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美琴說,2002年選上僑選立委後,她才終於取得台灣身分證,長久以來「無戶籍國民」身分,她認為不僅對工作多所限制,也備受歧視。
有美國籍的蕭美琴不符資格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任職民進黨時,必須靠黨部提出申請,她才能在台灣居留、工作。
後來,蕭美琴知選上「中央級民代」,就能取得身分證,成為她參選立委的動機之一;參選前蕭美琴放棄美國國籍,她說,「我從不後悔,因為我要留在台灣!」
蕭美琴記得,2002年02月01日就職立委後,她終於取得身分證,「我的心情很感動」。之後她不斷推動修法,希望爸媽都是台灣人、卻在海外出生的人能取得身分證,可惜多年來沒有成為關注的議題。
說真的我不知蕭美琴小姐在說什麼?爸媽都是台灣人、在海外出生的人不能取得台灣這塊土地的身分證?
依照國籍法第2條,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就是屬中華民國國籍。
除非蕭美琴的父母都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就是黃皮膚,都是自稱為台灣人的華僑。實際上是國籍法上的外國人!
以蕭美琴有美國籍,日本出生,父蕭清芬台灣台南出生,母美國人,雖是混血兒背景,怎會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除非她出生時,他老爸已不是法律上的台灣人~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是美國人!
如這樣!一個外國人住在海外任DPP國際事務部副主任、主任,2000年才回國居住,被陳水扁酬庸安插為總統府顧問,又沒有國籍法第三條,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繼續五年以上的事實。那如何歸化取得『台灣身份證』?
所以蕭美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身份證,不是很難!是因為口喊自己是台灣人,又要有美國籍,又要享受政治利益的好處及光環,又不願每年連續住在台灣183天以上,才會取不得的!
很多民進黨黨人都是這樣在台灣搞政治的!一方面留後路,以備不時之需。一方面在台灣混、翻雲覆雨。除非是有大利益才會放棄外國籍!像蕭美琴也是在選2002年僑選立委才願意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啊!
所以這種「無戶籍國民」被歧視,是中華民國的錯嗎?美國不也是有如此的規定及限制?
難道什麼外國人,隨隨便便輕易就能取得『台灣身份證』,才算好?
若只要父母曾是台灣人,不管現在有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小孩都能取得『台灣身份證』,中華民國國籍的取得要這麼『青菜』?
何況這種蕭美琴口中的歧視,民進黨有少做嗎?
爸媽都是台灣人、卻在海外出生的人不能取得身分證。是因為他長大後不是真的認同台灣、認同中華民國!只是長期認同外國!
常是存有要身在海外逍遙,又要到台灣撈的投機心態!不願回來常住!
若狡兔三窟、想隨時玩爛了就走!玩玩票,沒從骨子裡死心塌地、真心誠意的喜歡這片土地!沒立委可參選就不放棄美國籍?那怎會是愛台灣?怎會是真的喜歡這塊土地?
取得中華民國的身份證不難!
這種玩票、能撈就撈,不能撈還有地方跑的參與政治心態,才是取得『台灣身份證』、中華民國國籍很難的關鍵!
而蕭美琴既然如此了解沒有中華民國『台灣的身份證』人的痛苦,為何DDP當政時又不全力疾呼為外籍新娘發聲呢?
蕭美琴被打成中國琴,可不是為了陸配被民進黨歧視、刁難取得『台灣身份證』發聲啊!
她以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應該是她根本沒申請 , 她自己選擇當美國人 ! 後來中華民國民進黨執政了 , 又公然違法的發她身份証 , 讓她來享受特權 !
請問是何年的國籍法?
越戰當年有些臺灣女子與來台美軍生下的混血兒,也不是中華民國國民嗎?
早年的國籍法是
父"和"母均為中華民國國民才可取得
所以蕭小姐當年是無法自動取得的
真的放棄了嗎?
馬英九只能辦依親,蕭美琴可是有血統證明,
她可是比馬英九更有再辦美國籍資格呢!
蕭美琴是混血兒?
混得真差!
一點都看不出來!
不難不難!
只要向綠吱吱的臺獨搖頭轟趴俱樂部提出申請就可以取得。缺點是,沒有一個國家承認綠吱吱搖頭轟趴俱樂部發出的「台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