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茜:
妳知道嗎?
「文林苑」基地僅兩側臨路,另外兩面各接二米五、三米三的狹窄巷弄,竟然要蓋起15樓高房。
根據〈消防車輛救災動線指導原則〉規定,救助5層以下建築物時,至少應有3.5公尺以上淨寬之道路,讓消防車可抵達救災現場。
救助6層以上建築物的規範更為嚴苛,依規定,至少應有4公尺以上淨寬之道路,讓消防車可抵達救災現場,而且現場應至少有8 X 20公尺的作業空間,雲梯車才能順暢作業。
如果妳實際走訪文林苑預定地,妳就會發現,該更新基地後巷寬度,根本不滿2.5公尺。
台北市消防局推派代表參加文林苑規劃案審議,結果文林苑的都更設計案不但過了,還拿到237.48平方公尺(法定容積6%)之消防容積獎勵。
這個離譜的都更法,讓建商可以自由圈地,巧取豪奪人民的財產,而且還可以拿到237.48平方公尺的土地!
我們徹夜守候王家,不只是為了王家,而是為了背後這一個完全邪惡的都更法,這一個完全替建商替財團量身訂做合法巧取豪奪人民財產的法案。
文茜,妳如果關心會不會地震,那麼我告訴妳,王家的房子很堅固,而且是矮樓層,根本不會有地震的問題。
只有樂揚建設所蓋的15樓層的文林苑,才會有地震的問題。特別是台北市本來就是沼澤地,遇到5級以上地震,本來就會土壤液化,蓋愈高的樓房對台北土地摧毀性愈大。
妳扯到毀滅性地震,非常好,那麼我要告訴妳,王家矮樓層的透天厝不會有危險,樂揚建設所蓋的15樓層的文林苑才是毀滅性的危險,屆時樓層倒塌時的傷亡人數更是妳難以想像的多。
還有地震時更怕的是遇見火災,屆時火災時,消防車開不進去。這是每一個在王家守候的學生與老師都知道的,因為警方連開一個小的消防車想進來沖走驅散學生與老師,都沒有辦法,只好改變策略,用比較辛苦的搬離的方式。
請問文茜:
如果未來發生地震,文林苑未來發生大火,火災發生救難不及的重大傷亡,這些人民的傷亡,家庭的破碎,究責對象應該找誰?
樂揚建設?台北市市長郝龍彬?還是文茜妳可以負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331/34127468
小人物可改變歷史(陳文茜)
突尼西亞水果小販,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上街擺攤。當他遭警察驅趕,據理力爭,警察賞了他兩個耳光。小販憤而衝至政府大樓前,自焚;16天後不治死亡。茉莉花革命從此野火燎原,從突尼西亞燒至埃及、利比亞、巴林、葉門……阿拉伯之春至今仍未結束,已有4位獨裁者下台,一位被處死。
小人物本來不可能改變歷史,改變歷史的是他的行動誘發了早已蠢蠢不安的憤怒社會。當年引發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溫床是青年高失業率與獨裁、貪腐。根據最新資料,突尼西亞革命後一年失業率從13%反升至18%,GDP自1986年以來首度出現萎縮。革命並沒有改變當地的民主,反加深當地衰敗與潦倒。
我在此提醒人們回憶遙遠的北非往事,目的告訴執掌權力的政府,不要小看許許多多小人物;他們可能推翻你高高在上的大計劃或大權力!
這幾天鬧得最兇的文林苑即為一例。事件源頭來自中央《都更條例》侵犯《憲法》保障的「私有財產權」,而依法行使職權的官員沒有將心比心,想像:「啊,若這是我的家,我的母親居住的地方……」。
中央的法律居然允許都更建商可自圈範圍,只要取得多數居民同意,被劃入者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即視同放棄所有權主張。於是不懂法律的王家被硬生生拆了,台北市政府被安上一個名稱「土匪」。
而主管《都更條例》的內政部前部長已高升至行政院副院長,現任內政部長在「王家釘子戶」事件中,未曾講一句話,或試圖阻止不合理的中央法律被地方政府強制執行。直至百名學生抗爭,尤其媒體報導鬧大,李部長才在立院質詢下表態:應顧及居住正義。可惜李部長說這句話時,王伯伯的老宅已成一片廢瓦。
老屋難承受大地震
「內政部」不可能在此事件被歸類「居住正義」的一方,它是不正義法律的始作俑者。然而當部長心裡不同意此事時,為何不在拆屋前,與郝市府先交換意見,建議緩拆呢?從內政部到市府的距離,那麼遙遠嗎?
