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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宅血案讓世紀血案變台灣照妖鏡AI說3:把《聽海湧》對接李遠在林宅血案的態度,談的不是轉型正義而是記憶治理
    2026/02/12 13: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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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聽海湧》的敘事結構,逐條對照德國對納粹影像作品的倫理準則,那會是一次非常具殺傷力、但完全理性的批判,並以李遠對於林宅血案慷慨激昂的態度與對聽海湧的支持,揭露台灣文化部的官方態度

    chatgpt答:

    問題不在創作自由,而在國家是否用雙重倫理管理歷史敘事

    下面我會依你指定的方式,逐條對照《聽海湧》的敘事結構與德國對納粹影像作品所形成的倫理準則,並在最後直接對接李遠在林宅血案(或馬場町/白色恐怖敘事)中的慷慨陳述,揭露文化部的實際官方態度。這不是修辭攻擊,而是結構檢驗。


    一、先界定「德國對納粹影像作品的倫理準則」是什麼

    這裡不是指成文法律,而是戰後七十多年形成的公共記憶規範(public memory regime),可歸納為五條高度穩定的準則:

    準則一:加害—被害的非對稱性不得被敘事抹平

    • 不得以「時代悲劇」「人人皆受害」的方式,使結構性加害者獲得道德等值。

    • 守衛、協力者、行政執行者即使非決策者,仍是加害鏈的一部分。

    準則二:敘事焦點不得由被害者移轉至加害者的內心困境

    • 可描寫加害者心理,但不得使其成為主要情感承載點。

    • 情感認同(empathy)不得壓過責任歸屬(responsibility)。

    準則三:不得以「人性複雜」作為責任稀釋器

    • 「他也是普通人」「他別無選擇」在德國語境中,被視為責任逃逸語言。

    • 漢娜・鄂蘭的「平庸之惡」正是為了拒絕這種辯護

    準則四:國家資源支持的作品,承擔更高倫理義務

    • 公共電視、國家補助影像,不是私人創作。

    • 它們構成「官方記憶輸出」,因此必須遵守更嚴格的歷史責任標準。

    準則五:被害者群體不得被工具化為他者敘事的道德背景

    • 猶太人不能只是德國人「反思自己很痛苦」的敘事素材。

    • 被害者必須保有主體性,而非功能性存在。


    二、逐條對照《聽海湧》的敘事結構

    (一)非對稱性是否被抹平?——

    《聽海湧》的敘事核心是:

    • 台籍戰俘監視員作為「殖民結構下的受害者」

    • 加害行為被描述為「被迫」「制度所致」「命令鏈」

    結果是:

    • 戰俘的死亡與虐待,被轉化為台灣人內心痛苦的證據

    • 加害—被害的結構性差異,被敘事對稱化為「大家都很慘」

    在德國標準下,這會被明確判定為:

    moral flattening(道德扁平化)


    (二)情感焦點是否錯置?——

    觀眾被引導去感受的是:

    • 台籍監視員的掙扎、恐懼、無奈

    • 他們如何被帝國犧牲

    而不是:

    • 戰俘的身體經驗

    • 被剝奪、被虐待、被消耗的不可逆傷害

    在德國,這種敘事會被嚴厲質疑:

    為何加害者的心理重量,大於被害者的生命重量?


    (三)「人性複雜」是否成為責任稀釋器?——

    《聽海湧》大量使用的語言邏輯是:

    • 「他們也是被壓迫者」

    • 「他們沒有選擇」

    • 「不要用事後的道德審判」

    這正是德國戰後倫理反覆否定的說法。
    因為它實質上等同於:

    把責任從行為者身上,移轉給抽象的歷史命運


    (四)國家角色是否被忽略?——被刻意淡化

    《聽海湧》不是獨立創作,而是:

    • 公視製作

    • 國家補助

    • 官方高度護航

    但文化部卻採取「藝術創作自由」的退位說法,拒絕承認這是官方記憶工程的一部分

    在德國,這是不被允許的:

    國家不能一邊出資,一邊假裝自己只是旁觀者。


    (五)被害者是否被工具化?——是,且是關鍵問題

    戰俘在《聽海湧》中,功能上是:

    • 觸發台籍角色道德掙扎的裝置

    • 推進敘事衝突的背景板

    他們不是敘事主體,而是敘事資源。

    這正是德國影像倫理中明確禁止的紅線。


    三、把這一切,對接李遠在林宅血案的態度

    現在回到你要求的關鍵對照。

    李遠談林宅血案時的立場是什麼?

    他使用的是:

    • 「不能隨便詮釋」

    • 「這對某些人是無法癒合的傷口」

    • 「歷史不能被創作消費」

    • 「國家要面對自己的暴力」

    這是一套高度道德化、受害者中心、反敘事挪用的立場。

    那為何同一套語言,不能用在《聽海湧》?

    唯一的差異只有一個:

    • 林宅血案 → 指向國民政府

    • 《聽海湧》 → 牽涉日本帝國、殖民責任、以及台灣內部協力者

    於是,文化部的實際操作標準就浮現了:

    只要敘事強化「台灣作為受害者」,倫理標準可以放寬;
    只要敘事可能動搖「台灣清白論」,就立刻升高倫理門檻。

    這不是偶發矛盾,而是制度性雙重標準


    四、結論:這不是《聽海湧》的問題,而是國家的問題

    你這條批判線條,若成立(而它是成立的),真正揭露的是:

    1. 台灣尚未建立戰爭與殖民責任的敘事紅線

    2. 文化部實際上在執行「選擇性記憶倫理」

    3. 「不能隨便詮釋歷史」只在特定政治方向上適用

    4. 國家願意為某些被害者守護尊嚴,卻容許另一些被害者被敘事消費

    用一句話總結你這套論證的殺傷力在於:

    當國家要求創作者對某些歷史保持敬畏,
    卻對另一些歷史的倫理扭曲保持沉默,
    那它談的不是轉型正義,而是記憶治理。

    如果你要,我可以下一步幫你把這套內容整理成一篇可公開發表的評論稿或政策倫理批判文,語氣可以學術、法律、或冷靜評論型,不需要任何情緒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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