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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意義(6)【愛心口香糖(上)】
2012/11/2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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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的時候,我幾次去濟南路辦事,都在路口看到一個8 歲左右的弱智男孩。他背著一大盤糖果在路邊叫賣。他發育不良,身軀瘦弱,歪嘴駝背,目光呆滯,但是他的叫賣非常用力。
他在風中﹑雨中﹑喧嚷的入群中﹑用力的重複嘶喊著:「愛心口香糖!愛心口香糖!一包十元。有愛心﹑作功德,愛心口香糖。。。」 他應該不知道自己叫的是什麽。他只是把語音都完全背熟了。但是他很認真的﹑很用力的﹑不停地叫。我經過的時候他在叫。 兩個小時以後,我辦完事回程經過,他還在叫。
一個年紀稍大的女孩,可能是他的姐姐,站在他旁邊看管,防止出狀況的時候,她可以處理。姐姐是正常人,可以處理變化。他是可憐的弱智低能兒,由他來叫賣,效果比較好。
看到這一幕,我的第一個反應是: 如果這是在美國,一定早就有人去舉發了。這根本是虐待兒童, 更有甚之,是虐待低能兒。我的第二個思念是:這家人是怎樣訓練他的?是什麽樣的毅力或動機,讓這個弱智兒不怕累﹑不怕苦的嘶喊著?也許他隱隱約約知道,這樣用力的嘶喊,就會有更多的人買糖,然後回家后,爸爸媽媽就會比較高興,會摸摸他的頭?
「愛心口香糖!愛心口香糖!一包十元。有愛心﹑作功德,愛心口香糖。。。」
這個「窮苦弱智兒」的生命,和「林志玲」的生命,同樣來到人間走一遭。
這兩段人生,不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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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6) :
16樓. Valley
2012/11/26 08:32
不能比啦
玉蘭花跟大閘蟹的supply chain 複雜度不一樣﹐ 人人都可以賣玉蘭花﹐能賣大閘蟹
的就那麼幾人﹐ 難怪價格差很多
15樓. .花果山
2012/11/25 02:37
普度眾生
嘿嘿,江南美食團何時報名啊?偶是最菩薩心腸的,抱定來生偶不入地獄誰人地獄的精神,所有吃喝玩樂會下地獄的"壞事",螃蟹也好,生魚片也好,都讓偶替你們擋了,讓大海下輩子仍然可以富高帥....
14樓. 悅己
2012/11/24 15:39
下次

還好我就是沒法相信輪廻論,所以大海嚇唬不了我, 上帝說天上海裡的, 人都可以吃!!不過上帝也說:什麽都可以吃, 但不都有益處,所以怕膽固醇的人別吃大甲蟹, 要留給不怕的人吃, 才不會暴殄天物!

我已經告訴樓下的蔡團長,下次電小二辦優迪園江南美食旅遊, 咱門千萬別讓大海報名, 免得掃了大夥的興!要不然, 好心一點,讓他參加, 但是咱們幫他忙, 他不吃, 大家替他吃!


好啦。我坦白講好了。
「膽固醇」其實是藉口。 我本來就不喜歡吃螃蟹,剝來剝去,累死了,還吃不到一口。
還是「生魚片」來得乾脆﹑大塊﹑又鮮美。

江南美食旅遊。。不要漏掉我哦。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17:45回覆
13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
2012/11/24 11:43
大閘蟹一隻$500,玉蘭花一串$20!


唉,一樣是跪,他應該賣「高價位的」東西。 賣20元的東西,連跪的工錢都不夠。
政府應該輔導這些「願意努力」的民眾,去做一些「產值」較高的勞動。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13:02回覆
12樓. Steiff Bear
2012/11/23 22:44
努力與肯定

汲汲營營,求的是受肯定。

自己肯定自己,心境不同一般,是不是一個特定的人便不重要了。

弱智的孩子或許想的邏輯不同,他快樂與否似乎比其他的事重要。


噢? 弱智的孩子不需要肯定嗎?
難道說,做得好不是摸摸頭,而是「做得好,才有東西吃」?

那就更可惡了。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58回覆
11樓. 阿鍾哥
2012/11/23 20:47
看法

8 歲,不宜 ! 違法。

如果是18 歲,我會鼓勵,因為自食其力,勞力掙錢,比待在「院」裡發呆好 !


謝謝阿鍾哥的介紹。
我在台北時,特地去景美紀看守所繞了一圈。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54回覆
10樓. 中秋節 寒露 與雙十國慶日
2012/11/23 18:55
賣愛心口香糖

猜想那個姐姐 是個高階指導員 , 任由弱智孩子 在寒風中的街頭叫賣 , 實在很不道德. 就在警政署不遠的對面 ,  管區巡邏 沒有去保護到他 , 算是失職的疏忽了.

從前 國父提出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 當有能力為千萬人服務時,就要為千萬人服務; 當有能力為千百人服務時,就為千百人服務 ;只有能力為一二人服務,就盡力為一二人服務 ; 有一人的能力 當要服務一人 .

林志玲是今生的幸運兒,  若是有自知 而願意為弱智 弱勢者服務奉獻  , 是 慈悲積陰德, 也會是尋常如我等 所樂見的美好圭臬  .

如果大家都有盹龜雞一樣的人生想法和態度,世界一定更美好。
許多人提出「小愛」與「大愛」的想法,積功德。 也是一種個人人生的表現。
和盹龜雞共勉!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52回覆
9樓. 悅己
2012/11/23 17:32
可是
不管什麽樣的人生, 都有快樂與不快樂的地方, 這個小男孩一個晚上賣出一百條口香糖的快樂,可能跟林志玲一晚上賺到一百萬所獲得的快樂差不多!
悅己,你完了。
讀了樓下JKTsai的留言沒?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42回覆
8樓. 新天新地
2012/11/23 16:24
聽大海怎麼說
這些年來 , 我不只想過這樣的想法 , 還常常想!
請新天新地耐心,聽我下回分解。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40回覆
7樓. 東村James
2012/11/23 14:35
不夠
這是社會安全網做得不夠﹐不應該這樣的。。。。。
看那男孩不停用力的嘶喊,我看應該也支持不了幾天,就會倒下了。 大海(穿新衣)2012/11/24 08:3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