小人物足以改變歷史;不要小看王廣樹這個名不見經傳的「釘子戶」。台北市需要全面都更,目前都更速度已過於緩慢。台北許多公寓老宅,屋齡已近50年,只要一場芮氏規模5的地震,即足以摧毀一半以上的建築;死亡人數將非常驚人。
台北不只醜,而且危險。但過往的《都更條例》門檻太高,正義國宅一吵十年,動不了工;挺挺地佇立台北繁華街道,彰顯城市荒謬。新修《都更條例》有漏洞,再加上審查學者有的保守,有的可能的確官商勾結。結果數年下來,有的如怪獸動不了;有的速度太快,侵犯居民正義。
我擔心從此引發的效應。當北市府被安上「土匪」之名時,以後台北都更還能走下去嗎?我們的社會向來是倒一盆水,連盆裡的嬰兒都一塊扔掉的民粹社會。一個小人物的房子沒處理好,「都更」從此將等同污名,等同流氓,等同建商炒房幫手。
換一個角度看台北都更,921大地震後國科會對台灣土地斷層進行前所未有的大調查。去年報告早已出爐,不知哪一個懦弱單位「隱匿震情」。台北盆地自新莊、五股、關渡至金山的山腳斷層,雖歷經300多年未發生地震;但經由921大地震連動效應,被重新認定為活動層。台北地質多半為河水氾濫沖刷而成的軟土質,若發生大地震,土地液化風險非常高,情景有若去年紐西蘭基督城地震。康熙33年,山腳斷層曾於關渡斷裂,整個台北西北半部陷落,一夕之間成了「台北大湖」。
這些言論不是危言聳聽。它歷經國科會委託以十年GPS加地質測量,顯示我們爭吵都更的地殼下,每年呈現西北西-東南東伸張;經關渡隘口的地質剖面更出現沉積地層傾斜。
我們必需痛苦承認,台北正在和災難搶時間。921大地震也就是1999年之前建築標準非常低,台北承受不了毀滅性地震。都更,不只是建商炒房代名詞,它也是更多王伯伯、張小姐、李媽媽居住安全的同義詞。
如果李部長或前任江部長或郝市長早一點意識,小人物可能摧毀他們修法及執行《都更法》原本的理想初衷,台北的都更可以更順利進行。
可惜當一切遲了之後,歷史已被扭曲;而且可能永遠回不去。
<我的陳文茜>作者為電視節目主持人
- 20樓. 重殼蝸牛2012/04/15 16:2136戶才是值得保護他們權益
我挺36 戶 不挺王家 不挺樂揚
36戶才是弱勢 他們沒時間等了 他們都更租金用完了
雖然我認為不違憲 退2萬步說
即使違憲 之前的判決仍然有效 因為判定違憲必定不會推翻之前的判決
釋憲書會寫 X年X月X日後 解釋生效適用
1.談地震 大樓的地基深 表面含水土石被挖走 好幾層樓深
基樁深 水泥夯實 更不易土壤液化
高樓地基挖出來的土石重量約略等於全建築物重量 荷載沒增加(這連超高樓的101也辦得到)
以土壤液化來說 未必是透天好
2.A.建商 在文林路17m (建築正面) 退縮更多空間 給馬路 消防車反而更好作業
建築物不是四面都要 3.5M 其中一面有雲梯車上得去
因為建築中庭是連通的 一面上得去 水線佈得了 就不妨礙 不違反規則
王家單說他家的那一邊(背面) 不過是 話術 反曝露 原本的透天不安全
何況那是作業規則 不是法律
B.雲梯車 最多72M 扣掉傾斜度 不過8樓 高樓根本都靠自己的自動消防系統滅火
不靠消防車 雲梯車也不夠高 靠法律規定的定期檢查保養
C.王家頂樓鐵皮早年違法加蓋 後來抓不勝抓80年政府放寬 真的火災才是火燒連環船
36戶你知有誰嗎??
1.郭乃華:郭石吉的大女兒
2.郭千華:郭石吉的二女兒
3.郭建佑:郭石吉的兒子
4.鄭達仁:郭元益貿易部部長及總經理室專案助理
(網路資料,不排除同名同姓)
您難道不覺的奇怪嗎?
為什麼36戶中有這些名字?
郭元益家族自己的家不都,去都別人的家?郭元益家族是弱勢者嗎?他們會無家可歸者嗎?別說笑了!還有 36戶,沒有王家的土地,一樣可以都更!
另外,來自 Yumei Chen的訊息
真的非常好奇郭石吉到底確實分到多少房子,因為他一棟透天厝,換來,除了保留了自己家的店面,還吃了隔壁黃小姐家的店面,還有高樓層幾戶,按樂楊分配,王家兩間透天厝,才分到四層樓五間19-23坪的房子,這種黑箱分配法,有辦法的人太容易去設計鄰居了。 至於郭先生說,都更讓他無家可歸,一旁的郭欽定大樓(郭欽定市郭石吉的爸爸)是他家的,目前租給法院執行處;另外,郭家士林還有一間房子租給稅捐處。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5/02 23:40回覆 - 19樓. 重殼蝸牛2012/04/15 16:12王家沒說實話 還施壓同意戶 罵說不堅持價格 真受害?
建商追求利益 賣預售屋導致事情難轉圜 只能說缺處事智慧 法律卻絕對站得住腳
36戶指控
王家有人施壓 同意戶 騷擾 罵同意戶不配合 不堅持價格
還要求樓層的選擇權、車位選擇權,拆遷費、裝潢及裝修費
所謂完全不知情 沒被通知(建商寄"掛號" 王家其實有人收到)
我看來 建商刁 王家刁 只有36戶才算得上無辜 這閒事 我看了就搖頭
再退一萬步說 都更法多數決是先進國家抄來的法律 都會多的國家都有強拆 可違外國憲法了嗎?
全世界沒大法官這樣解釋 我國的大法官也不會如此 所以王家不敢釋憲
這些鬼話你信,呵!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5/02 23:41回覆 - 18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2012/04/14 22:14Weigh in the facts, not emotion
I am in support of her, not you.文茜的立論將導致台灣的浩劫!
