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
2012/01/0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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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兩年多,生活充實忙碌的我自認已然無恙,直至在電影預告片中,看見與他極為神似的男演員,一時竟淚如雨下,不能自己。
朋友幫我看過手相,雖是個感情用事的人,卻仍有幡然醒悟、快刀斬亂麻的理智,是以我能在兩年多前的夏夜,毅然決然對他說出不用再見面的決定,就這樣結束了十二年的感情。
不是不知道兩個人的思想背景天差地別,偏偏被那種陌生的異質性所深深吸引,一路走下來,當新鮮感漸漸消逝,我仍倔強地不肯認輸,不肯承認眾人早已等著看的錯誤。
問自己為何而哭?是責怪他的懦弱、還是心疼自己的傻氣?為了證明我們可以,我吞忍了所有的痛與苦,直到再也無法繼續委屈。忽然覺得這樣的堅強並不值得,我應該是一名被好好珍惜的女子。
於是我想,今日的眼淚或是一種療癒,提醒心中那個脆弱不完美的自己,走過了,傷過了,也成長了,可以誠實地思考不想、不能與不要的差別,勇敢地掌握想要、需要與必要的分野。
然後,跟自己說 : 認真愛過的人沒有錯。如今,我單身,但並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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