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被姦殺案」,隔年21歲上兵江國慶被軍法判死刑遭槍決。去年特偵組重啟偵辦,昨宣布偵結,將二度坦承犯案的前士兵許榮洲依殺人罪起訴,求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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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25.2011蘋果】15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被姦殺案」,隔年21歲上兵江國慶被軍法判死刑遭槍決。去年特偵組重啟偵辦,昨宣布偵結,將二度坦承犯案的前士兵許榮洲依殺人罪起訴,求刑20年。
至於當年空作部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辦案,以及反情報隊軍官刑求逼供江國慶劣行,檢方雖認定凌虐江的軍官涉犯強制、恐嚇等罪,但因追訴時效逾期及證據不足,9人全部不起訴。
檢方是以案發現場廁所氣窗上沾有血跡的掌紋,與許榮洲(35歲)掌紋相符,認定許涉重嫌,將他起訴;至於許強制猥褻女童,並將女童屍體遺棄部分,因已過追訴時效獲不起訴。
但檢方抨擊:「陳肇敏急於破案,違法裁示反情報隊接辦,衍生本件憾事,雖沒構成犯罪,但行為殊屬不當。」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對陳肇敏等都不起訴,不滿地說:「我一定要告他!不甘心兒子被冤殺卻沒人負責!希望馬總統主持公道。」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6成4受訪者認為「刑求人沒責任,沒天理」。網友憤慨直呼:「爛透了﹗」多數網友揚言明年總統大選要用選票表達不滿。陳肇敏和策劃凌虐江的主謀柯仲慶昨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檢方查出,1996年9月12日,空作部福利餐廳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屍在餐廳廁所外空地。軍方在限期破案壓力下,由空軍中將司令陳肇敏為首組成0912專案小組追查,鎖定江國慶等調查,但案情陷入膠著。10月2日,陳肇敏裁示改由不具偵查權的反情報隊「試試看!」
柯仲慶、鄧震環等反情報隊軍官自10月3日深夜10時起,柯仲慶等逼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李植仁毆打了江背部,另有幾人逼江跪在桌椅上看解剖影帶,揮舞電擊棒恐嚇並作勢毆打,還嗆:「要把你帶到殯儀館。」
江國慶被凌虐到隔日凌晨零時許,又被上銬、蒙眼帶到涵洞,鄧震環等讓他經過陰森走道,再帶入事先掛上白布幔、仿造靈堂的恐怖偵訊室。江國慶生性膽小,但偵訊室氣氛詭異,兩個大立燈強光也照得他雙眼刺痛。鄧震環拿電擊棒在他大腿內側威脅,其他人命他做伏地挺身、半蹲。主導凌虐的柯仲慶透過針孔窺探偵訊情況,不時透過無線電指示取供。
江國慶被凌虐7小時,鬆口坦承殺害女童,並寫下自白書,陳肇敏還趕往現場。鄧震環事先教江國慶「向司令求饒可獲輕判」,江身心俱疲,當場下跪,陳肇敏對江說:「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即還有救。」
特偵組查出,江國慶自白錯誤百出,軍方卻忽視,還引用有疑問的鑑識報告起訴江。江會見律師及親友20次,有10次控訴被刑求,在法庭上也稱被刑求恐嚇才自白,仍被軍法院判死刑,隔年8月13日,江被槍決。
江國慶行刑前悲痛地說:「人不是我殺的。」被槍決後死不瞑目。江父為了替子申冤,多年奔走,去年5月監察院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並要求司法單位重啟調查。
特偵組經過一年追查,確定江遭刑求冤殺。陳肇敏等應訊時否認犯案,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以證人身分應訊時稱陳是實際主導者。柯仲慶等承認有布置陰森場地,講到重點則推稱「忘記了。」檢方認定他們刑求逼供。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是卸責小組。」律師團成員尤伯祥也罵:「這根本是官官相護。」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晚接受TVBS《2100》節目電話訪問時表示,當年涉及刑求、冤死江國慶的陳肇敏等9人都沒被起訴,她哽咽說:「太不公道了,心裡很難過!」她說,江國慶的父親曾直接找陳肇敏,請求陳慎重調查清楚此案,如果江國慶犯罪,願一命抵一命,但不能冤枉人,陳肇敏卻說:「不會錯。」而這9人目前為止也沒人向她道歉。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陳肇敏與軍法官員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反情報隊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等人,都因1996年江國慶案破案有功獲得敘獎,國防部將檢討辦理追回、註銷所有發出的獎章及獎勵。
軍方人士說,陳肇敏目前月領約20萬元退休俸,因未遭起訴暫不受影響,但唯一現役軍官何祖耀可能被行政懲處記過或調職務。
律師林峯正將聲請再議,因為陳肇敏等人可能觸犯《刑法》濫權追訴致死罪,檢方卻以陳等人非軍事司法人員而排除適用。律師尤伯祥質疑,陳主導讓江國慶關進禁閉室,並命令不具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介入逼供,檢方竟幫陳脫罪。
江國慶遭冤殺事件簿
★1996/09/12:5歲謝姓女童被性侵殺害,棄屍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後方空地。
★1996/09/19:空作部成立專案小組,依一名預官電話檢舉逮捕上兵江國慶。
