,立碑呀,拿建築物命名呀,讓其功德留芳百世。
(二)陳樹菊仍健在,好好地、默默地、一如往常地賣她的菜與做她的善事,這種勉強她接受命名的舉動非常要不得,實為干擾她的積德行善與修行。
上頭說的「羅生門」,其實哪會是羅生門。陳樹菊是老實人,一堆子官員跑來遊說,講些她不懂的東西,講到她昏頭轉向,老實人到後來熬不過疲勞轟炸,就說隨便你們好了--俺猜極可能是這個狀況。
(三)她行善的範疇與豐里橋不相干,她做的是捐錢給孤兒院和學校。
(四)草山兄曾問(在http://blog.udn.com/meatball2/guestbook) "美國總統生前就蓋圖書館的好像很多吧",小肉球在此一併答覆。
沒錯,Gerald R. Ford Library 即為一例,但錢是他們自己出的或募得的,並不是公帑,他們高興建,就由他們建,一切合法合情合理,但仍然是挺噁心的事,對不對?自己給自己吹噓,自己希望自己留芳百世。美國大財團的負責人也愛這麼做,捐很多錢給名校建圖書館,然後把圖書館命名為自己的名字。這也合法合情合理,錢是他出的嘛,他是老大。
(五)第三世界獨裁國家常幹這事,威權國家也常幹這事,掌權人仍活著,拼命給自己頒發勛章不夠,還拼命拿自己名字給道路、橋樑、公共建築命名,真噁心死了。俺小肉球可是藍寶寶,國民政府遷台以後,全台灣大小城市主幹道必命名為中山路,孫中山是中華民國國父,已逝,俺認為合法合情合理,但是老蔣還活著,怎麼全台灣大小城市都有「中正路」呀,嘿嘿,實在太超過了吧!
(六)談談死後的命名:俺在美國的時候就很討厭他們拿總統名字來命名建築物, 例如甘迺迪機場。小肉球本人不討厭甘迺迪,也不討厭柯林頓,俺在美國是民主黨,覺得甘柯雖然好色,但政績很好,可是俺家那英國毛球卻是死忠共和黨,他討厭死了甘迺迪和柯林頓。小甘雖已死,把公共建築如機場命名為甘迺迪,讓一半的人民每看到那名字就討厭,唉,不像話嘛,還逼人家一輩子面對討厭的名字,真是太霸道瞭。
結論
樹菊橋,名字撤得對。
這位台東縣長如果真心欽佩陳樹菊阿嬤,就效法她的精神,好好致力於縣政,改善弱勢台東兒童的狀況,世間用不著他錦上添花,陳樹菊用不著一座樹菊橋成為台東之光。
豐里橋長128公里
以步行慢慢走約需200步
長或短需要用到鋼骨現代或美觀都行
從照片上可以看出那是小河水道或是條大河流
小貨車停在橋頭邊賣起布偶 那橋能大到哪
有此必要花?多多銀子改建?
重要是 不該 壞了自然毀了原貌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wilson4994/f_6189319_1.JPG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wilson4994/f_6430647_1.JPG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wilson4994/f_6430650_1.JPG
應該是 128 公尺?
怎麼不顧及周邊景觀!
俗到極點!
呸, 還敢說觀光呢, 連自己地區的主基調都沒奏出來.
台東是什麼? 特色是什麼? 民風是什麼?
都是一堆俗不可耐的庸官.
小肉球 於 2012/02/24 12:12回覆看到樓下肉球姨與威網友的回應
我自然憶及桃園中壢戶政事務所旁
通往中原大學的一座美麗典雅的石柱橋
竟硬生生被昏官在內側加了好幾道紅色圓拱鋼樑
說突兀 真TMD突兀到極點 !
這座如"廣島之戀"般的美麗橋樑
就這樣糊里糊塗給"上"了
這還不打緊
近些年各地橋樑上頭的昏官題名字體一年比一年大
搞大喜功搞到草木同悲瞭
我同意"樹菊橋"乃掩人耳目
且經過仔細盤算
於是陳樹菊差點被供了要命的生祠
對! 陳樹菊根本搞不懂這些!
簡直在欺負她.
小肉球是逛格子才知道這事.
真是太可惡了, 她哪知道自己被利用, 以及被利用後的 repercussions, 不是那麼簡單啦! 丟一個石子到湖子, 會一直一直有餘波, "受" 的人是她.
昏官欺負老實人!
小肉球 於 2012/02/24 12:08回覆這個縣官大老爺是個二百五
短短的一座橋需要用到鋼骨建造
那條河本來是美的不得了
這會兒原來有的自然景觀全被破壞
俺是每經過必開罵
不知道縣太爺是吃撐了還是那條河犯了他家風水
原來計畫用樹菊橋命名那是怕引人非議吧
總之 與善無關 撤了好
明天貼美得不得了給小肉球看
小肉球沒去過台東, 但是看到那座橋的照片, 一眼就認為那麼現代化的白色拱橋不適合陳樹菊.
新橋的造型太 "現代" 了, 小肉球認為它很不 "台東", 一點也沒有鄉土味道.
它很短? 看起來像很大很長的橋咧!
這些地方土豪, 只知道做米蟲
吃人民, 造橋要顧到周圍景觀!
她應該答應了, 沒有她的同意, 台東縣政府不可能 "拍板定案".
但台東縣政府又是怎麼樣取得她的同意呢?
如同樓下阿本伯所云: 藉地利之便勾纏.
她哪敵得了這些 "地頭蛇" 的滔滔不絕?
小肉球 於 2012/02/22 07:22回覆陳樹菊當初連時代百大的頒獎都不想去
她哪會在乎這蝦米勞什子"樹菊橋" ?
