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至今日,必須承認世間沒有一種法是穩妥,是可靠的。
就拿美國來講吧,選了個老匹夫當總統,就沒把憲法和司法放在眼裏,治國用人只問是否死心蹋地效忠他個人,嘴巴高喊「美國再次偉大」,好像他就是美國,他不會死。
愚不愚癡?
現階段的台灣也一樣,憲法、司法都被賴政府糟蹋成整肅異己的工具,東廠太監當道廟堂,鷹爪走狗滿街橫行。
但僅只這樣嗎,看看歐盟,看看日本、南韓、菲律賓,看看中東、中南美和非洲諸國,不也一樣把民主,把法治搞到窮途末路,只剩奄奄一息?
民主也會生、住、異、滅的。
所以我們要談的,不是世間人人都會講的法。而是那個可以倚仗的法啊,我們日日碰頭天天見面,它時時起作用,但大家都不認得。
什麼法呢?
去看看路邊正要盛開的各色小花,它們會告訴你:
「一切皆非永恆存在,一切即生即滅,一切皆無法控制。」
但這是從眾生可以理解的角度來說的。
若要約略言之,其實就僅單單兩字,「實相」,或者稱之為「真理」也行。攤開來就是這一句:
「一切皆非永恆存在,一切即生即滅,一切皆無法控制。」
你看看,現階段這宇宙會永恆存在嗎?咱們呼氣、吸氣不是即生即滅?再說了,哪個能控制得了自己不一天天老去?
這就是實相,是釋迦牟尼佛在2500多年前所說的法。
但請注意,光會耳聞光會口說這個法,不管用。要真懂,就得親歷親見才叫「證悟」。
見法如見佛。
什麼法?
從究竟諦、勝義諦、極致的真理來講,這個法啊,就是——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打個比方,看過希瑪拉雅山尖上的雪嗎?
看過的先聖先哲,只會答覆問話的人:
「不是鹽粒,不是糖粉,不是柳絮,不是花瓣。凡用嘴巴形容的,都不是,必須親自去見到的,才是。」
只有這個,才稱之為法,依法不依人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