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判10年以上?郭正亮揭圖利嚴重性:要做功課
北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京華城等案開庭,柯文哲否認犯罪,還大罵檢察官「不要臉」,甚至一度哽咽到講不出話,熱議不斷。前立委郭正亮強調,這有政治上的鼓舞,但是官司還是要做功課,否則像林姿妙判12年,收賄也沒成立;但圖利不能開玩笑,可能判10年以上。
這個名嘴是政治專業,但對司法的認識太淺薄,以至於兩個結論都說錯。第一,他以為沒金流就沒法判貪汙?
錯!
前交長郭瑤琪驚傳主動脈剝離 加護病房觀察中「病況危急」
【中央社/台北23日電】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收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因病持續保外就醫,今天傳出郭瑤琪因主動脈剝離,送往新光醫院搶救,院方晚間證實此事,完成手術,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
這個前交長是怎樣的貪污故事呢?
茶葉罐藏60萬 前交長收賄判囚8年定讞
檢調後來前往郭瑤琪住處搜索,僅搜到茶葉罐未找到現金,李氏父子坦承送錢(因不違背職務行賄無罪,均獲不起訴),但堅稱是好友間單純送禮,而郭瑤琪始終否認收到錢。檢方偵辦後將她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8年。一、二審依李家父子證詞認定郭瑤琪有收錢,但兩萬美元可能是李清波為與郭瑤琪維持良好友誼,單純餽贈,雙方沒對價關係判郭瑤琪無罪。
也就是說,郭瑤琪被司法一二審唬了,是沒金流重判貪污罪八年的典型案例。我來翻成白話,一開始司法就只有汙點證人的證詞,也真的查到空掉的茶葉罐,但始終找不到金流。郭也從頭到尾都不認收錢。於是進到一審,司法說這麼大的案子,哪有可能只收一點點錢,沒對價,貪汙無罪。郭此時可能還不相信,但二審時又說了一模一樣的話,郭這時就信了。「反正都貪汙無罪了,不如把有收錢這件事認一認」。我猜郭都當過部長,不至於這麼笨,最後可能還是沒認。可是更審時,法官就說郭認了有收錢,或者是不管她有認沒認...
幹嘛判她無罪時,她不上訴說她沒收。那就是默認了。
這樣大家有沒有聯想到另一個貪污判無罪的案子,當時有人以為女助理幹嘛這麼傻...
高虹安助理王郁文涉貪獲緩刑 委屈不認罪已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期間因涉詐助理費被判刑7年4月,其辦公室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也因貪汙466元被判刑2年、緩刑5年,王郁文坦承這個判決讓她覺得委屈,經連日考慮,已在本月14日提起上訴。
喔,是判緩刑,也是不用關。萬一這女助理傻傻地不上訴,下一審搞不好就說:啊哈,你上一審沒上訴,就是認有貪汙,緩刑取消,那就貪汙罪判刑定讞,說不定還要關個八年哩。
不過郭案是八年前,或更早前,司法黑暗的時代。名嘴說的也不能說全錯,沒金流確實不能判貪汙,但萬一柯文哲也同郭瑤琪一樣被司法一二審騙,以為沒貪汙,不妨把收錢認一認,那就成立沒金流貪污罪囉。
第二的錯,是圖利。我可以保證圖利無罪。只是不敢確定是第幾審定讞時才會判,畢竟年輕的法官常在一二審,對法條認識沒那麼清,底下先把法條列出來:
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柯文哲圖利無罪的關鍵,在「因而獲得利益者」這七個字。好的,鄉親,柯現在被告圖利的是誰?是京華城,或沈慶京是吧。那請把京華城的財報拿來看,或是查沈慶京的金流也行,看京或沈,有因柯圖利這個案子,成為「因而獲得利益者」嗎?賠到公司都快掛了,還獲得甚麼鬼利益。
證畢!
光說不練假把式,拿個司法判例來練練,
陳明文二審為何圖利仍無罪 檢追訴洩密被判半年?
2017-09-26 20:04聯合報 記者周宗禎╱即時報導
林志英解釋,圖利罪成立必須圖利對象有實際獲利,本案圖利不成立是因會計師詳細鑑定後,確認陳明文雖洩密給承包公司協助得標,但業者承包此工程結果反而出現虧損。
綜上可知,柯文哲既沒貪汙也沒圖利。看到這麼討厭的人只犯了區區不用關的小罪,我也很氣。可是我雖然討厭柯,但我更愛真理。
郭瑤琪主動脈剝離急送醫 經一天葉克膜搶救無效中午前拔管
想當年當部長,過手建設動輒百十億,豈會貪汙個60萬?這個叫沒有對價的..就算收錢也不是貪汙。郭九泉之下一定還在抱恨,當初就是這樣被一二審法官們騙了,沒針對「就算收錢也不是貪汙」的假設有收錢上訴到底,被更審成默認有收錢的貪污。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