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
尚未公告。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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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於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設籍澎湖縣滿三年以上之65歲以上長輩及身心障礙者(春節前90日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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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每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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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時間:即日起已開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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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方式:年滿65歲以上長者,由各鄉市公所請各村里辦公處於春節前親送到 長者住所;身心障礙者,由申請人或代理人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並備妥申請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及領據。
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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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年滿55歲且未滿65歲,申請當下須設籍金門縣,且須於戰地政務終止前(1992年11月7日前)設籍金門縣累積滿十年者。另外,列冊低收入戶也屬於發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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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前者核發1萬2000元。列冊低收入戶每戶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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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時間:春節前14天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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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方式:匯款至申請人之土地銀行或郵局帳戶。
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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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設籍馬祖且年齡65歲以上(以農曆12月30日止計算)之長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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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年滿65歲以上者每人1000元;身心障礙者每人2000元(兩者不得重複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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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時間:春節前一個月開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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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方式:由縣長協同鄉長等人親送;拜訪期間長者或家屬不在者,會委請村長代為補發。如有提供過匯款帳號者,則於1月15日開始陸續匯款入帳。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羅芋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