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屆部落客百傑賽一路走來風雨不斷,標榜的是以電腦揀土豆,結果卻令人高度懷疑,躲在主辦單位機房裡的,只是一兩位領時薪、敲計算機的辛苦工讀生
,而非什麼高科技產物。決賽名單經一番波折重新公佈,UDN格友大有斬獲,儘管難免五味雜陳。有些夥伴還要走完全程,但比賽過程諸多缺失有目共睹,譙幾聲應該也不致影響心情。
開賽以來的種種怪象,充分顯示主辦單位的不成熟與不專業。最新最扯的,是剛出爐的決賽入圍名單「不算」,作廢重來,因為「成績算錯了」。不知道任何比賽出這種包,主辦單位的公信力將置於何地;參賽者即使入圍得獎,也將蒙上一層疑雲,難有榮譽感之可言,真正情何以堪
。
種種怪狀,舉其犖犖大者:

以上無異宣告主辦單位以電腦揀土豆的徹底失敗。失敗的原因,不僅是系統設計功力之不足,更在於態度的馬虎隨便,連最基本的正確計分都做不好。分數不能即時反映,沒有關係,但一定要能「及時」公佈「正確」的資訊。不論任何原因,分數排名亂跳歸零,都顯示系統設計者或操作者,若非無能,就是漫不經心。最後在決賽名單出個大包,只能說理所當然、事所必至。
此外,與主辦單位無關,卻也引發風波者,包括贈禮抽獎換票,以及UDN統讚區等。後者餘波盪漾,不甘心的不時會上官網叨唸。第一次公佈決賽名單,群情譁然,有人又來翻這老梗,說S-Rank被玩殘了。以下是我的回應,略表對比賽及所謂S-Rank的看法,暫結本文。更深入的探討,以後有時間再說。
有人掉了句太史公的書袋,我加一句比較淺顯的:「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送給主辦單位。
挑明了說,S-Rank那是被玩殘的,它本來就殘缺不全。做為比賽的計分系統,不時突槌,漏洞百出;只要想玩它,幾乎沒有不得逞的。網路時代以來,很少看過需要週休二日的程式;成績不會是請工讀生用手算的吧?
我知道以總獎金不過區區廿萬出頭的比賽,不太可能花太多預算在軟體的開發維護上。但既然要用電腦揀土豆,至少不要表現得連土豆都不如。主辦單位該加油啦!
後來有人回應,大意謂:「若覺比賽不好,可以提建議,而不是玩殘它。」這話說得好。我對主辦單位唯一的建議,就是引刀自宮,砍掉重練。爛成這樣,不罵人就算有修養,有什麼可建議
。
比賽規則不夠好,可以提建議,不爽可以不玩。比賽執法的公平與否──在這裡是電腦系統的工作,則是主辦單位應盡的管理人責任,做得不夠好,就該批評。老實說,我認為S Rank是被主辦單位玩殘的;動員灌票這種事,根本是主辦單位默許,正中其下懷。你以為人家花幾十萬搞人氣比賽,是為了成就幾個部落客的功名嗎?別傻了。
像抑制灌票,只要有心,沒有做不到的。莫說如Google的AdSense,要發錢給部落客的時候,有效點閱看得死緊;就連免費的流量分析網站,也會用種種手段,區分點閱有效與否,以昭公信,不然沒有廣告主願意採用。主辦單位真的做不到嗎?好啦,如果預算只夠請兩個工讀生撐完比賽期間,那就蠻困難的。果真如此,下回何不改請幾位,只要付車馬費的評審,就算了。
比賽不是請客吃飯、辦家家酒。明訂規則維持秩序,是主辦單位的基本責任。這場比賽規則糊塗(顯例是那個可笑而不知所云的「專業力」),朝令夕改,與賽者自然各顯神通。任何比賽都會有人取巧,作為裁判不能明察秋毫,又無力制止,甚至低頭默認,根本自己飯桶,怎能怪別人把它玩殘。還是那句話:「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用辦家家酒的心態搞比賽,一旦不照它的糊塗規則走,就伸腿瞪眼不知所措。膚淺幼稚,完全無法令人同情。
(不好意思,照片雖然新,卻是拍糊的,只好加工一下。對不起辣妹,我自減一分專業力好了)
2012.6.25補充:
部分參賽者分數激增,其他紋風不動,導致名次大地震。官方解釋是「算錯了。修正中」
2012.7.30補充:
沒想到頒獎典禮還能有怪事:現場只有長官評審廠商代表有座位;其他部落客,無論參賽入圍得獎,抑或純粹捧場,全體統統罰站!不會連椅子都租不起吧
!有人說這叫始終如一。我覺得不僅做事潦草,連做人的態度都很糟糕。好在決定不去,真是大大的有先見之明,可謂「仙角」
。
但參賽者大多費心盡力
主辦單位若真有缺失
應該有人嚴正指出
推薦你的"嚴正" ^^

很懷疑土豆有什麼專業能力,來判斷大家的專業力哩。S Rank一路走來,都像一隻跛鴨,不需要玩它,就已經是殘的了。
至於關鍵字,我只是順著主辦單位的提示發揮。計分程式是否真這樣做,或者想這樣做而實際做到沒有,都是疑問。其實我一直懷疑,比賽期間程式在不斷修改,來因應一些離譜的狀況。改著改著豬羊變色,也是有的。![]()
因為第三屆第四屆我都得獎
對部落客百傑還有期許
才毅然的投入這場戰場
沒想到是這麼莫名其妙的比賽
有一種誤上賊船的感覺
我再怎麼努力專業分數都低於同儕
最低時竟只有9分
直到昨天才突破13分
難怪這場戰我會打得這麼辛苦
都已辦到 第五屆了
為什麼 又像是新鮮人 新手辦活動
軟 硬體都是問題 ??
應該是 這屆 的主辦單位( 主事者,執行者 ) 有問題
Jeff & Jill 於 2012/06/13 01:38回覆太不慎重了
不如不比賽
既然參加了
就走到底吧
Jeff & Jill 於 2012/06/12 12:4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