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年,他就說了一句話:「既然辛辛苦苦跑到這個單位,就不能空手回來,每個單位一定有新聞,最怕的是你不知道新聞在那裡」,這句話在我日後的跑新聞的圭臬之一。
有天,我到新竹市一分局跑新聞,一分局偵查隊設有一泡茶間,同業都會在那泡茶、打屁,那天茶也泡了,屁也打完了,就是沒啥大案子,跑到一巡官的位子,打算跟他哈拉兩句,卻意外看到一份筆錄,筆錄很簡單,連一張紙都不到,就是抓到一流鶯的筆錄,該巡官說:「這沒什麼新聞啦,他們(指記者同業)都翻過了。」
眼尖的我(或好色吧),竟看到警方取締拍照存證照片上,該流鶯年輕、身材不錯,上半身裸露,但讓我好奇的不是她的胸部,而是她一點也不像被警方抓到的樣子,一點驚慌表情都沒有,還對著鏡頭笑,笑的很自然,很燦爛,旁邊的嫖客是抓著棉被蓋住頭。
由於該案只是移送案件,趁著巡官不注意,立馬翻拍一張,順便記了流鶯的手機,回到泡茶間,跟同業說:「這裡沒貨,我到別的地方找吃的」揮揮手離去。
馬上衝回辦公室,在路上想著該怎麼套話,決定還是用老招,說是要嫖她,把她騙出來再說。
一到辦公室打了她手機,一問,完了,她人在台北,「嫖」是不成了,我只好老老實實的說明來意,並說我有她的照片,只想知道為什麼像她這麼漂亮、有靈氣的女孩會這麼可憐出來當流鶯?
我想,任何一個女孩聽到這樣誠懇的謊話,都會心花怒放的。
她應該是被我感動到,只說,她為了養活三個孩子,再次「BⅠNGO」,有故事就是新聞,雖然還不能確定是不是真話。
「您真是太偉大了」,就憑這句話,她全然放棄戒心,告訴我她的故事。
她遇人不淑,先後嫁過二人,巧的是二人都是警察,也都好賭、好色,最後除了兩個稚子,人財兩空,她又無一技之長,且有點想報復兩任丈夫,每天送完孩子上學,就坐車到新竹「站壁」,由於頗具姿色,且腿很修長,她都穿迷你裙,生意不錯。
但,新聞總是愈問愈有東西,「您不怕得病?」
「怕啊,所以我每週到性病防治所檢查,再把檢查報告拿給客人看,所以很多客人都玩的很安心,而且我視每個客人,如自己的情人,前戲做的很專業、、、、、」
漂亮,真是挖到寶了,中午一報稿,立即提報全國版。
一到晚上,有一長官來電,要我寫出流鶯的真實姓名,由於採訪中她一再懇求,不能寫出真實姓名,否則一旦影響到孩子,就只有逼著她帶孩子去死。
我當然得善盡保護採訪對象的責任(這是職業守則之一),長官卻堅持非說出真實姓名不可,否則這新聞就是造假,我說:「有照片為證啊」,也說了採訪對象的苦衷,還有我的承諾,長官不知是吃了什麼長大的,非要我說出來,還愈罵愈難聽,我本來就對這長官不爽,當場說:「你要她的真實姓名,可以給,但見報的記者不要寫我,名字改成你的,有人自殺,你負全責,要不,這新聞你拿掉」
第二天見報了,好家在,只寫流鶯的綽號「長腿」,照片打了馬賽克。
先報當晚,因為太爽,跟念慈還有特派林全洲、組長黃敏中等人去吃火鍋,他們都說,我敗壞聯合報風格,快把聯合報變成情色報紙了,寫的太那個了,我冤哪,情色的部分都是念慈寫的呀。
我說的高教頭正是高源流。
他跑新聞的驃悍勁,實在少見。
當年聯合報有一批老將,個個其貌不揚,卻高深莫測,例如在沒有電腦的年代,新光少東「滷肉」案一宣布破案,一晚上幾個人好整以暇的寫了幾個版,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如今多已凋零矣。
三十年前的老案?
失敬了,前輩,
不到之處請多指正。
鄭毅 於 2010/07/27 18:51回覆會不會麻木?會!而且很嚴重!
以前車禍現場有人受傷就很嚴重,後來會問:有沒有死?現在會問:死幾個?
問到我會開始討厭自己,覺得這份工作在啃蝕人心的光輝
不過,漸漸的,我發現我不是變得不慈悲,而是很殘酷的體認到: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除了天災人禍不可避免),如果自己不自助,只想倚賴別人幫忙,我們為何要幫他?
”救急不救窮””幫小孩不幫大人”成了我後來的標準
我也越來越贊同,記者看事寫新聞可以有感情,但絕不能過份涉入,否則你的筆將不再公正,容易被情緒牽引,成為有心人士利用的對象#
我曾因當地民眾服務站提供消息,報導過一小六男孩家貧,暑假打工被機器輾斷手,一周之內善款紛飛,多達 五、六百萬,案主母親感動不已,一再致謝。
不到一年,案主母親又找上我,要求再寫一次,我問她那麼多善款用到那裡?她吱唔其辭,後來我問了管區派出所與附近民眾,才知道案主母親與男友又賭又喝揮霍殆盡,真把我氣壞了,案主母親見我遲遲未去採訪,再度來電催促,被我狠狠的罵了一頓,她轉而找友報採訪,我把整個情形告知友報記者,該記者為了「新聞表現」昧著良心又報導一次,我如實報告當時特派員陳錫龍,本報發了「更正」稿。
我甘願丟這個臉,也不讓這種鮮廉寡恥的人再度得逞。
鄭毅 於 2010/07/27 19:19回覆讀了類似這樣的新聞,總是令人感到淒楚,令人同情,不知身為記者的,久了之後會不會麻木了?就像醫生看了太多病人,也會不覺多痛........而只是...就一件可以交差的新聞?
當然我相信二位都是有佛心的,但有是點想聽聽鄭大哥及念慈的兩位的看法。
明明就是你寫得跟色情小說一樣
說只要寫你名字 長官就不會要這篇稿子
你要我幫你改過再貼給你
最好是情色部分都我寫的啦....
念慈現在的新聞都很正面啊
自從鄭毅離開報社
她連續得了好幾個獎
https://city.udn.com/54543/1830882?tpno=-1&cate_no=61529
「長腳」希望警方不要讓她曝光,她擔心前夫知道流鶯這件事,以此為由,奪回她3名年幼兒女的監護權,因為沒有3個天真可愛兒女,她會活不下去。
念慈寫情色那部份?
那‧‧‧‧ㄟ 安勒
有點給她不相信說,但又‧‧‧
Lucky 怎麼說?
我還記得當時念慈是這樣寫:她指甲輕輕的滑過他的胸,挑逗他每寸肌膚的、、、、、
鄭毅 於 2010/07/25 11: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