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請終止所有的性別排拒與歧視
2011/05/17 19:24
瀏覽1,477
迴響5
推薦108
引用0

最近性別教育與基督教的各種論戰,部分基督徒拒絕接受同志,然而南非的Tutu主教公開表示,男女同志與跨性別者,都是上帝的家庭成員,也都是非洲人民的兄弟姊妹,所有的排拒、仇恨、歧視必需停止......


我們在羞辱中長大

2011-5-17 22:44 作者:小彧

238

■小彧

最近由宗教人士、家長和老師結合成真愛聯盟,反對國中小學推動同志教育,鬧得沸沸揚揚,促使教育部打算修法、修課綱以符合「民意」。我只想以一個同志學生及同志教師的觀點,說出心裡的感覺。

▲新同志公民運動聯盟2010年8月15日舉辦「校園性恐慌,同志怎麼搞?」座談會,邀請校園同志社團代表現身說法,希望能連結集體的力量,讓青少年同志得以衝撞校園的保守意識型態。 (圖文/本報資料室)

我小學五年級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喜歡隔壁班那個在三年級跟我同班很要好的男生。依照異性戀世界的科學,這叫做「同性密友期」,這是一個「性別混淆」的時期。但我知道對他不是,因為跟他在一起,會有臉紅心跳的感覺。我不知道這叫做同性戀,我只知道我喜歡他,就如同電視劇中總是出現「男女主角」的情節,想和他在一起。

不斷體認到殘酷現實

隨著年紀越大,越發現現實的殘酷,原來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是異性戀。我仍抱持著一絲希望去向他告白,但結果可想而知。也許我很幸運,國中就有許多好姐妹支持我,但還是遇到很多次他的同班同學對我言詞上嘲笑與污辱。我不知道要求救,因為當時很害怕。

當了老師,總是會發現幾個同志的學生在現場,也曾聽過該班導師如何處理他們的感情問題,總是有老師以很戲劇化表情說怎麼會這樣,覺得這很糟糕。當我希望引進同志教育到現場時,被學校以學生太小、認同尚未形成打了回票。這就是教育的現實。

儘管我在我的課堂上教了很多性別平等的概念,有時也帶進了同志的議題,但總不免有學生還是以「GAY」、「娘砲」作為攻擊別人的字眼。我不怪學生,也不怪自己教育失敗,這是整個社會制度與背後的恐同價值所造就的現實環境,教育現場的孩子更無可避免的承接這樣的價值。

社會環境製造假尊重

是誰教這些孩子這樣的價值?是社會,是我們這群大人所造就的環境。當社會不斷的以相同的字眼嘲笑其他性別氣質陰柔的藝人,作為一種玩笑的生活用語,卻不察他背後的恐同價值,霸淩不會減少。當學校的課程總是以異性戀的眼光看世界時,我們學到的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卻不察他背後異性戀的思維,多元家庭永遠是被忽視的。當老師與家長發起一波波的連署,說尊重性別平等,但反對「不正確」的性別教育時,卻不察他背後的假平等,歧視的言論就被包裝得很有正當性。我們的學生,在這樣的環境中,如何不學會恐同、歧視與假平等?

我很慶幸我的學生,已經有人能夠在別人以「GAY」羞辱別人時,出口制止。一個社會是否進步,要看的是他如何對待與他不同的人。我們的友善校園與反霸凌,若都只能做到表面,看不見社會體制下的那個結,那新移民、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同志等就永遠被這體制排除,而結只會越拉越緊。同志,甚至於其他弱勢族群,要求的不多,也很卑微,只是請社會把原本屬於我們的權利還給我們。

我是一個同志教師,有一天也許我會告訴學生:「我是同志,是你們常說的死GAY砲、死娘砲,不必感到驚訝!在我的有限生命中,我就是在這羞辱中度過日子,我流著淚走過來,但有更多人,走到的卻是另一個世界。但那不是你們的錯,是這個社會應該要還給我們這樣身分的人一個正義。」

