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馬英九下午出席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閉幕演說,引述國外記者問他的問題,說台灣是個貪污很嚴重的地方,讓他非常的難過。
【中央網路報】2008-09-23 王鵬捷/綜合報導
據國際透明組織調查貪腐印象指數指出,在全球180個納入評比的國家及地區中,台灣得到5.7分,排名第39名。台灣透明組織指出,台灣排名比去年下滑5名,下滑幅度及名次衰退為歷年之最。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臺灣透明組織指出,韓國1999年得分3.8分,排名第50名,臺灣則在該年得分5.6分,排名第28名。但韓國歷經亞洲金融風暴後加速改善其廉政狀況,而臺灣卻呈現停滯後退的情況。今年的評比中,韓國貪腐印象指數進步為得分5.6分,排名第40名,僅落後臺灣一名,幾乎追平。
臺灣透明組織指出,這個情況值得臺灣深切反省,若一些重大貪腐案件之偵辦仍然混沌未明,明年韓國可能超越臺灣。
而貪腐印象指數是一落後指標,以滿分10分代表清廉,亞洲國家及地區中,新加坡得分9.2分,排名第4名;香港8.1分,第12名;日本7.3分,第18名。
而臺灣雖然得分與去年相同,但名次從去年的第34名,大幅下滑到39名,名次是1995年以來最低。
臺灣透明組織指出,貪腐印象指數主要是反映過去兩年的廉潔狀況,臺灣今年的排名下滑,當然是受到近年政治貪腐與金融弊案叢生所影響,也凸顯廉政治理的相關作為,仍無法達到一定成效。

拜阿扁之賜,台灣清廉度直直落,2008年肯定還要大跌!
【人民網-海峽兩岸頻道】2008年03月11日
2007年度亞洲經濟體清廉度排行榜,新加坡蟬聯第一,香港第二,韓國第五。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這項調查的對象是派駐在亞洲十三個經濟體大約一千四百名外商人士,調查時間在2008年一月和二月。
調查評分標准從零分到十分,分數愈低清廉度愈高。台灣的分數從前一年的6.23分退步到6.55分。韓國則從前一年的6.30進步到5.65,名次也從第八上升到第五。
台灣清廉度則從前一年的第五降落到亞洲第七。

格友 B 回應問到:為什麼 2008年肯定還要大跌?
阿扁被扣押,政府不就清明了。。。。
除非是選擇辦案,而不是全面的除貪!
因為2007年內,阿扁貪腐缺乏直接證據,尚未全面曝光;
2008年經過特偵組不眠不休,抽絲剝繭,醜聞遍地開花,令世人瞠目結舌!
原來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然是如此一塊貪腐的溫床沃土,
請問除了阿扁個人因素,孰令為之?孰令致之?
B真的認為「阿扁被扣押,政府不就清明了....」?
這很難講,荊棘之路還長得很,只要法治一天不健全就會有人昧著良心、上下其手,正如馬當台北市長其間,自己清廉,並不代表下屬清廉。
Reed 敢這樣說,是有根有據的。
至於「全面的除貪」,請看看家母17年來司法伸冤,螳臂擋車、不屈不撓,至今仍然抵不過利益共犯集團,其他眾多司法難友的冤案,更是罄竹難書,即可見一斑!
敬請人道支援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馬總統在他因「特別費」被起訴時,為了調閱影印相關的文件,光影印費就花了十萬元以上。
馬英九說,當時他雖然因當過法務部長,不能「數典忘祖」去痛罵司法,但他忍不住要想,「一般的小老百姓,下一餐在哪都有問題了,哪有可能花十萬元影印呢?一般百姓是否有機會受到司法的公平對待呢?」這是這是馬英九當時感受到的小民之苦。
馬英九更該是把他所受到的司法人權被侵害,與民同苦,向人民許諾:「一般百姓真的可以受到司法的公平對待!」在此時刻,對於司法改革和人權保障的具體許諾,馬英九將要如何改、如何做‧‧‧?
馬英九別忘了,在新政府人事上,怎樣「感同身受」,在司法的人事布局上,讓台灣人民可以看到一個有希望的司法正義,讓濫訴濫權的檢調體系,不再是一般小民的無限陰霾。
馬英九別忘了,一般小百姓,可能受到的司法迫害,根本是馬英九無法真正體悟的。
享有「總統級」辯護總動員待遇的「被告」,官司勝利了,也成為總統了。可不能忘了那種曾經椎心刺骨之痛!
詳見《馬英九別忘了司法人權【轉貼】》
卸任總統的涉貪收賄,經過特偵組8名檢察官及檢調人員,花了3個月抽絲剝繭、清查上千個海內外帳戶,發動7波搜索行動及約談300多人次,先羈押了九位為虎作倀之共犯,終於在11月11日收網,陳水扁以涉嫌侵佔、詐領財務、收賄和洗錢等四大罪名,聲請羈押,真是大快人心,舉國同慶!
在此也要向特偵組及全體檢調人員致敬,您們~辛苦了!
台灣俗諺:「做官清廉,吃飯拌鹽」,認為貪汙是官場常態; 因此台灣官箴敗壞,貪瀆橫行,自非一朝一夕!
小老百姓,受司法凌虐,賣土地賣到傾家蕩產,83歲老人家被打入牢獄90天,這難道是個有王法的國家嗎?類似違反人權常規的冤案,簡直罄竹難書,清查起來也都算是小CASE啦,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司法受害苦主及家屬,多年來引頸企盼,希望正義能夠得到伸張。馬總統您以為只消一句「不介入司法個案」就可以四兩撥千金,佯裝駝鳥,輕輕帶過?建構透明、清廉的服務型政府以及民有、民享的社會,難道不是~民心所寄,民意所託?
政黨輪替,給予您有所作為的機會。
總統大人,除了難過以外,PLEASE, DO SOMETHING?!
因為,我們小老百姓比您更難過!
人事行政局那個渾球...