要不是老馬打電話來勾勾纏 樹菊不去百大
要不是台東昏縣令趁地利之便一堆人勾纏
樹菊何以樹菊橋 ?
樹菊不要生祠 樹菊只要做她自己
陳樹菊不是虛榮的人, 沒錯, 小肉球記得時代及富比士雜誌捧她, 她雖很高興, 並沒得意忘形, 本來並不打算親自去接受時代的頒獎.
台東市一座新地標式拱橋何其之重, 全台東人+觀光客天天過橋 "壓" 她, 真太不吉利了!
除此之外, 明年就要舉行縣市長選舉, 小肉球強烈懷疑現任台東縣長已經在盤算競選連任, 屆時, 他打算利用 "樹菊橋" 及陳樹菊的光環.
這應該才是他真正的想法吧?
小肉球 於 2012/02/22 07:19回覆你引用的新聞最後一段:「黃健庭說,希望從較大的格局為豐里新橋命名,而陳樹菊在台東市生活,這座橋也是台東市重要建設,從觀光角度來看,陳樹菊是國際級名人,若能吸引觀光客參觀一下新橋也不錯。」看來黃健庭想要藉由新橋名吸引觀光客帶動地方繁榮,雖然過於天真,但還是公共財,可批評的是短短的一座橋可吸引觀光客?是否「取得陳樹菊同意下命名」並不是重點,相信黃健庭有向陳樹菊探詢,也相信低調的陳樹菊不拒絕或者不置可否黃健庭的美意─吸引觀光客帶動地方繁榮。
日本經歷311大地震和福島核災後,開始流行「小確幸」,希望我們與政府也用心尋找「小確幸」,尤其人口流失與外移的台東縣政府須要更加努力。好事經常多磨,磨的是集思廣益、傾聽民意、體貼低調與揚善的方式,多磨後才成為不是強一人與眾人所難、一意孤行的美好事。揚善的方式也有很多,譬如新橋旁邊可設樹菊步道,因為是公共財不涉及「肖像權與姓名權」,也不至於引起反彈而折損美意。
早安, amisgin 兄. 那段新聞的最後一段, 曝露黃健庭的歪念:
(一) 他把陳樹菊當成什麼了!
他把陳樹菊這位默默行善的台東阿嬤當成政治工具! 他以為他說出道理來, 小肉球卻從這段話一眼看出他一肚子歪主意, 他 "物化" 了陳樹菊!
(二) 這不是 "天真", 這是 "可惡". 如此大喇喇地, 去利用一位單純老實的陳樹菊, 去消費她的 "媒體價值", 還擅自把她存在於媒體與民眾之間的慈善價值轉化成商業觀光價值.
他憑什麼! 他僭越! 他甚至在無意間侵犯到陳樹菊的人權.
讓陳樹菊變成觀光地標的這種舉動, 會侵犯到陳樹菊的隱私權, 絕對會干擾到她的生活作息, 而這是陳樹菊這麼純樸的人所料想不到的.
(三) 您提「小確幸」,也許網友不清楚它是什麼:
日本話, 典出村上春樹短篇小說, 意思是 "生活中微小但確切的幸福".
黃健庭身為地方父母官, 小肉球建議他少在陳樹菊身上動腦筋, 好好去建設台東縣, 否則明年縣市長選舉會丟官.
小肉球 於 2012/02/21 06:42回覆
這未來四年, 馬英九執政, 希望藍營政客爭氣一點!
怎麼最近都是藍委和藍營官員在搞這種無聊的飛機?
總統和立委選舉已過, 接下來就是地方選舉了, 地方官員要做事!!!!!
小肉球 於 2012/02/21 06:21回覆
如題
名不如實
老衣, 不要隨便輕薄陳樹菊. 小心犯眾怒!
她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好人, 人家的年紀已是阿嬤輩了, 她犧牲自己, 照亮別人, 只小學畢業, 一生未婚.
陳樹菊小時候, 父親賣菜為生,母親難產過世, 她代替母親開始賣菜,一手把弟妹拉把長大, 讓哥哥和弟妹成家立業, 本人至今未婚。
她皈依台東市海山寺, 是虔誠佛教徒, 吃素, 捐獻不限於佛教, 也捐給基督教孤兒院.
小肉球 於 2012/02/21 06:17回覆謝謝草山兄更正小肉球,美國總統卸任後愛給自己弄個圖書館,確實是您提出的,俺看到的地方是這裡訪客簿,原來您在台灣阿Q兄那裡也回覆了。
忙中有錯,感謝您更正,小肉球已經去修改文章了。
*我提這點是因為美國人這麼作,我們是否可以參考?--實是小肉球在美國就討厭他們這樣做。
*重殼蝸牛兄提到『順道一提 公園等 硬體設施的 地方首長提名 惹人反感 2012/02/18 22:25 可以的話 我覺得以後通通塗掉 拆掉
他們全 逾越 比例原則
掠 國家之美』
http://blog.udn.com/ROCgood/6129319?f_ORDER_BY=DESC&pno=3&#reply_list
小肉球覺得重點在公帑與私錢。如果是用公帑(即民脂民膏)做的公共建築,在命名上,最好避嫌。
草山兄,真噁心哪,真不要臉哪,咱們家附近,前前前任里長把個小小小公園以自己名字命名(不是在旁邊提名),他還活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已成事實。
對!還有變個花招在碑石提名的,新店市長曾正河(已下任)就愛這麼做。
請您別介意,小肉球真的很討厭政客這樣亂來。美國的公共建築如果拿總統命名,都是已經死蹺蹺的總統,並且以多數決通過,51 對49 也算多數決啦,少數只好服從多數,雖然恨得牙癢癢。![]()
自己掏腰包,就隨他去,反正錢是他出的嘛。
小肉球 於 2012/02/20 19:4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