你不必支持我,請專注在目前都更的地方,並非老舊房子,而是取在精華區如中正區、大安區,縣市集中在都會區有利可圖的地段。這是一場圖利財團建商,巧取豪奪公有土地與民間私有財產的暴利行徑。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5/10 07:18回覆 - 17樓. 大老鷹姐姐2012/04/12 22:38而之後,針對哈
林區的都更,更是號稱紐約王的右翼共和黨保守派市長R. Giuliani朱利安尼的「德政」。透過「不動產證卷化」,將 原本屬於社會住宅的空間,一一給私有化、商品化。導致哈林區的弱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12 22:38回覆勢族群、少數族裔被迫遷移紐約市。這位紐約王甚至發下警語:「如 果你住不起紐約市,那就請你離開!」這樣一個標準的資本家的代理 人的壓迫者市長,居然成為陳小姐的口中的「典範」。只能說,還好 她當年在 New School 只是旁聽而已。不然,真的壞了 New School 這所美國最後的左翼據點的名聲!」 - 16樓. starpig2012/04/11 01:17RE: 不是你無家可歸 就可以置之不理?
呵呵
沒有必要把王家這幫人說得這麼可憐
他們沒把自己房子賣到好價錢 官司又輸到脫褲
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值得同情的
抱歉,王家自始至終都沒想要參與都更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12 20:34回覆 - 15樓. starpig2012/04/10 08:58RE: 全國老百姓都會感激王家
會不會感激王家我不知道
台灣人的濫情理愚蠢盲無知要再記上一筆
- 14樓. starpig2012/04/10 07:30邪惡的都更法要在立法院修理
徹夜守護王家?
要是我是這姓王的 一定拿掃把把你們這些人趕走
就算都更法被判定違憲 就算台北市政府執行強制過程被判定有缺失
王家頂多是多拿到幾個錢 被夷平的透天肯定蓋不回來
但被你們這幫人這樣鬧 以後王家還要在他們“祖先留下的土地”上繼續住下去嗎?就算他們有這個臉 他們的鄰居應該會很肚爛他們
你們這群人 不要再害這家人了!
給各位親愛的士林文林苑鄰居一封道歉信:
在作任何解釋以前,我們要先向各位致上最深的歉意。因為我們的活動所帶來的聲音以及人群,影響了周遭的安寧,造成各位連日以來生活上的困擾與不便。
原本我們也是像各位一樣,只是安分守己的小市民、一般上班上課的職員與學生,過著平凡安靜的日子。我們也和您一樣,並不喜歡吵鬧喧嘩,不喜歡動盪不安的生活。但是這幾年來,這座城市裡許多市民們隨時都生活在失去家園的恐懼之中,生活在警察與黑道的威脅之下,士林王家三年來的默默努力,雖然在最後被強拆的這一刻,獲得許多熱心朋友們的幫助,但是他們的日常生活完全瓦解了,不再有任何隱私,無法穩定工作;到了最後,他們兩戶仍然失去了世世代代、住了一百年的家。這些事,我想您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但他們原先並非弱勢,也是如您們一般的擁有穩定安寧家庭的守法居民。
但這些都不能成為我們妨礙您生活的藉口。這麼多人來聲援,這樣的場面,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想像不到的、從未有過的經驗,所以我們第一時間處理得並不好。請容許我們再一次向您們道歉。本周六活動結束後,我們已緊急召開各工作小組會議,要求大家接下來所有在當地活動禁止使用麥克風了。而人潮所帶來的環境與交通問題,我們也已晚準備好生活公約,懇請到場所有民眾一同配合,也會委由現場組志工成立敦親睦鄰小組,協助叮嚀機車車輛停放、活動區域與垃圾、如廁等問題。
從本周日起,我們將嚴格地自律,只在晚上七點到九點之間辦活動,而且活動期間不再使用麥克風;我們也會要求來聲援我們的朋友,不要把機車停到您的生活範圍,不要打擾到各位的生活。但是,也請您千萬諒解我們,目前我們不能停下來,否則我們將永遠失去我們的家,而這個國家將變成貪婪建商的樂園,所有的人民,都將活在家園被剝奪的恐懼之中。
非常感謝您們一路以來將近一個月的容忍,我們會盡速改進對周邊鄰居所造成的生活影響問題。謝謝您們的提醒與包容!對不起,謝謝您們。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敬啟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13653.shtml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10 08:20回覆 - 13樓. starpig2012/04/10 07:21消防法規是市府規定
都更法是立法院制定總統宣布實施
這兩個法
就像幼稚園孩童和大學生的差別
- 12樓. 周小美2012/04/09 07:24無法類比
我想,作者應該單純談論都更就好,這跟茉莉花革命是無法類比了,也不需要過度強調王家是小人物,以及大建商之間的權力落差,如果文茜是王家,或是到帳篷LONG STAY,可能不會寫出這樣的文章。
我同意妳的看法,她只要請司機繞到士林王家,就可以知道實際的狀況。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10 07:03回覆 - 11樓. 瑩雪2012/04/08 15:48,媒體人...