制度再怎麼完善,重點還是在人心道德啊 ![]()
建議博主找找民間司法救助協會..或法律支援團體. 如果他們能協助. 力量就比個人大了.總是只要有理..就必須堅持. 不一定自己能得到什麼. 但是可以形成案例..為以後鋪路..有助於形成司法正義..
家母之前也懷抱希望,加入「民間司法救助協會」多年矣!
繳交了不少會費及年度募款餐會,與作秀律師們在五星級餐廳進餐,
Reed 曾參加過一次,在環亞,彷彿政治拜拜一般,台上還有知名藝人串場哩!
餐會後,親自遞交請願書給協會會長,也是船過水無痕。
還有呂秀蓮的「人權協會」,都是些政客組織;
法律支援團體,許多也是失業無名律師撈外快的幌子。
Reed 於 2008/11/16 01:13回覆
〔總統不是萬能的〕當然是個真理,但這並不意味總統完全無能!依據西方三權分立制衡的思維框架,理論上不允許總統介入司法,但是其特赦權,也是一種介入司法的方式,難謂總統完全不介入司法,再說政府統治權是個整體,豈能人為割裂。再說總統也是人民之一份子,他一樣可以有他的是非判斷,並不能阻止總統談他的是非觀,司法並不剝奪總統對司法權的評說。當然因為種種原因,總統談司法案件是必須非常慎重的。
同時我們也應該記住法律也不是萬能,執行法律的司法人員一樣是人,總難免偏私與錯誤,司法行為一樣必須受到監督。願向博主致以問候關懷之意,如有可能,還是應該想方設法,堅持追求公正,祝福,無盡的祝福!
正是因為依循合法途徑向法院尋求救濟,老是被法官駁回,理由千篇一律照抄,
改向行政機關陳情,實非得已。
歸根究底,台灣法院高額訴訟費門坎,以標地物的百分比計算,極不合理之至!學法律的兒子說,法院是為人民主持正義的地方,美國法庭收費,不過幾百美元,哪像台灣動輒幾十幾百萬台幣,擺明了衙門八字開,無錢莫進來!
其次,藉由司法獨立審判之名,加上法官乃終身制(vs. 美國法官乃民選),敗類黑心法官心態「朕即是法」,辦案採自由心證,沒有陪審團制度,極少數好法官不願擋人財路,以致害群之馬可以隻手遮天!
正如,若非政黨輪替,大家心知肚明阿扁貪污收賄,請問誰敢將他繩之以法?紅衫軍應該依循合法途徑向法院尋求救濟,何苦勞師動眾,淒風苦雨中走上街頭?
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1. 提存一部分價款,宏恩公司已經由「賠償宏恩公司確定部分」名目領回。
2. 土地所有權在未對價給付的情況下受強制執行全部移轉,連與本案無關的案外六筆土地一併侵佔掠奪。
3. 時效應未完成,因家母不斷上訴之故。對造承認尚有欠款,曾經兩次經由信義區公所提出要求「結算」,但因扣除利息故金額一次少過一次,拖越久對他越有利。部份詳情,請參閱拙作《探望八十三歲老爸坐監記》。
4. 所有3215, 3216上訴狀、理由書及答辯狀均已公諸於眾,訴請公評。請參考家母網誌《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最後,代表家父母謝謝您撥出時間對本案作成中肯的回應,一併向您致敬!
阿扁在大位時,根據陳瑞仁檢察官2006年的起訴書,扁家只污了新台幣1480萬元。
請問,您相信嗎?
如今光是企業行賄,金額可能大到嚇人的,還有數百億弊案未出土.....
Reed 於 2008/11/14 07:3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