(國中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7209


歧視無所不在

「我不歧視你,但是...」的文法教學: 作者: Yoshihiro Ikejiri

我絕對不歧視原住民,但我希望他們不要搬到我隔壁來,因為搞不好會酗酒打架吃檳榔

我絕對不歧視客家人,但千萬不要當我室友,免得小氣巴拉的他們和我斤斤計較

我絕對不歧視同性戀,但請不要讓我的小孩認識他們,以免性別錯亂

我絕對不歧視南部人,但千萬不要不要搬到我隔壁來,因為他們比較無知不理性不衛生

我絕對不歧視女人,但千萬不要當我的老闆,女人天生情緒化愛耍潑,不會作決定

我絕對不歧視顏面傷殘者;但千萬不要在夜店讓我看到免得掃興

我絕對不歧視窮人家的孩子,但不要靠近我家小孩,因為他們可能會騙我家小孩錢

我絕對不歧視單身女子,但不宜升任他們為主管,她們心裡多半不平衡,無法管理團隊

我絕對不歧視口音有台灣國語的人,但任用他們來精品店上班還是不妥,太LOW了

我絕對不歧視住萬華的人,但還是少和他們往來,那邊多多少少都有些黑道流氓背景

Facebook twitter plurk Facebook twitter plurk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不分類 不分類
自訂分類:政治
迴響(5) :
5樓. 大老鷹姐姐
2011/05/23 00:44
性認同的自由≠性解放 文:林佳範

最近網路上有署名「台灣真愛聯盟」發起網路連署活動:「性教育≠性解放」,反對教育部在國小、國中的性別平等教育中,鼓勵「性解放」。並以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8條、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23條之父母之宗教和道德教育之選擇權,來質疑教育部所推動之性別平等教育之內涵,有關承認同性戀成為可以接受之性行為,且視如此之承認,即為一種鼓勵「性解放」。幾點不同意見,供參考如下:

 

第一、 性認同自由並非性解放。性認同自由,係指個人對其性認同,即其對同性或異性或雙性戀之認同。不管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每個人的性認同,無關乎他人,更無所謂對錯,尊重每個人的性認同。這種性認同之自由,並非性放濫或性解放。性放縱,可能存於在各種的性認同。

第二、性認同自由,係人格自由之一部份。性認同,就如同宗教信仰般,係個人人格之一部份,對個人之自我價值、自我認同所不可或缺。人格自由與人性尊嚴之尊重,更是我國憲法保障人權的核心部份(釋603)。不尊重個人的性認同,不僅在個人或國家,均係嚴重犯他人的人性尊嚴,為憲法所不許。

第三、性認同自由,無關宗教信仰自由,因此無關父母教育選擇權。不同的宗教信仰,或許對性認同,有不同之看法。可是就像不同宗教信仰本身,並不得因別人有不同的信仰認同,即認為侵害其信仰。再者,學校教性認同自由之教育,並非在為特定宗教或性認同進行宣傳,僅在教導尊重每個人的性認同,且不得因為其性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第四、性認同自由之教導,無違教育中立原則。教育基本法第6條,明訂教育人員,不得為特定宗教或政黨,進行宣傳。如前述性認同自由之教導,無關特定宗教之宣傳,更無違教育中立原則。相反地,若因為特定宗教不同意某些性認同,即禁止教導性認同自由,反係偏向特定宗教信仰之立場,而違背教育中立原則。

第五、性霸凌或歧視,需要尊重性認同自由之人權或性別平等之教育。因為其性氣質或性認同之不同於主流的價值,許多人在社會上因此遭受歧視,不僅在就學上、就業上、人身安全上等等,均可能遭受不公平的對待。小學或中學的校園,仍可看到有男同學因其性氣質陰柔或女同學性氣質陽剛,即遭到同學口頭上、關係上、甚至肢體上之欺負,即所謂「性霸凌」。學生需從小開始,學習尊重每個人的人格自由,不管是宗教信仰或性認同,以避免歧視或霸凌之發生。