看事情有時難免會偏頗...您真是契而不捨, 勇氣可嘉, 希望你會成功.瑩雪
不是我做 而是一群有良心的學者與學生們
我只是一個陪伴者
衷心希望他們會成功
因為他們是為了你我為了廣大無名群眾的福祉與財團建商對抗
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08 17:03回覆
4月7日晚間的論壇,都更受害者聯盟與學者談「多數決」與「強拆」條款。(攝影:王顥中)瑩雪:請看看都更受災戶的實例
小 惠2010年4月17日15:09
我們家岌岌可危,因土地法34條 建商利用當地人持份少者給予傭金 個個擊破的方式 以法律之名做不公平不證義之事 迫害我們小老百姓 政府都沒聽到我們的聲音嗎
伯辛 2010年10月22日21:21
深同感受!事實上現行都市更新條例也是有相同的法律缺陷,都市更新條例第 36 條規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逾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當理由,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再延長六個月。但應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為政府代管或法院強制執行者,實施者應於拆除或遷移前,通知代管機關或執行法院為必要之處理。前項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在應領補償金額內扣回;對補償金額有異議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是用法律侵害憲法第十五條所定『保障私人財產權』之精神。
由2009年以尚華仁愛大樓都更案為例,地點位於絕佳的精華地段仁愛路四段,正臨國父紀念館、鄰近台北市政府及市議會,堪稱台北市政府西向之門面,立地條件極佳,惟因921震災受創急需重建,故由原住戶發起籌組更新會為實施者,所有權人57位,能成功整合實屬不易,第一銀行協助尚華仁愛大樓住戶自建都更案可看出,一般建商協助都更時所要求的40%的利益分配。在多數實施者(建商)均可以說是在都市更新條例的強烈護航之下,獲取40%~175%的暴利,甚至實施者(建商)沒有任何資金情況下,拿住戶的土地及信託契約做無本的建築融資,甚至有掏空詐財之風險,建築融資利息還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住戶負擔,各縣市政府都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審議原則,但是欠缺被強制拆除人陳述意見之規定,這簡直有如是現代的清算鬥爭一般。這也就是為什麼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滯礙難行的基本原因,就是都市更新條例是保障了實施者(建商)的龐大利益,卻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人民在這樣的法律之下有如威權時代的下的『死老百姓』毫無價值,人民向政府申訴亦只獲得無法可規範的公文回覆。都市更新條例並沒有法律對建商對稱之權利,完全處於被處理的不利制約之下。
或許讀者會問,為什麼都市更新條例會偏袒實施者(建商)呢?答案其實很清楚,因為這些利益獲得者可以有能力、資金去影響遊說立法委員而取得立法優勢,而被都市更新條例侵害人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的老百姓卻沒有。
行政權對人民之「財產」為侵害等事項進行不利處置時,法律保留之典型乃要求侵害行政必須有法律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所規定之法律保留,即屬此類限制人權時應遵守之法律保留;法律保留,乃為保護人民的「財產權」,防範不受行政權力的侵犯,因此當時所著重的係侵犯人民的財產權事項,應保留由法律加以規定。
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與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關於人民之財產權利屬侵害行政性質。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對於都市更新(事業暨權利變換計畫)暨都市設計審議聯審專案小組會議,而實施者對每次人民陳情內容、會議及委員決議事項不回應、不檢付資料、隱瞞迴避、不檢討、不計算、不執行、不作為、不協調等,政府卻無任何保障人民權益之監督行政作為。如數年後,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對人民的「財產權」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豈不是貴縣政府與實施者聯手,挾條例之行政權力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嗎?
沒有作不到的庶民政治,只看馬政府及吳院長有沒有這樣苦民所苦的偉大政治抱負了!
請參考【台灣法律網】翁偉翔律師的文章,論法律保留原則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中之適用,他提供的精深法律見解,我們應該尋求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憲都市更新條例違憲!著名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43 號釋憲案,就是一個我們值得借鏡的案例。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62245&article_category_id=1583&article_id=30550
伯辛 於 新店 2010.10.22
喬治 2010年11月14日12:54
我們住的社區 最近被建商看上,昨天建商邀集住戶們開會,頻頻畫大餅,建商還表明說已經買下附近的一些畸零地,不需全部住戶同意,即可拆屋都更,這些建商實在太可怕了,我想請問要如何下載系列影片,希望透過這些實際案例的宣導,提醒我們的住戶們,別輕易相信建商誇大不實之話術,大家能團結起來,不要讓都更的受害者愈來愈多.
simon 2011年1月21日13:23
我是住的新北市,是約30年的舊公寓,戶數為32戶,從兩年前左右,我們社區也是有建商一直來說要都更,不過都不了之,因為多數人沒意願。
不過這次,因為其中較大地主說要,我們目前出入的巷子是他的地,不合作就要封路,建商也說人數過了你不簽也一樣都更,所以很多人就被嚇得亂簽,簽的內容有都更同意書、協議書(裡面條列就跟和約一樣)、拆遷同議書、房租補貼同意書…,共10幾張內容。
請問會長,像這樣的內容,我感覺建商想把原本應該兩次簽具的程序一次搞定,這樣合理嗎?
