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rpt:朱利安·巴恩斯的《透過窗戶》之〈移譯包法利夫人〉
2025/05/27 0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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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朱利安·巴恩斯的《透過窗戶》之〈移譯包法利夫人〉
繼續閱讀及分享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的《透過窗戶》。
雖然對於美國作家Lydia Davis的大名並不陌生,但她經常被讚美的翻譯作品,包含普魯斯特的Swann’s Way以及本書討論到的福樓拜(Gustave Flaubert)的《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依我個人的英文閱讀水準,還難以理解她的高度。但巴恩斯完全理解,也在這一篇文章〈移譯包法利夫人〉針對翻譯內容侃侃而談,有著相當多的舉例說明。
而回到翻譯這件事,巴恩斯同時提出一些觀點,頗值得一讀,以下摘要分享。
書名:透過窗戶
作者: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
譯者:郭國良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08
【Excerpt】
〈移譯包法利夫人〉(Translating Madame Bovary)
……
試想,你要第一次閱讀一部傑出的法國小說,但你只能讀你的母語——英語——的譯本。這本書本身已有一百五十多年歷史。你會怎麼辦——你應怎麼辦——你想怎麼辦呢?當然,辦不到。那辦不到的是什麼呢?首先,你可能會想讓它讀起來不像是“一個譯本”。你想把它當作本來就是英語寫的小說一樣來讀——甚至是一個對法國非常熟稔的作家寫的。你希望它在盡職盡責地展現出每一細微之處的同時,不要發出哐啷哐啷的聲音,把文本變成小說的展覽而不是小說本身。你希望在你身上同樣地感受到法國讀者閱讀時的反應(儘管你想要些許的距離感,以及探索不同世界的樂趣)。可是,又是什麼樣的法國讀者呢?是十八世紀五十年代晚期的,還是二十一世紀初的?你是想要小說有著最初的效果,還是想要被之後的法國小說渲染後的效果,或是被這部小說本身的影響所渲染後的效果?理想的情況是,你能夠瞭解各個時期的參考文獻——比方說,“特拉法加布丁”,或“無知的修道士”,或“馬修·朗斯堡”——且不需要旁注和腳注。最後,如果你希望這本書是用“英語”寫的,你又會選擇何種英語呢?簡單來說,在小說的第一頁,你是希望看到小男生查理·包法利褲子(trousers)上吊著的是背帶(braces)呢,還是想要他的褲子(pants)上繫的是背帶(suspenders)?這樣的抉擇和渲染都是不可改變的。(譯註:trousers, braces為英國英語。pants, suspenders為美國英語。)
那麼,我們就不妨想像一下理想的譯者是怎樣的:自然地,此人推崇這部小說及其作者,還對女主人公充滿同情;也許是位女譯者,她能幫助我們更好地把握那個時代的性政治;她的法語很好而英語更好,也許還有過一些英法互譯的經驗。然後我們來做重要決定:這位譯者應當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是生活在福樓拜那個年代的,還是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的?稍事思考後,我們也許會投那個福樓拜同時代的英國女人一票,她的譯文絕對不會出現年代誤植,也不會有別的不和諧的風格。如果她真是那個年代的人,難道我們不可以理直氣壯地想像作者會助她一臂之力嗎?讓我們進一步設想:譯者不僅認識作者,而且還住在他家,因此能觀察他說法語、寫法語的習慣。他們可能一起加工文本,直至完成。現在再讓我們往極限去想:這個英國女人可能會成為這位法國作家的情人——人們總是說,學語言的最好方式就是說枕邊話。
