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看了BBC 新聞才知道,原來是全英國 (當然不包括蘇格蘭) ,第一次選舉警察與犯罪委員, 投票率超低,平均不到二成,但賦予委員權力超大。 我第一想到是學習美國民選警長,真是太喜歡BBC的解釋新聞,連我的問題都解答了,BBC說, 美國大多數的警察委員都是市長直接任命的,美國民選警長sheriffs,只在 villages執行法律。 所以英國不是抄美國的。
這種委員 commissioners做什麼呢?好像可以參與指定警長工作,可以制定警政的優先政策,更考慮到地方的需要,決定預算執行的優先順序等,權力不可謂不大。 全國各地投票率都只有一成多,可見英國人的冷漠,對我們更是不相關,唯一就是哈魯賺到一天假, 我們趁機去吃了第一次在英國吃的法國大餐。 有興趣的,可參閱http://www.bbc.co.uk/news/uk-politics-19504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