目前住戶含我們尚有8戶因為覺得內容有問題所以未簽,不過建商又找了旁邊的地主要來一起都更,真令人擔心!就算到最後我們都8戶都沒簽,還是一樣阻止不了。
卡羅 2011年5月13日15:29
您好!我家是在汐止市忠孝東路,您的網頁也有這項新聞(安姓婦人被火燒屋)。我們找了警察、記者、議員,記者還有出一點力讓事件上報,但是警察很敷衍,國民黨議員廖進良來我家還對我媽媽很兇說這沒什麼事情,發生事情再來找他,民進黨沈發惠也只是說說會盡力,里長還有第二個身份居然是掮客,目前都更署有在follow這件事情,但是是否也石沈大海,我想機率也很高。前天我們家隔壁的空屋已經被怪手挖掉,後山的幾戶人家,連安阿姨燒掉的房子也一概處理掉了,最過份的事後山被挖掉一塊大洞,若颱風來可能有土石流的危機,建商根本就是要我們不能生存,我想請問會長,我們要如何自力救濟?
Sonora 2011年6月25日14:54
我老家在虎林街242巷是近50年的舊公寓, 現在繼永春捷運站後下一站也要都更到我們老家了,目前老家是家中老母親居住, 現在里長叫我母親簽了不知什麼同意書, 我叫她先拿回來給我看, 聽說也是建商要將鄰近馬路的4排房子全部改建成大社區, 附近鄰居都是住了50年以上的老先生太太, 大家也搞不清楚都一起簽, 真令我擔心. 可以請我母親和您聯絡請教您在這些簽約過程中該注意什麼以保障權益嗎?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湖光國宅小林 2011年8月6日01:31
近日有一團體打著某協會的名稱(協會名我忘記了我會再查)頻頻透過里長辦公室鼓吹居民都市更新
本湖光國宅為一大社區 居民有上千戶又緊臨內湖科學園區瑞光路旁
在都更說明會上 說明人員打著前營建署長名號 畫上大餅告訴居民湖光國宅以後會便成生態社區等等..
我本人對那些所謂協會人員的說法是存有很大的懷疑….
我想問的是那些所謂協會的人怎能打著都更的名號到處辦說明會來鼓動居民辦都更
他們的行為讓我感到像是被一群豺狼盯上一樣..我相信他們應該還沒找到建商..因為他們對很多細節都回答不出
請問現今有那種專辦取得住戶同意書再轉賣給建商的團體嗎??有什麼方法來阻止他們來鼓動居民實行都更嗎??
謝謝!!
不想都更 2011年11月21日14:51
我在台北市, 因容積獎勵, 所以我們這邊都更也如火如荼進行, 在大多數人都還不了狀況下, 由於管委會被都更派掌握,最近運作都更委員會, 區分一樓梯一樓梯選出一人, 我在住戶大會上多次表明不暫成都更, 所以管委會把我們這邊都推鑒完了才告訴我們, 當然選出乖乖牌沒意見那種, 我很想加入都更委員會爭取自己的權利, 卻被柄除在外, 請問有任何方法嗎, 我們這邊是五樓公寓不到30年, 卻因為地價漲成為很多人謀利的標地, 我只想安安穩穩住個50年.
張 2011年12月20日12:24
我們公司是坐落在桃園市南崁交流道旁,就是在長榮貨櫃場的旁邊~
現在桃園市政府在強制推動"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
在12/7那天我們400多位地主第一次接到開座談會的公文,12/7日當天連開2場~接著12/17上午再開第三場,接著在下午就要強制選舉地主委員;12/17那天被400多位地主聯合擋下來未選成,原因是委員會總共9員,但是所有地主只佔2個名額;
接著從12/19開始強制執行地上物的評估報告,雖然我們這邊也有成立自救會,但是對於很多法律上都完全不懂,尤其是很多地主都是老人家~
縣政府在12/7日座談會時有告知我們評估完之後會在網路上公告三個月,有異議的話再提出書面的申請重新評估~
不過根據有幾家被評估之後告知我們~
實行評估的建商說:最近評估的是房屋的材積,對於裡面的機械以其其他東西會再擇期評估?這不是很矛盾??
而且在12/17那天的座談會也有提到~桃園縣政府會在5月底以前就危及公公建設的部分先強制拆遷;
但是公共建設的部分是那些,全都是由他們說了算~
所以面臨這樣的情況,大家都不知道該如何去面對,希望會長能夠提供一些意見,讓我們能夠知道如何對抗這個強盜般的政府!