說來湊巧,這一假想曾經是活生生的現實。人們知道的《包法利夫人》的第一個譯本是朱麗葉·赫爾伯特的手稿。她在1856年到1857年間擔任福樓拜姪女卡羅琳的家庭教師。她很有可能是福樓拜的情人;毫無疑問,她教他英語。“六個月後,我就可以熟讀莎士比亞了。”他自誇道;他們一起把拜倫的《錫隆的囚徒》翻譯成了法文。(早在1844年,福樓拜就對他的朋友路易斯·德·科爾默南聲稱,他已經把《老實人》翻譯成了英語。)1857年5月,福樓拜寫信給《包法利夫人》的巴黎出版商米歇爾·利維,說:“只有在我眼皮底下完成的英語譯本才能讓我完全滿意。如果有譯本會流傳到英格蘭,我希望就是我看著完成的那個版本,而不是別的什麼版本”。五年後,他說朱麗葉·赫爾伯特的譯本是部“傑作”。可是,此時,這部譯作——還有她——已經從文學史中漸漸淡出。儘管福樓拜請利維安排朱麗葉到英國出版商那裡去工作,還確信自己已致函理查德·本特利父子的公司說了這事,但本特利公司的檔案裡並沒有這封信(可能是利維暗中反對這一主意,沒有依囑行事)。手稿丟失了,因而——或多或少——朱麗葉·赫爾伯特也就湮沒無聲了,直到1980年,赫米婭·奧利弗寫了《福樓拜和一個英國家庭女教師》,她才起死回生。
所以,英國讀者又得再等三十年——直到1886年,作者去世六年後,《包法利夫人》的第一個英譯本才出版。它也是一位女譯者翻譯的,叫埃莉諾·馬克思·艾弗林(她是馬克思的女兒——略具諷刺的是,福樓拜對巴黎公社持相當刻薄的態度),最近的一個譯本是由美國短篇小說家——也是普魯斯特的譯者——莉迪亞·戴維斯翻譯的。介於這兩個版本之間,大約共有十九個譯本,其中多數是由男性翻譯的。其中最有名譯者的當推弗朗西斯·斯蒂格瑪勒和傑拉德·霍普金斯。儘管斯蒂格瑪勒確實寫過一些小說——還用筆名大衛·凱斯發表過推理小說——但公平地說,戴維斯才是把這本小說翻譯得最好的小說家。這就產生了一個新疑問:你是願意讓一個優秀的小說家翻譯你的著作,還是願意讓稍微遜色點的小說家來翻譯呢?這個問題貌似很無稽,但其實不然。完美的譯者必定能把自身融入大作家的文本和作家本身中去。有著自己的風格和世界觀的“作家—譯者”也許會對必要的克己愁悒不寐;另一方面,把自己偽裝成另一個作家需要想像力,較為優秀的小說家或許更容易做到這點。所以,如果里克·穆迪告訴我們,莉迪亞·戴維斯是“美國最好的散文家”,如果喬納森·弗蘭岑說“現在很少有作家能使詞彙更加熠熠生輝”,那麼這會使她更好還是更差地將十九世紀法國的散文家變成二十一世紀的美國英語作家?戴維斯的短篇小說,通常只有兩三行或兩三頁長,明顯不及福樓拜的廣度和深度。它們各有千秋,有辛辣的插曲和銷魂的幻想,也有略微俏皮的雙行句。假如受到法國的影響,那也是後來才有的(故而,戴維斯的《沈著摩托車手的比賽》似乎受惠於傑瑞)。她的某些故事顯然是基於個人生活,而眾所周知,福樓拜的美學則建立在自我放逐之上。另一方面,戴維斯的作品兼具福樓拜式的種種特點:精練、諷刺和極致的控制感。假若簡樸克已、孜孜不倦的福樓拜是作家中的作家,那麼,最近有個美國小說家對我說,戴維斯就是“作家中的作家的作家”。該作家認為,她翻譯的《包法利夫人》可以被《花花公子》雜誌連載——封面上把它吹噓成“世上最具誹謗性的小說”——這不啻一大諷刺,福樓拜定會讚成此說。此書維京版(美國)的宣傳單上把愛瑪稱為“絕望主婦的濫觴”,雖然聽上去很時髦,但也沒有太過離譜。《包法利夫人》包羅萬象:它不僅是一部完美的虛構之作、現實主義的頂峰、浪漫主義的殺手、失意人生的錯綜剖析,且也是第一部既叫賣又招罵的偉大小說。
