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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160公里甩鞭狠抽的鞭刑曝光! 網友紛喊應該要引進台灣
2021/10/08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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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是馬來西亞、新加坡以及汶萊 3 國廣泛施行的一種合法體罰手段,凶狠程度令人聞之色變。而馬來西助聽器亞的鞭刑又再細分為「伊斯蘭教法鞭刑」、「司法鞭刑」、「學校鞭刑」。日前大馬行刑官以鞭打假人的方式,公開示範其中 2 種不同鞭刑的打法,許多網友看到後大吃一驚,紛喊台灣應該跟進,用來對付酒駕累犯及性侵犯。

臉書「大馬 2 勢力」日前上傳一部影片,內容是馬來西亞行刑官利用假人示範伊斯蘭教法鞭刑以及司法鞭刑的差異。伊斯蘭教法鞭刑只適用於觸犯宗教法的信徒,下手較輕,目的不是要讓犯人感受十足的痛苦,而是要讓犯人感到羞恥,行刑官只能使用手腕的力量,不可舉起手臂,同時會有醫護人員在場確保犯人的安全。

司法鞭刑每一下都讓犯人皮開肉助聽器價格綻,讓犯人們聞之色變。

那又為什麼聽障者一定要配助聽器呢?如果不選配助聽器會出現哪些問題呢?第一、當然是與人溝通上會更加困難,久而久之,他自己就不太願意跟別人溝通了,而且慢慢地自己會走進自己的象牙塔,變得更孤獨、猜忌與孤僻。相對的,別人講話他老是聽不清楚,久了,也就不太願意與他人聊天,因為他老是聽不清楚我們在講些甚麼?或跟聽障者溝通時;往往需要更大聲講話,他才聽得見聽得清楚,那就無法聊天聊很久了,因為這樣很累,久之!也就不太願意與他聊天。因為聊起天來似乎在吵架呢!第二、就是聽神經如果不刺激,那聽力很有可能會退化得比較快,尤其是語言分辨力,會一年以2-5%的速度往下降(語言分辨力%是無法藉由助聽器增加的),而是一年比一年更聽不清楚,而不是聽不到(但聽損可能沒甚麼變化)。第三、聽損者尤其是小孩,如果不越早配上助聽器,那在學習階段會因此嚴重地落後同齡的小孩;聽障小孩當然是越早接受聽力刺激,學習語言或其他事物會越接近常人,所以及早選配是必須的。

馬來西亞對鞭刑也有明確的法律基準,犯人每次受審最多只能被判鞭打 24 下,如果是未成年犯人,每次最多只能判鞭打 10 下,且鞭刑不能分期執行。除以之外,執行鞭刑的鞭子依照罪行嚴重程度也有粗細之分,比較輕細的用來鞭打犯了輕罪的犯人,比較粗重的則用在重罪犯人,例如犯下毒品走私、暴力搶劫、性侵等罪嫌的犯人。

不少網友看完影片紛紛留言,大喊要「引進鞭刑」,直說「虐童及性侵犯請打正面!」「台灣既然喜歡廢死,那改鞭刑好了!!關到老,鞭到老!酒駕,性侵也來鞭幾下啊!」「性侵犯要轉180度過來,打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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