都更=血汗化為烏有 2012年4月1日21:39
我家的都更很快只開了一次的說明會,而後收到領補償金的公文,又一次的座談會,就決定我家要拆,我家還在貸款什麼都要沒了,房子沒了.還要背貸款.還要租房子.補償金還買不起一間一坪大的廁所,我家是單親家庭我爸爸把我們五個兄弟姊妹帶大還努力要買間房子,誰知道他好不容易貸款要結束了,一輩子的心血卻要沒了,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大老鷹姐姐 於 2012/04/08 20:14回覆「都更除了揭露政府一昧地倒向財團外,其實也讓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都更的真實意義為何?單就王家前後巷都不滿4米的消防法規來看,連最小台的消防車都進不來,如今卻要蓋成十五樓高,擁有約兩百個停車位的集體大樓,如果一旦釀成火災,造成死傷又是誰負責?這個都更案恐怕牽連的已經不是單純王家六代人對百年祖厝的情感而已。
究竟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居住環境?是否越高越新的樓就是一種進步?在30日晚的市民論壇中,出現了一位滿頭白髮的阿姨,是郝龍斌的鄰居,她分享自己不願都更的原因。她認為老房子才是最適合人居住的,簡簡單單四層樓,人和人之間敦親睦鄰的關係,那是集合式大樓所無法給予的空間親近感。她和附近鄰居都商議好大家一致拒絕都更,他們要的是人性化的居住空間。其實,許多老人家對老房子都有一種難以言說的情感,朱水文先生也說其年逾八十的老母親,曾經跪求他不願搬到有電梯的新大廈,寧願住爬樓梯的四層老公寓。如果無法正視此一需求,一昧走向所謂現代化的都更,也只是讓人們與環境變得更疏離而已。」
推土機下的人民:士林王家前的公民行動
蘇盈如 — 週四, 2012-04-05 22:56
火炬經過的地方
文/蘇盈如
有人說那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卻是經歷長達三年都更訴訟案、祖厝成碎磚瓦的王家,以及許多歷經都更威脅、土地強制徵收拆房,本來無處可申受害蝦米戶,被台灣社會、地方政府看見的一天。2010年起便有學者專家批評地方政府,容積獎勵政策實則提高房價、圖利建商、剝奪弱勢者居住權。台北市議會2011年底通過〈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案簡化程序、加速都更,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不必經委員會審議通過。2012總統大選前馬英九唱完「家後」趕場喊出居住正義。都更受害者聯盟仍然持續陪伴永春社區、三重、萬隆蝦米戶爭取在漂白乾淨的市容下,得以居住的痕跡。
三月初士林王家收到強拆公文後,都更受害者聯盟在3月15日展開立院記者會。3月18日下午和平音樂講壇派對,是這波守護王家居住正義的集結開端,集結感興趣人作為接下來的群守隊。接著密集在臉書轉發都更案懶人包,隨著零星討論,開始有曾經參與野草莓、樂生等社會運動的青年加入。市政府前廣場的記者會(3/21)、郝龍斌家門前的小提琴聲(3/21),王家門前記者會(3/22、26),促進與遷出的36戶對談的苦勞脫口秀(3/25),隨時可以關注現場狀況的即時網上轉播,一次次爭取電視媒體、廣播、報紙專欄的目光,呼籲市政府還有三贏方案的台階可以下。3月27日夜裡,許多人收到警察可能會有動作的緊急通知,不論是長期參與社運或第一次到王家的人,紛紛直接前往現場。多數人並沒有預期接下來的對峙、武力驅逐拉出人群與強硬拆遷。相較於出動所有分局的強勢警力、盾牌、安全帽,抗爭者用肉身延緩拆遷時間,扯爛了都市更新美不勝收、公權力平和正當的謊言。
3月28日,拆後,王家屋子已一塌糊塗,一夜疲憊拉至凱道上開記者會。許多人在看到強拆暴力後,才開始浮出身影。不論是對體制積怨已久的都更受害者,經歷被警察抬、拉扯、丟包的青年學生,電影界、學術界人士,甚至不同背景的知識份子,頓時開始轉發網路訊息,頻繁發文、回覆、義憤填膺。接下來開始不同的自發性群眾運動,包括前往市政府或對吳敦義的陳情抗議,在郝龍斌家旁邊靜坐、半夜「深夜市擊」、「台北好好拆公聽會」拆除郝家行動,文林苑鐵皮噴漆。3月31日群眾重返原址,一片空地上卻非全然寂靜,王家土地合法租賃給受害者聯盟,下午聲援群眾將圍籬漆上「士林圍牆」字眼,晚間民眾自發的創造出留言板,用色彩繽紛的便利貼寫上自己聲援的話語,並有北藝同學畫了郝市長被樂揚建設遙控的黑色壓克力畫作。4月1日起由高師大老師與第三建築工作室的成員在現場搭起帳棚,打算紮營駐守、長期抗爭。除受害者聯盟計畫排人力留守,防止建商動作,並展開一系列由守護王家老兵同學會、紹興社區自救會、台灣農村陣線、反中科自救會、樂青每晚發言現身的「齊聚王家守護居住權馬拉松」。王家一面強忍情緒,呼籲蝦米戶站出來,一面針對台北市政府違反行政程序、樂揚建設毀損刑事罪提起告訴。
文林苑塗鴉學生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噴漆是最直接、最簡單的象徵符號,可以表達我們的訴求」。士林王家現場除了有帶著第一次或第N次被抬經驗的年輕學生,還有各個行業的青年,包括站在前線抵抗、上工,而又將高中生帶進現場認識社會正義的青藝盟主余浩瑋。幾乎天天到場的劇場人柳春春阿忠談到,不同時候來會看到不同群體。有時來湊熱鬧、趕市集的多一些,有時有聚焦的討論。士林王家反都更的行動,湧進許多生命經驗,紛雜但切身。阿忠表示:「就我幾乎天天來看到的是,尤其327那天晚上,現場的面孔幾乎都不是你在其他運動場合會看到的。328那天他們連勞動者戰歌都不會唱,這種社運國歌對他們來說都是陌生的。基本上每個人從王家被拆這個事情,跟他自己、日常生活、現在的處境產生關聯」。他進一步說到,「你的言論自由了,但是你會活不下去。因為那個排除構造(建商藉由都更把土地變為商品、容積換取金錢,合法藉由都更條例進行)會一步步排除掉一些人」。
這只是資產重新分配的遊戲
天下雜誌〈解密台北都更計畫 互動圖表〉揭示1996-2010台北市各區域的都更推案,並估出自「都更條例公布至2011年年底創造出台北市都更產值3451.3 億」。天下沒寫出來的是,這些利益如何算出?由誰獲得?台北市都更送審件數總共774件、已核定136件。統計數字使房地產新聞建議「都更並無外界想像這麼美好或成功率高,因此除非口袋夠深的民眾,不然,不建議投資都更宅」。相較於其他縣市,都市更新入口網100.02.01統計,台北市已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102件內,89件實施者為建商,2件為政府。淡江建築的黃瑞茂老師更說到:「沒有都更法之前,台北市的房子一樣可以更新,有了都更法之後,真正蓋出的房子並不多。」都更法的實施者多為建商,人們如何相信這與公共利益有關?
