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忠因誹謗罪,被判刑八個月,目前在法務部南投看守所服刑。』
說起李文忠其人,板主跟他不熟,除了曾寫過兩篇評論,【呼籲李濤別再消費李文忠!】【司法他人之手症 李文忠拿和平獎】,看過一趟政論節目,小董董智森談李文忠辭掉立委,家境甚差,一雙子女又年幼的那段...今天看到這則新聞,鼓起勇氣再寫一篇,
有人說:「板主,有那麼嚴重嗎?」這裡,趁便奉勸一下寫政論當消遣的同好,如果只是風花雪月,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那種,可以麻痺人民的思考與精神,那就儘寫不妨,多多益善。或者是類置入性行銷,做為執政黨司法之下,買收媒體外圍,搞抹黑,鬥臭在野人士,幫執政者失政失德擦脂抹粉的,這種也可暢快的寫,不過最好記得去申請酬勞,以免被當笨蛋...媒體和司法,都是有給職的。
但是當您是站到執政者的對立面,又不是如黃創夏,南方朔那一流,有了名氣當天然屏障的,那麼,用字遣詞就得萬分小心,啊,這種評論著實難寫,有的時候,單單只是引述報紙或週刊的文字,就會被貪官污吏以誹謗罪相繩,司法伺候,這種事情,尤其是選前最為常見,請看..
早到的清白,謝謝台中地檢署!
看懂這整段,爛到頭長瘡腳流膿,二三審打爛一審,自己把自己嘴巴打爛,還能咬人關人的爛司法沒?有人說:「板主,那個三審說『李文忠的言論屬於「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是甚麼意思啊?」這是用來坐實李文忠的誹謗罪用的,你李文忠把司法還沒判完有罪無罪的案子拿來當成事實講,這叫陳述假的事實,就是誹謗,跟發表評論的言論自由無關,
嘻嘻..
「唉,板主,這又有啥好笑?」喔,我只是想,萬一我拿一審的判決來陳述,會不會被二三審以「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判成誹謗抓去關呀?看到狗咬自己尾巴,拼命繞著圈圈,實在難忍住笑。
「啊,那這個問問也有事的網友呢?」他現在已經沒事了,天幸咱們這套侏儸紀死光死絕的恐龍爛司法,尾巴被咬流血,要隔好幾年,大腦才會發現『咦,我是怎麼失血過多死的?』電腦網路連線不良,法官判決只好全憑一己好惡的自由心證胡扯瞎掰,也沒有哪個法官自認掰輸其他法官,需要參看別的法官判決定讞案例的..還好這個網友也不叫「李文忠」,否則,光是抄報紙的,這也該叫做『陳述事實』,只不過是虛假的事實,真正的事實呢...瞧,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按:請參【阿扁果然沒貪污 謝謝寶貝馬總統!】)
好一個『並未違法』,這真是馬總統全民司改,要正派、要清廉、要勤政、要愛民,把自己變成可以讓人尊敬、感動對象的重大的里程杯。
台中市前議長,這一會子不是已經宣判,拿了人家電玩店的兩千多萬,是台灣爛穿肚爛壞腸的黑心司法特許發出的合法許可,完全不是貪污,不多拿一點,還真是對不起自己..
這些台中市的電玩店,酒店和準備日後再多燒死一些市民的夜店,沒按時交規費的,現在知道該死了沒?
這個網友,看懂板主這裡要傳達的意思嗎?有人說:「板主是要他,如果不想拿錢罵在野黨,那就談談風花雪月就好嗎?」哎,這種人要是能聽勸,也不會上地檢署搞這麼一趟。板主真正的意思是,別批評執政黨裡,那些不入流的小貪小盜,那種在上位的,雖然同樣是虺蜴為心,豺狼成性,總還是有點要臉,不至於下流無恥,搞些下三濫的小人步數..
