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這些立委及交通部官員是「什麼豬腦袋」?
要鼓勵電動車省能源、少污染,雖立意良善。但是怎麼可以把開電動車的快樂「建築在燃油車主身上」?
使用者付費,不就是改為「公路使用費」的目的?還是在「掛羊頭賣狗肉」,只在圖利使用電動車的「特殊階級」?
任何稅制如果在「搞差別待遇」,我開油車要繳養護公路費,他開電動車(車更重),反而不用繳錢。這種稅制根本是「階級歧視及剝削」。
怕用「馬力税」徵收電動車稅金太高,不會用馬力高低與汽油車cc數做比較分級徵收?
稅負公平,使用者付費(當然我是希望能隨油徵收及隨充電度數徵收),這才是讓人繳錢心裡會「舒坦」的稅制。
這個時代不是大家要開油車,而是政府給用車人「什麼方便及足夠的充電樁使用」?
不然這交通官員只會用讓「電動車白嫖」的免徵政策,不積極進行公共充電樁建設及公寓大厦充電樁加大優惠建設補助,及補助電動車滅火設備。這種稅制只是在製造不公平,及偷懶的作法。把節能及污染治理置入到「公路使用費」內「白嫖」油車使用者,這是對油車使用者的歧視、欺壓及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