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人間自有溫情在!
這次的法官終於讓台灣的人民有很爽的感覺!
一家都是賊的扁家,終於又有人被判刑定讞了!
不然怎麼能一家大小老老少少利用權勢貪污了人民的錢、 國家的財,卻只是陳水扁這個主犯被關,而其他享受錦衣玉食、吃法國菜、泡貴婦Spa的一干從犯都逍遙法外了?
這次在陳水扁貪污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的偽證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了上訴,吳淑珍及其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四人都有罪確定。
吳淑珍被判刑一年六月,減刑為九個月(這是陳水扁在任時做了減刑條例的手腳),應與之前龍潭購地等案確定應執行的十七年六個月刑期,合併再定執行刑。至於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都被判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確定。 陳幸妤緩刑兩年!
因為在台灣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所以陳致中、趙建銘不能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三個月刑期。可是依刑法規定,兩人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但是陳致中依法也被內政部解除高雄市議員職權,即日起生效。
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我認為還是輕了!而且也給陳幸妤「 人情味」的緩刑,有些過度善待高官富人的那種特殊寬容待遇的味道存在!
不知一般老百姓夫妻同時做偽證,是否也能有相同的寬容、有人情味?
不過至少除了裝死裝活的吳淑珍還是一樣會裝下去,不用馬上被關外!
其他的人陳致中、趙建銘都要入監服刑!雖然可申請用六小時社會勞動折抵一天刑期,不過除非檢察官放水,不然像陳致中及趙建銘這種不知悔改、不會認錯的人,檢察官如還認為這兩人只要安排到偏遠地區提供義務法律服務或義診,服社會勞動!就認為能收矯正之效,可以維持法秩序,利用職權准易其服勞務。
那這檢察官不是護扁一族,那就是不食人間煙火!不知人民對扁一家為非作歹、藉勢藉端恐嚇勒索的惡劣行徑之反感憤怒!
是個寬容高官權貴的恐龍檢察官!不懂人民厭惡權貴為惡的心!
而在政治面,陳致中被解除市議員職權後,除非他在立委選舉登記截止日(十一月廿五日)前服完刑,才有參選立委的資格。不過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除非法官及檢察官一起合作放水,以超高效率的程序,讓陳致中馬上在下周就發監執行。不然大家要注意「 召嫖議員的老婆」黃睿靚的動作了。這個女人很像吳淑珍,更有希拉蕊的野心,所以為了榮華富貴、可以忍人所不能不忍,完全刻意無視法院證實陳致中嫖妓為真的事實!
所以她等待的時機到了!陳水扁反對黃睿靚選立委,怕扁家二代像他一樣被吳淑珍「牝雞司晨」,黃睿靚爬到陳致中頭上去尿尿的處境,會再度複製的考量,將被不得已的打破了!
所以這次的判決,黃睿靚是等到機會了!果陀來了!她將是唯一的最大獲益者!BINGO!
她必然在南部「阿扁們」簇擁勸進下,乘機以政治、司法迫害老公的口號來號召,參選立委!
希望人民成長覺醒!不要台灣明年1月14日立委選舉結果, 又成為人民另一個「空歡喜」的憾恨!
阿中若當選,民進黨就少一席
爽啊~爽啊~
抄家滅族?
扁家罪孽之深、禍害之大,古今中外無人能比!
若是能夠將其抄家滅族,更會贏得絕大多數人之掌聲!
司法輕判,只是除掉陳致中小小的議員職務!
居然能讓您台灣阿Q連續寫下好幾個「爽」字!
拜託!拜託!標準提高一點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