4樓. Café
2011/05/22 12:58
有感

語言承載著思想,一經說出,便帶出另一種反義的逆向抗辨與抗爭,在西方,馬克思主義深深地引領著後現代思維,後現代境遇不單單是在話語中建構起來的思想文化之遭遇,而且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社會經濟、政治與法律體系之體現,見到這些年輕人不斷地用話語深化自己內在的理念,雖然他們有他們所必須面對的矛盾或掙扎,但是他們讓我們看出了“活著”的希望。

資本主義社會所產生的“剝削”(無論對人類或是大自然),正面臨著它在現世的審判:災難不再是一種預言,而是當下無可逃避的責任。當然,我們也可在此時自由選擇重新體驗所有歷史的激情,或者選擇跨世代的冷漠。

而他們需要妳,這個社會也需要妳,那個發自終極關懷的堅定、沉穩並不濫情的力量,這會讓年輕的囈語深化為更有普遍性的議題,在這個社會不斷地被激發下去。

Café

謝謝您的提醒

您的提醒是相當重要的,

如何化為更普遍性的議題?

同時   如何讓這些年輕世代的菁英的樣貌    能夠讓人們更清楚的看見?   

二者均讓我陷入焦慮與苦思之中 

如您所言  我們不作歷史的激情,也不作跨世代的冷漠

而是我們要繼續終極關懷的堅定  沈穩不濫情的力量

在這個過程裡 

我們需要他們,同時,他們也需要我們的支持喔.....

大老鷹姐姐2011/05/22 14:39回覆
3樓. Café
2011/05/21 19:54
座談會

呵呵今日靜靜在一旁聽完座談之下午場,並瞻仰大老鷹之風采,感覺榮幸之至。

聽到大老鷹美女講到激動之處落淚,很為之動容。第一次參加有關社運之聚會,有些不甚成熟之小小心得,待寫完後再張貼給妳。

感謝Café 前來,倍感榮幸之至的人應是我啦

您在人群中一眼就可以望見的,好耀眼!

不知是否住在紫藤廬附近的人家都如此有藝術家的氣質呢?

雖然您刻意低調,再低調。

我不是美女,我是道道地地的在菜市場隨處可見的中年歐巴桑,外加實實在在老憤青

但,還是謝謝Café 您的日行一善,您人真好^^

大老鷹姐姐2011/05/22 12:28回覆
2樓. 玫瑰醬
2011/05/21 11:22
傷啊

「我不歧視你,但是...」

發言前先來這句  更顯自己的清高優質

更凸顯別人的弱處 

作者 Yoshihiro Ikejiri此文寫得真好

我不歧視你,嘴裡說的一套,然而態度是卻處處充滿成見與歧視。

大老鷹姐姐2011/05/22 10:17回覆
1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
2011/05/20 23:13
我的立場
<尊重>與<推廣>要分別來看待.
上星期才有一位同事啟程前往泰國, 接受變性手術,
我擁抱他, 誠心為他祝福與禱告.

在聖經中情感的合法合理舒發是被允許的, 情慾的放縱則是罪.
誰的標準都無法高過上帝.
尊重同志外, 也希望同志要以理性的方式爭取權利,
我認識不少創作界的同志, 他們不會,並排斥裸露身體上街遊行.

我想<推廣>是誤會,而是讓青少年能夠<理解>,讓孩子能夠尊重任何特質的孩子,而不是投以異樣的眼光與嘲笑。如果青少年能夠理解,才不會再發生校園霸凌悲劇。

有關裸露身體,我覺的還好,不過每個人接受度不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立場,只要無害,體認到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的立場與價值,這些立場與價值,無關乎對錯,都有它存在的意義,也是很重要的^^  

天路百忙之中還留言,先謝謝囉

大老鷹姐姐2011/05/21 00:17回覆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