至少那十九個左右的譯者中沒人需要重新給它起書名。麻煩首先出在副標題上:"Moeurs de province"。你可譯為“Provincial Manners(外省習俗)”(馬克思·艾弗林),“Life in a Country Town(鄉村小鎮生活)”(霍普金斯,1948),“A Taleof Provincial Life(外省生活的故事)”(艾倫·拉塞爾,1950),“Provincial Lives(外省人生)”(傑弗里·沃爾,1992),或者"Provincial Ways(外省之道)”(莉迪亞·戴維斯)。據我所知,沒人採用《米德爾馬契》中類似的副標題:“外省生活研究”。有幾個版本——甚至包括弗朗西斯·斯蒂格瑪勒(1957)的譯本——乾脆就把它刪了。副標題看起來既煩人又老套(因此目前企鵝版的《米德爾馬契》省略了艾略特那五個輔助性單詞),但省略似乎有點不當。很多譯者(或出版商)也省略了小說的下一句話:“獻給Maitre Sénard”。當小說還在報刊上連載的時候,它幫助福樓拜免受來自道德權威和宗教勢力的無端指責。莉迪亞·戴維斯,這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求全主義者,保留了獻詞和輔助性詞語,更重要的是,她還保留了第一個版本中福樓拜給文學夥伴路易·布耶的獻詞。不過,此處譯者進入了一個小小的學究世界,因為這涉及順序的選擇:就原真性而言會首選初版,該版以給布耶的獻詞(事實上是排版出錯了)起始,而從理智考量,1873年的修訂版更受青睞,它由給Sénard的獻詞開篇。
然而,翻譯不僅關涉擺弄學問,也關涉全面而節制地運用語言想像。最平實的句子也險象環生,可有的選擇往往只是損失的程度不同而已。所以,莉迪亞·戴維斯花了三年時間來翻譯《包法利夫人》就不足為奇了——有時候,翻譯一本書跟寫這本書要花同樣長的時間,有的甚至更長。約翰·盧瑟福翻譯了萊奧波爾多·阿拉斯的《庭長夫人》——相當於西班牙的《包法利夫人》——據他估算,這部權威的譯本耗費了比寫這本書還要多四倍的時間。“翻譯是件很奇怪的事情,”他在引言中說,“明智的人無疑會退避三舍。”
……
葡萄酒品嘗和葡萄酒寫作中有個略微矯飾的術語叫作“口感”。(這也有點令人困惑——如果不用口品嘗的話,你還能在哪兒品嘗呢?難道用腳不成?)《牛津葡萄酒指南》把它稱為一個“非特指的品鑒術語,尤其用於紅葡萄酒品嘗,用來描述其屬性,比如‘潤滑度’,這是在口腔表面產生的感覺”。翻譯也有相似的“口感”。上世紀或者更早之前,翻譯的總體趨勢是捨“達”而取“信”,捨追求散文流暢的闡釋性,而取經得起細讀的忠實性——享受單寧吧!——這種忠實性旨在與原語亦步亦趨。現在我們已不再使用“英語化”這一動詞——它聽上去有“專有的”感覺,甚至有點“稱帝”的意味——但是,福樓拜第一次被翻譯的時候,人們還在這麼使用它。因而,《薩朗波》於1886年在倫敦和紐約首次出版時(同一年馬克思·艾弗林的《包法利夫人》英譯本也問世了),在扉頁上它被描述成“法國的謝爾頓”,被“英語化”了。這一避免“英語化”的過程在上述所引的總結查理成長(長大)的版本中可以看出。同樣,在契訶夫作品的翻譯中,康斯坦斯·加內特被羅納德·辛格雷所接替。是被接替,而不是被取代:我們有些人依然在讀加內特的一個個譯本。這主要是因為這些譯本能即刻穿越時空,給人造成了一種錯覺,彷彿自己是當時的一位讀者,而不是當下的讀者,通過精密光學儀器在審視很久以前寫的文本。不過,也許某種不一樣或另外的東西在進行:一種銘記吧。我們讀的經典小說的第一個譯本,就像我們聽到的一曲經典音樂的首版錄音,就“是”那本小說、那部交響樂。後來的演繹者也許對語言把握得更好,或者用其時特有的樂器來演奏那一樂章,但最初的版本總是佔有先機。
……
比較《包法利夫人》的幾種不同譯本,其目的並非要觀察累積的過程,一個漸進的、最後勢必走向篤定與權威的過程(除偶爾摒棄謬誤之外),而是在凝視一連串近似值,一系列溶解。不然的話,怎麼每個法語單詞都會有不同的英文譯法呢?
