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報章看到「嚴刑峻罰」一詞,這個詞和以往所熟知的「嚴刑峻法」不同。對於這兩個詞語,辭典的定義為何呢?民眾使用的情形又怎麼樣呢?請看本文介紹。
(一) 嚴刑峻法
嚴刑峻法的注音是ㄧㄢˊ ㄒㄧㄥˊ ㄐㄩㄣˋ ㄈㄚˇ。詞義是嚴厲的刑法。嚴刑峻法一詞可加以分拆來看,說明如下:
(1) 嚴刑:注音是ㄧㄢˊ ㄒㄧㄥˊ。詞義是嚴酷的刑罰。
(2) 峻法:注音是ㄐㄩㄣˋ ㄈㄚˇ。詞義是嚴厲的刑法。
(3) 嚴峻:注音是ㄧㄢˊ ㄐㄩㄣˋ。詞義是嚴厲。
(4) 刑法:注音是ㄒㄧㄥˊ ㄈㄚˇ。詞義一是關於犯罪與刑罰的法律,即規定何種行為為犯罪及其應處以如何刑罰的法律;詞義二是行刑、體罰。
(二) 嚴刑峻罰
嚴刑峻罰的注音是ㄧㄢˊ ㄒㄧㄥˊ ㄐㄩㄣˋ ㄈㄚˊ。辭典查無此詞。嚴刑峻罰可加以分拆來看,說明如下:
(1) 嚴刑:注音和解釋同上。
(2) 峻罰:注音是ㄐㄩㄣˋ ㄈㄚˊ。《國語辭典》查無此詞,但該辭典在兩個詞條的舉例當中,有用到「峻罰」一詞,分列如下:(A)滿門抄斬,例如:「古代嚴刑峻罰,往往一人有罪,便滿門抄斬。」(B)慣匪,如:「懲治慣匪,應採取嚴刑峻罰。」
(3) 嚴峻:注音和解釋同上。
(4) 刑罰:注音是ㄒㄧㄥˊ ㄈㄚˊ。詞義一是國家依照法律對犯罪者所實行的法律制裁;詞義二是比喻受苦。
《國語辭典》只能查到嚴刑峻法,而查不到嚴刑峻罰。「嚴刑峻法」可分拆成嚴刑、峻法、嚴峻和刑法四個分詞,「嚴刑峻罰」也可分拆成嚴刑、峻罰、嚴峻和刑罰四個分詞,在這八個分詞當中,只有峻罰一詞在辭典是查不到的。
到谷歌網站做關鍵字檢索,得到的資料量,在「╱」的左邊是點選「不限國家/地區」,右邊是點選「國家/地區:台灣」。若查詢"嚴刑峻法",得33萬/3.7萬;若查詢"嚴刑峻罰",得3萬/1.3萬。由查詢的結果得知,不管是在台灣還是在大中華,皆以使用嚴刑峻法一詞居多。進一步分析,在台灣,使用嚴刑峻法的資料量是嚴刑峻罰的2.8倍;在大中華,使用嚴刑峻法的資料量是嚴刑峻罰的11倍。
「嚴刑峻罰」一詞在《國語辭典》雖然查不到,但由以上的介紹可知,它的詞義和「嚴刑峻法」一詞相近,再加上《國語辭典》在解釋「滿門抄斬」和「慣匪」兩詞條時,例句中也包含了「嚴刑峻罰」一詞,可見得它真的可以被使用。
[參考資料]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為《國語辭典》)
我的看法是
嚴刑峻法是雙名詞
嚴刑峻罰是雙動詞或者是雙動名詞
前者嚴和峻是形容詞
後者的嚴和峻是副詞
不知阿國以為然否?
不說還真會亂用
還好有博學的阿國
永遠在旁提醒著我們
儘管自己近來已不知不覺用成嚴刑峻罰
看完此文再回想最初所學
嚴刑峻法應是更加結構完整而正確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