以發展或公共利益為由的空間利用,常使發言者往往得先吐出一句但書「我不是反對都市更新」然後才敢發言。然而在目前相關法令規範不清,多數有權修法的立委議員為建商樁腳成員,只會依法行政與一哭二鬧的地方首長,滿地建設案大富翁遊戲的贏家,以及人對於所有物不可能被饜足的欲望下,都更法不能廢止嘛?這只是資產重新分配的遊戲而已,與公共利益毫無關係。
強拆那夜以後,上演等待拉皮、官態百出的大男人,垂簾含淚踢皮球的戲碼。仍無針對何謂「公共利益」進行檢討。
針對都更受害者聯盟3月31日記者會要求「爭議案件停止審議程序」、「中央政府中止所有36條代拆案的申請與執行」,內政部長隔天態度翻轉,強硬地表示未修法前所有案子按照現行法令繼續往前走。另外學者則轉述市府立場「市政府希望藉由文林苑案子,讓都更進行更順暢」(4/2公視新聞)。市府的做法再次令士林文苑案停工、撤銷建照、原地重建王家等聯盟訴求,陷入受害者無線迴圈。首先,可以拆但不能停。內政部長承諾三個月內提出內政部版本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時,先有「強制拆除」不宜刪的但書(因部分「因為建物安全不得不拆遷」的例子),等於保留都更法36條政府(或任何公正獨立的機關法院)代實施者強制拆除條款,市政府說他們無權要求文林苑建案停工,請建商繼續拆/建無人能擋。其次,你只有說要多少錢而沒有說不的權利。郝龍斌可以作的就是「後續對於王家的權益,會替他們爭取,盡可能彌補」。這點跟多次公聽會中要求蝦米戶讓步,而政府可以做的就是作為平台協調出更好的價碼,有什麼差別?最後,中央有法無天、地方則是無法無天。地方表示法是中央訂的,他們只是「依法行政」,而中央表示都更執行屬地方自治權限。然而,眾多民間反對聲音聚集,突顯制定法律的立法委員、市議員無能表達人民的立場。當部分立委、議員質詢政府都更不力、成效不佳,便可發現部分民意代表捍衛的不是居住正義而是建商的資本正義。在第一個修法的關頭,就該納入都更受害者訴求「市民參與的修法過程」、「納入有爭議案件的住戶心聲」。中央法令不充分,促使不同社會條件的人擁有不對等的保障法源及法定權利。
火炬會燃燒到什麼時候?掙扎在龐大的資本利益、顢頇的國家機器與更多只求安身立命的市井小民,人民是否有安居的可能?強拆以後與政府的喊話間,似乎除了北市府暫停拆拒遷33戶都更有爭議的案子以外,不見任何解決方案。原地占領、重建的抗爭運動仍然持續。納入不同意見的小廣場,讓每個人都有機會發言,說自己的抗爭經驗與故事,兩造僵持越久 越容易變成政治人物下台與否與藍綠政治表演場。行動已經集結了知識分子,街坊鄰居。王家變成市民論壇,或許這是使正義推進緩慢持續的希望。希望,在都更受害者聯盟三年來默默的努力,在三個小女生一起合力編輯翻譯的「Forced demolishment of civilian residence by Taiwanese government on March 28」
影片中,在facebook網友黃宏錡為328暴力驅逐過程中留下一張張珍貴的青年臉孔上。這就是未來的火炬。推土機下的人民
文/陳佳汝
陽光漸暗的王家祖厝廣場前,聚集了越來越多的民眾。這是王家被強拆後二日,30號晚上在王家祖厝前舉行的小客廳市民座談,由「臺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發起的人民講堂,讓大家認識都更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來自各地關心此議題的市民聚集在一起,發表自己的看法,也相互對都更議題作交流,熱烈的場面,有著滿滿憤慨與些許難過。輔大夏林清教授說:「未來的五到十年間,台灣的土地利益會是非常嚴肅到問題。」揭示了一塊多數人並不熟悉的重要課題。
王爸講述自己如何被步步進逼,十八次的拒絕都更仍然落此下場,與此同時,王爸爸背後被拆的祖厝鋼架上,仍然有兩名工人頭戴鋼盔,繼續努力拆除王家祖厝。王爸表示有些人參加公聽會時,以為自己簽的只是出席證明,卻不知已經簽下都更同意書,這是建商誤導的結果,去賣場買東西還有七天退貨期,一但簽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是沒有退場機制的。現場一位民眾提供另一親身經驗的建商奧步,通知30號開公廳會,但是後來才發現原來25號就召開過了。王爸並指出以釘子戶這種歧視的字眼來指稱,其實就是莫名的壓力,數次的協調會議,他都要請假被扣薪水,然而他們是用他們的上班時間來處理,這也是不對等,更不要說是花時間應付建商的種種奧步。「送信主義」也暗藏了種種手段,比方通知書故意寄錯地址,前街五巷14號寫成前街14號,根本沒有此地址,所以也寄不到。還有在法庭上亮出信件上看不懂的印章,他們聲稱是大廈管理員的簽收,但明明是透天厝,何來管理員?實在是荒謬至極。當原先只有百分之五十七的住戶贊成都更,而未達五分之四門檻時,樂揚建設還自己縮小都更範圍,使其達到百分之八十,如此可以自行圈地的建商做為,凸顯了政府放縱建商,助紂為虐的行徑。如此玩法的建商,民眾根本是死路一條。曾經是建商的李先生指出,以他的經驗評估,這起建案至少有十億元利益。