……
戴維斯版的《包法利夫人》語言細緻,風格現代,用的是通俗易懂的美語。往好裡說,它傳達出了福樓拜這部小說行文的謹嚴準確(某些人卻認為它乾巴巴的),而它在句法上與法語原文亦步亦趨,有時讓我們更加貼近福樓拜。往壞裡說,它使我們離英語太遠了,結果我們更關注戴維斯對福樓拜文字的處理而非福樓拜的文字本身。這樣的缺陷或許源於既尋常而又不可思議的原因:缺少對被譯作品的摯愛。在《泰晤士報》對她的採訪中,莉迪亞·戴維斯解釋道:
他們要我翻譯福樓拜的作品,而你很難對又一部所謂的巨著說“不”。事實上我並不是很喜歡《包法利夫人》。我覺得福樓拜的語言很有趣,但就一本書而言,我倒不會說我對它很有熱情……我喜歡有思想有感情的女主人公……嗯,我沒覺得愛瑪·包法利令人欽佩或討人喜歡——福樓拜也是這樣認為的。我做了很多人們認為譯者不願做的事情。他們認為:“她喜愛《包法利夫人》,她把法語版讀了三遍,她一直都想譯它,還催出版商再出個譯本,況且她做了所有的背景閱讀……”但這都不是事實。
(I was asked to do the Flaubert, and it was hard to say no to another great book – so-called. I didn’t actually like Madame Bovary. I find what he does with the language really interesting; but I wouldn’t say that I warm to it as a book … And I like a heroine who thinks and feels … well, I don’t find Emma Bovary admirable or likeable – but Flaubert didn’t either. I do a lot of things that people don’t think a translator does. They think: ‘She loves Madame Bovary, she’s read it three times in French, she’s always wanted to translate it and she’s urging publishers to do another translation, and she’s done all the background reading …’ but none of that is true.)
也許,這多多少少道出了譯者完成譯事後的快樂心情,就像復員軍人——整整三年時間,她艱難跋涉,橫穿被佔領的法國,終於活著走了出來,難怪她把帽子拋向天空。不過呢,莉迪亞·戴維斯說愛瑪·包法利沒有“思想”和“感情”,這是什麼意思呢?整本小說講述的全是(錯誤的)思想和(虛假的或不智的)情感導致的種種危險。也許,她的意思是愛瑪“不以我認可的方式思考或感受”。至於她抱怨愛瑪並不“令人欽佩或討人喜歡”,這聽上去就像是書友會上最為司空見慣的非議。戴維斯版的《包法利夫人》表明,即使一本書沒有引起你的共鳴,你也可以譯出一個令人較為滿意的版本。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翻譯不僅需要精通技藝,還需要想像力。如果你想要比較灑脫的翻譯,斯蒂格瑪勒的版本是最好的;如果想要更嚴謹的版本,那就看沃爾的譯本。也許有一天,朱麗葉·赫爾伯特那湮沒的“傑作”會重見天日,那麼,我們就可以將它與後繼者做一比較——看看後繼者們遜色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