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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間諜案是否不冤枉 ? 李朋間諜案牽扯到汪聲和夫婦及廖鳳娥等十六人。 台灣公布的資料稱: 李朋,32歲,天津人,西南聯大歷史系畢業,抗戰時任美軍翻譯,紐約時報記者,來台後任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秘書。1949年5月情治單位探測到廈門街166巷附近有強力無線電波,1950年3月在台北市廈門街166巷9 號逮捕汪聲和夫婦後,循供逮捕李朋,因此案牽連者有黃珏、黃正姊妹等共16人。 汪聲和與妻子裴俊,李朋及女朋友廖鳳娥4人被公開槍決,潘申慶、廖乾元、李光國、黃珏、黃正等5人分別判刑10年。 據説,廖鳳娥的家中也發現有電台一部。廖鳳娥死時只有27歲,是台北省立醫院的護理長。 “案犯”中還有3位是廖鳳娥朋友,因為和廖鳳娥通過信被捕。 讓人覺得很意外的是,承辦該案的保安司令部人員吿訴他們:“為了擴大向國際宣傳破獲了蘇俄電台,所以將你們也算了進去。” 而他們3人在監獄中很受優待,起先坐辦公室,後來派他們管理福利社(如洗衣部等)及附設紗廠,經常可以出來辦事。 而關於黃正等人的被牽連,台灣版《孫立人傳》説:李朋在南京工作時是金陵女大校花黃珏眾多追慕者之一。1950年初到台北中央社總社工作,獲悉黃珏也來到台灣,並在屏東女青年大隊服務,就以採訪鳳山新軍訓練為名,持中央社社長蕭同茲的介紹函,去見孫立人將軍,要求參觀新軍訓練及女青年大隊。孫將軍派隨從祕書潘申慶陪同,不久,李朋即因“匪諜”案被捕,黃氏姐妹及潘祕書三人,受此牽連而失去自由達10年之久。 黃正相信她們姐妹倆蒙冤是因為蔣經國報復孫立人,有台灣孫立人研究專家也認為,在當年那種防共、恐共的極端氛圍下,“株連”是尋常事,如果李朋是真“匪諜”,為何當年中央社社長蕭同茲會沒事,反倒是因為配合中央社而安排接待採訪事宜的人員潘申慶,硬被無端牽扯?合理的解釋,就是孤立孫立人,讓人不敢幫孫立人做事,否則有遭禍之慮,進而達到整肅的目的。 得罪李宗仁 事實上,關於李朋是否為“間諜”,不少人存有疑問。 在台灣,黃正曾接待過李朋,她回憶:“李朋有個壞習慣,開口就罵人,就批評人。後來我曉得,李朋不是匪諜,因為我坐牢時看到真正的匪諜,人家好穩重哦,不像李朋,開口就罵人,就批評人,哪裏是個匪諜!後來有人説,他有個發報機,(其實)不是發報機,是他同學的電動打字機。” 李朋一案,事後有人分析:近因是認識了不該認識的人——汪聲和,遠因是得罪了不該得罪的軍政大員——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 名記者龔選舞的回憶錄中對李朋印象深刻: 「我從張家口回來,路過北平,禮貌上去拜訪北平行轅主任(代表蔣介石管整個北方)李宗仁,當時李宗仁的聲勢僅次於蔣,是全中國的第二號人物。李宗仁説他眼睛生病,不能見我們,和我在傅作義那裏同坐上席的中央社記者李朋脾氣壞透了,李朋説,哼!擺什麼架子!我們走!李朋帶我們十幾個記者就走。 我當時就覺得此舉絕對不對,李宗仁是有義務見記者,我們記者只是禮貌性拜訪,當時記者氣焰太盛,我心裏大不以為然,但是我是小記者,大家都説要走,我不能不走。 後來,李宗仁的參謀長和祕書長準備請我們吃飯,要解釋一下,李朋當着送請帖來的人面,撕掉請柬。」 有論者説,或許,得罪後來的副總統李宗仁,這也是李朋罪該至死的一個原因。 這一點,沒有足夠的證據。 不過,我們也可以推斷,當時李朋的知名度和心氣該有多高,竟可以對國家二號人物拂袖而去,甚至撕掉請柬。 李朋死後,有人曾作詩悼念他,題為《偽證》,詩曰: 折獄明刑貴得均,胡為奸宄妄前陳。 李朋孰識真君子,牛黨誰知偽小人。 戰塞勛勞虧大將,朝廷賞罰誤權臣。 可憐證據多虛假,埋沒英雄志莫伸。 知名導演洪維健認為: 「李朋(1919-1950)罪不該死,或許汪聲和確實有設立電台,可是,李朋應該並不相關,而從李朋牽扯出來的黃玨跟黃正這對姊妹花,那就更是蔣經國的借刀殺人了,根據幾份回憶錄,簡單整理出事情經過如下。 