好比李文忠在參選南投縣長的時候,已經跟偉大的國民黨對手在誹謗賄選案纏鬥數回,很有經驗了,這趟咱們來看看李文忠的指控...「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同遊峇里島的目的,主要是要處理二件事,一是搞定砂石利益,第一是要搞定議長和副議長人選」
有人嘆了口氣:「唉呀,板主,你是頭殼壞去嗎?李文忠這趟還是有事,又給南投縣長李朝卿告成誹謗了啊!」
咦,不對呀,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這裡頭的吳敦義,是個跟行政院長同名同姓,李朝卿的小弟嗎?還是跟江欽良一樣,是個比江欽良還大尾的更生人呢?
有人不解:「這樣子說法,有甚麼不對嗎?那吳敦義,確確實實是行政院院長的那個吳敦義啊」
那麼,如果把吳敦義的名字換一下,換成馬英九,南投縣長李朝卿、馬英九和江欽良等人,如何如何,會怎樣呢?
「板主,別逗了,馬英九怎麼可能會跟更生人還很大尾的,廝混在一起?」不,您想岔了,我是說,南投縣長李朝卿是何許人,有比馬總統還大嗎?哪有人把大官放在小官的後頭,這要在古代,順序寫錯,可是欺君重罪,要殺頭的。
有人懂了:「所以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同遊峇里島的目的..這一段話,應該改成行政院長吳敦義,李朝卿和江欽良等人,如何如何..這樣才對。」那可不,不信去翻看當時各家媒體的報導,看是談吳敦義跟黑道出遊的問題多,還是談那個誰...啥?李朝卿,他是誰啊?
誰管他跟誰去玩啊?他要上壹週刊還是蘋果日報,說不定捧大把鈔票買廣告,人家還不肯刊呢,再問一遍,
誰管他跟誰去玩啊?他能喬砂石利益嗎?還是,他有偌大本領,搞得定議長和副議長的人選呢?
全台灣,哪個縣市的議長和副議長,是區區一個縣長喬得來的?
李朝卿這個何許人,以為人家是指他去喬的嗎?這個年頭,招搖撞騙的詐欺集團很多,板主從長眼睛,也沒見過有哪個縣長這麼厚顏無恥,把自己假裝成馬總統,去喬事情的。
「唉,唉,板主,您想岔了,當天出遊的,是吳敦義,不是馬總統」
那就對了,人家吳敦義,堂堂行政院長,下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彼時國民黨專責調和鼎鼐,兼籌並顧的大掌櫃秘書長,這一會子,是被誰當成死人了,要喬事,輪得到那個誰..啥?李朝卿嗎?
有人猜說:「會不會是那個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在作怪,不是候選人,這..很難告得成」
有個人掉了把鑰匙,在路燈下找了半天,一旁路人好奇『先生,您找甚麼呀?』我找鑰匙啊,『我幫你找找』又找了小半天...『先生,您確定鑰匙是掉在這兒嗎?』不,不,是掉在那一頭,『唉,先生,那您不是整人冤枉?鑰匙掉那,該往那兒找啊』可..可是那頭沒路燈,沒有光啊!
要有光!---上帝。
既然如此,請吳敦義自個兒出來告,您不是要參選副總統嗎?李文忠講的「南投縣長李朝卿、吳敦義和江欽良等人,同遊峇里島的目的,主要是要處理二件事,一是搞定砂石利益,第一是要搞定議長和副議長人選」,誰有那個本事,那種偌大的權力來喬這麼重大的事情,不是講你吳敦義,堂堂行政院長,下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前國民黨秘書長...還有講誰呢?
馬總統嗎?
嘆曰:
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黑道冶遊大院長,全民謝謝馬總統!
馬總統,多謝您給咱們台灣人挑了這麼個大好人當副總統,呵
備註:李文忠的這個案子,不叫司法追殺。像宋楚瑜那種,一直被司法騷擾,一肚子怨的才算。李登輝別說殺,連追都不算,頂多只是司法呼氣,吹風,或者打嗝,放屁。李文忠者,不介不取,看阿扁不爽,邦無道,穀,恥也。月薪四十萬都可不要,立委名器也不顧。敢問他有拿哪個電玩店兩千萬嗎?不過是選個縣長,先被選立委時的官司,關了八個月,三年不得參加任何選舉,才要放出來,又被選縣長時的國民黨偉大對手告誹謗,
在港劇大時代,丁蟹是怎麼對付方展博一家子的,那個叫做霸凌,凌遲式的施暴,讓方家生不如死,對,就是霸凌,司法霸凌。咱們這個恐龍司法,可以給更生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再判收兩千萬的前市議長合法貪污無罪,卻對揭發吳敦義跟黑道出遊的李文忠,趕盡殺絕,一路霸凌到底..