一位家裡面臨都更問題而到處聽都更說明會的陳先生,提供了一些寶貴的經驗談。他表示若有同樣問題的民眾,一定要去買蔡志揚律師寫的《圖解!良心律師教你看穿都更法律陷阱》才會了解都更的真相,不致落入都更法的陷阱中。他分享道,在開協調會時,地主的發言只有三分鐘,超過時間就會被架出去,哪怕你是一億元的地產,也只能說三分鐘,但是建商可以無限制對話,無限制播放投影。如果你不同意決議,他們會說你可以打行政訴訟,但是你必須自己負擔律師費用,而他們的律師是市政府出,時間一拖,你根本沒有錢可以和他玩下去,而且行政訴訟曠日廢時,百分之九十都是敗訴,更可怕的是行政訴訟也不能阻止都更進行。他也表示千萬不能簽「都市更新事業同意書」,簽了就完了,俗稱賣身契,比離婚還難。他也指出現在新北市為了加速都更,準備在新北市自治條例中定訂斷水斷電條款,如果通過,你根本就住不下去。另一方面,房屋鑑價的機制也是完全方便建商,估價師的選擇取決於建商。如果你的房子買三千萬,估價師鑑價一千萬,你如不同意都更,只能拿一千萬走人,還要被笑房子賣貴了。陳先生曾向營建署提出由建商、地主、公會三方各找一鑑價師,但不了了之。
都更除了揭露政府一昧地倒向財團外,其實也讓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都更的真實意義為何?單就王家前後巷都不滿4米的消防法規來看,連最小台的消防車都進不來,如今卻要蓋成十五樓高,擁有約兩百個停車位的集體大樓,如果一旦釀成火災,造成死傷又是誰負責?這個都更案恐怕牽連的已經不是單純王家六代人對百年祖厝的情感而已 。台大城鄉研究所畢業生劉鴻濃指出,從九二一之後,政府為了鼓勵建商重建,於是提高容積獎勵,讓原先按照專業都市規劃的容積率大幅提升,原先如果是百分之六百的容積率,往往因為獎勵而提高到百分之一千或一千四,而容積率代表了這個城市可以承載的人口,原先計畫承載一萬人口的地區,在容積率提高後成為承載二萬人口的都市,那只有代表著擁擠、公共空間的不足與環境的惡化。如同原先按照都更規劃在王家土地上只能蓋十二樓的樂揚建設,卻想辦法弄成十五樓高,在都市規劃專家眼中,是對環境造成破壞的不當做法。
究竟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居住環境?是否越高越新的樓就是一種進步?在30日晚的市民論壇中,出現了一位滿頭白髮的阿姨,是郝龍斌的鄰居,她分享自己不願都更的原因。她認為老房子才是最適合人居住的,簡簡單單四層樓,人和人之間敦親睦鄰的關係,那是集合式大樓所無法給予的空間親近感。她和附近鄰居都商議好大家一致拒絕都更,他們要的是人性化的居住空間。其實,許多老人家對老房子都有一種難以言說的情感,朱水文先生也說其年逾八十的老母親,曾經跪求他不願搬到有電梯的新大廈,寧願住爬樓梯的四層老公寓。如果無法正視此一需求,一昧走向所謂現代化的都更,也只是讓人們與環境變得更疏離而已。
人民民主陣線的身障者周志文,連日來到王家聲援,質疑政府為何可以如此光明正大的搶奪人民的財產,究竟誰賦予政府如此大的施暴權力?讓他感到不安的是,今天王家從頭到尾都是站得住理的,都被如此暴力對待,那麼他們這些在更邊緣的弱勢,又怎麼可能得到照顧?已經失業十年的他表示,雖然政府規定企業聘用相當比例的身障者,但是往往企業沒有依法聘用身障朋友,政府也沒有罰則應對。他表示如果今天自己不站出來聲援,那麼就代表著更多數弱勢將被棄置角落的命運。
如同社運工作者周佳君說:這不是所謂的百分之五對百分之九十五,而是他們財團的百分之一對我們的百分之九十九。對於都更法使用多數決的方式來讓建商方便都更,我們只能說,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才是多數人,就讓我們大多數的老百姓向那些不到百分之一的建商和利益分子大聲說NO。停止都更惡法,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充滿人味的空間,一個自然和諧且令人安心的小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