1949年3月8日,陸軍總司令孫立人,在中國各地招募女青年300餘人,分批來臺,在屏東阿猴寮營區(屏東機場)成立「女青年訓練大隊」,進行訓練(直到1950年10月才組訓完成),1949年5月17日,蔣介石與蔣經國搭機從定海逃到馬公,5月25日,蔣介石自馬公飛抵高雄岡山,落腳壽山。這時候的蔣家父子,只能算是一介平民,但是,黨政軍卻還是聽他差遣,早先,1945年年底,我母親朱瑜(1926-1996),才19歲就考進長官公署,在人事室當約聘的低階「助理員」,隨後,我母親調職教育處,副處長就是228失蹤的台灣菁英宋斐如,1947年228事件後,長官公署改制台灣省政府,教育處改成教育廳,我母親仍在教育廳服務,這時候,李朋來到省政府服務,所以,我母親很早就認識這個著名的大記者,抗日時期李朋擔任美軍翻譯,同時擔任紐約時報記者,1945年,二戰後,國共內戰期間,擔任中央社採訪部主任,在南京的時候,嘗試追過金陵女大的校花黃玨,這是昔日的短暫因緣,後來李朋轉為蘇聯塔斯社記者。 當時,李朋除了是省府外事室秘書,還是中央社記者,兼任美國合眾社記者,他出差到鳳山訪問女青年大隊的大隊長黃玨,李朋請黃玨供應新聞資料,因為兩人是舊識,加上女青年大隊歸孫立人統領,所以,黃玨就要妹妹黃正具函,寄出若干普通新聞資料,畢竟,黃正是孫立人的私人秘書,就在這時候,1950年2月,國府特務透過電訊監察,發現台北廈門街133巷9號附近,有一電波很強的秘密電台。 屋主是民航局的電台台長汪聲和,汪聲和比李朋小1歲,1920年生於北京,1943年加入共產黨,1949年,汪聲和與妻子裴俊,來到台灣。 1950年2月電波露餡後,3月1日,蔣介石復行視事,重新當上總統,3月18日,汪聲和夫婦落網,3月20日蔣經國出任總政治部主任,直接領導5大特務系統,3月22日,「政治行動委員會」改成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蔣經國擔任主任,指揮所有情報業務。 這下,黃玨跟妹妹黃正慘了,黃正的「我的申訴」說, 接下來,黃玨跟妹妹黃正,就被加進『蘇俄國家政治保安部(GPU)潛台間諜汪聲和、李朋等案』,這個案子牽連人犯共16人,根據龔德柏的「蔣介石黑獄親歷記」,下獄的軍法局長包啟黃(1955年1月18日遭到槍決)說,當初因為罪證並不重,所以只處兩年徒刑,可是,送到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蔣經國提醒蔣介石批回重判,第2次判刑5年,機要室資料組蔣經國還是不滿意,又被退回再判,第3次判10年,才獲核准,1950年9月6日,李朋、汪聲和等4人遭到槍決,這個案子,從抓人到槍決,前後不到6個月,快得離譜,顯然是蔣經國要給孫立人下馬威。 回過頭來說,那個『說黃笑話』的事情,應該是發生在1949年6月蔣家父子來台,到1950年3月蔣家父子重新掌權之間的9個月裡面,當時蔣經國還沒當上總政治部主任,孫立人當場給他難看,所以,種下黃玨跟妹妹黃正先後入獄,判刑10年,隔了5年,1955年,孫立人也被抓起來,軟禁33年,蔣經國的陰險狠毒,絕對不是後代用『經國先生』來歌功頌德,可以掩飾唬弄的。」 「老外交官曾任駐南非大使的陸以正也認為李朋案是受到株連入罪。 現在依據中共方面解密的「李朋特務案」檔案資料: 指證李朋是第三共產國際和中共潛伏在台灣的地下工作者,直接受共產國際(或是蘇聯共產黨)的領導。 止她擔任護理外役工作。槍斃當天,只見鐵門處遺有一支她的木屐,令人睹物心驚……。 2013年10月,由解放軍總政治部聯絡部建設的無名英雄紀念廣場,是為了紀念犧牲於臺灣的大批隱蔽戰線的無名英雄。這是官方第一次以紀念廣場的形式公開紀念那段塵封的歷史。 在無名英雄紀念廣場的花崗岩烈士名錄牆上,可以看到鑲刻著到目前為止、經各方查找發現的846位當年犧牲於臺灣的烈士英名,李朋、廖鳳娥、汪聲和及裴俊,四人都在烈士名錄中,並沒有冤枉的情形。 李朋間諜案總算真相大白於天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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