★1996/10/02:空作部司令陳肇敏指示由反情報隊承辦,江被關禁閉。
★1996/10/03:江被逼看女童解剖錄影帶,並跪在桌椅上由反情報隊軍官毆打。
★1996/10/04:反情報隊軍官布置假靈堂裝鬼嚇江,並持電擊棒逼江伏地挺身、半蹲,江被迫寫自白書認罪並向陳肇敏下跪。
★1996/10/22:江遭軍事檢察官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1996/12/26:江翻供否認犯案,軍事法院初審判死。
★1997/07/21:軍事法院覆判庭判江死刑定讞。
★1997/08/13:江遭槍決,死前喊:「人不是我殺的。」
★2010/05/12:江父多年陳情奔走後,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認定江遭刑求,真兇疑為許榮洲;特偵組重啟偵辦。
刑求江國慶 軍官供稱:陳肇敏曾監看〔摘要5.25.2011自由 林俊宏、林慶川、劉志原〕台北地檢署調查,江國慶被非法拘禁37小時,動手偵訊的國防部反情報隊花招百出,包括扮鬼嚇人、電擊凌虐、逼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
當時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人還躲在暗處觀看刑求過程,江最後只能被迫認罪;一名江家友人昨得知後痛罵:「這批狗官簡直不是人!」
心得感想:
1. 陳肇敏的責任當然很大,但是該負最大責任的事當時的「軍法官」,沒有足夠證據,就判人死刑,陳肇敏與軍法官用「公權力」殺人,比陳進興還可惡。
2. 司法官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冤枉好人,最後還殺人,這是人類社會中「惡性」最重大罪惡,罪惡程度遠比「總統貪污」」、「總統不守信用」還大很多。
3. 陳肇敏等十幾個軍官一起打人、屈打成招、嚴刑逼供,這是蔣經國時代經常用的爛招,當時的人權鬥士黃信介、柏楊、李敖…等數萬人都被虐待過,比劉曉波、胡佳還慘。當時的馬英九、關中、郝柏村、李登輝也是這個共犯集團的共犯結構之一。
4. 陳肇敏等十幾個軍官一起打人、屈打成招、嚴刑逼供,害死人,現在還死不認錯,還沒有去向江國慶家人道歉,罪惡超級重大、不知悔改。獨裁者蔣經國時期的軍公教,大都是台灣社會的「黑心商品」,持續領18趴當中。
5. 江國慶母親與其家屬的「悲痛程度」,應該遠大於關中、白冰冰家屬。
參考資料:
冤死人命 兇手不起訴〔摘要5.25.2011蘋論〕冤死江國慶的空軍高階軍官,因追訴期已過而統統不起訴。檢查官追訴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軍法室前主任檢察官趙台生、前檢察官黃瑞鵬與凌虐江國慶的前中校柯仲慶、前少校李書強、鄧震環,前上尉何祖耀等一干冷血軍人,均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痛斥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偵辦,不但對江國慶嚴刑凌虐,夜裡扮鬼嚇唬江,還欺騙江寫下自白書,然後根據自白書判死刑。
這些軍官利用權力落差恐嚇、欺騙、凌虐、刑求小兵江國慶,主觀心證一面倒認定江是兇手,竟完全不理會真兇另案被捕後承認姦殺謝姓女童的事實,拒絕接受一切疑點,執意把江槍決。此冤案的悽慘、恐怖完全不輸「烏盆記」、「六月雪」等古代奇冤。
離奇荒唐的是,陳肇敏竟指示反情報隊偵辦此案。難道江是共諜?或受害的小妹妹是共諜?命反情報隊出馬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心狠手辣、冷血殘酷;因為反情報隊的工作是專門對付內在敵人,必須殘暴兇狠。
本案有個關鍵點,當軍方已經先入為主地咬死江國慶就是兇手時,許榮洲另案被捕承認謝姓女童是他所殺,為什麼軍方不肯重新調查?為什麼執意要殺江?就像蘇建和案,明明證據都已湮滅,沒有理由判蘇及其他兩人死刑,但在更審中不斷依舊判死,只為了不能有損此前判死法官們的權威,亦即面子。
法官的面子比人的生命重要,是中國數千年來官尊民卑的傳統,即使發現可能是冤枉也要判江死,以維護長官陳肇敏等人的面子。一票冤死一條生命的軍官們沒一個有罪,以後官員們任何犯法行為只要熬過追訴期又是活龍一尾;當然要先辦理退休,即使通過彈劾也沒用,每月伸出血腥的手,照領我們納稅人供養他們的「高額退休俸」,過著舒適卻無恥的日子。
江國慶死不瞑目〔摘要5.25.2011蘋果 江春男〕空軍士兵江國慶飽受刑求逼供,終被槍斃。這個令人髮指的冤獄,不是發生在白色恐怖時期,而是發生在十幾年前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內。
江國慶臨死前以血書控訴一群刑求他的「狗官」,如今真相大白,江國慶已被平反,但那群「狗官」無人受到懲罰。當年王迎先命案,參與刑求的警官全部受到嚴懲。30年後的今天,有刑求卻無人負責,試問如何伸張正義?
當時司令官陳肇敏,從軍事檢察官轉給反情報部門偵辦,他們拿出對付匪諜的霹靂手段,年僅21歲的江國慶被屈打成招,很快就槍斃了。當年的空軍司令陳肇敏和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後來均高升國防部長,想不到天網恢恢,將軍肩上再多的星星,也會因此案蒙羞。
檢方已經證實,江國慶在案發後遭到刑求的細節,江國慶含恨而死之前,稱這些人為「狗官」一點也沒錯。當年有幾名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都有濫權刑求致死的事證,但已超過追訴期限,依法論法全部不起訴,似乎沒有不對,但是此事除了刑事責任之外,至少還有行政責任和道義責任。
馬英九在本案爆發後,臉色凝重地宣示處理原則:查明真相、平反江案、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現在有真相、有平反,但是違法官員均受法律保護,免除一切刑責,行政責任和道義責任也全免,這裡面沒有社會正義,也沒有司法正義,江國慶一定死不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