不亦悲夫!
民進黨這麼多先賢先烈,當初被抓被關被殺哼都沒哼一聲。
李文忠被判刑就大大方方去服刑,也沒跟你吱吱歪歪的扯白爛。
民進黨根本不在意李文忠的死活,只有版主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拿來做文章。
只有阿扁,民進黨有史以來,只有一個阿扁,
被贓到收錢洗錢好幾億,還有臉東拉西扯,還有臉要減刑,
民進黨先賢先烈的臉都被你丟光了。
還好民進黨先賢先烈也都死光了,
要是陳定南還在,看到民進黨出了這俗仔,恐怕要羞愧而死。
幸好現在民進黨剩下的也全是無恥之徒,
跟阿扁搭配很相襯,不會覺得丟臉。
版主你別笑死人了,
台灣之恥現在在那邊講說民國百年不減刑說不過去,丟不丟臉啊。
之前下台就趕快去辦護照,
之後又是上書美國請美國行使對台軍事管轄權來救他,
又要美國法院傳他到美國去出庭作證,
為了自己想脫身隨便就把台灣給賣了,這叫敢被抓去關啊!
民進黨要感謝特偵組把這台灣之恥抓住啊,
要是讓台灣之恥流竄到美國去丟人現眼,民進黨一萬年都別想翻身啦。
我要是國民黨,當初就故意讓阿扁潛逃到美國去,
以後選舉只要播一播阿扁在美國和王又曾一起喝酒的新聞,
就算政績再爛,民進黨也會輸到脫褲子都不夠輸。
1.只要泛民進黨的被起訴,就是政治追殺。
2.只要判泛民進黨的有罪,就是政治干涉司法。
3.只要判泛民進黨的無罪,就是司法還他公道,絕無政治干涉司法。
4.你繼續做夢吧,最後還是免不了被抓去關的。
我之前很好奇,國民黨上次被踢下台,怎麼沒幾個貪官弊案被辦?
全世界都知道國民黨貪官比狗多,弊案比民進黨的多,
是民進黨太無能還是我們誤會國民黨了?
後來才知道,阿扁把李登輝的案子壓住,去探病的時候拿來勒索他,
原來是這樣所以國民黨的弊案都沒爆出來喔。
所以民進黨不停的喊政治干涉司法,
因為民進黨執政時就是政治直接指揮操作司法,
所以打死也不信國民黨沒干涉司法吧。
老實說我也不大信,
不過追殺民進黨的貪官,我絕對支持,
跟版主只追殺陳肇敏,遇到民進黨貪官就開始講人權是不一樣的。
追殺貪官,不管是哪一黨的,全都殺,給他死!
就在最近有多起台灣黑心詐騙集團在中國詐騙中國人民而被捕都被判重刑時期,對前陣子詐騙中國人六億多元的台灣黑心詐騙集團成員十四人回台受審,依以往經騙送錢給法官將會判無罪,己有前例。奇怪的是在中國詐騙中國人的台灣詐騙集團依中國法律判刑,在菲律賓詐騙中國人的台灣詐騙集團卻可以回台受審,台灣的法官是收錢判無罪的,己有前例,舉世皆知,為何那麼多在中國境內詐騙中國人的台灣詐騙集團卻不能回台灣收買法官判無罪呢?
由於大陸民眾損失慘重,甚至有民眾寫信給刑事局,希望我國警方能協助抓到這些騙子,因此兩岸警方的壓力頗大,大陸公安雖偵破這個詐欺集團,但民眾損失的金錢仍無法追回。這些錢全都被運回台灣,想必到時是拿出來行賄台灣法官,反正台灣法官收了錢就會判無罪,這是舉世皆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