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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版的國光石化─林進春給社會的面具啟示 文:munch
2010/06/02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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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munch詳實的報導,讓我們了解真相

謝謝慕情,無畏懼悪勢力,勇敢地記錄這一切,讓我們看見林進春的惡劣囂張行徑。

coast100 

【純樸的鄉親,可知舉牌為誰的利益?誰告訴她們實情?】


所有開發案,最麻煩的是開發單位與政府部門嗎?

不是的,最麻煩的人物,是躲在開發單位與政府部門之後,不見縱影的影武者,上從立委,下到鄉長,甚至議員、鄉代都可以軋一腳。

昨日,國光石化續審,彰化前立委林進春到場關心,並且和現場一位不明人士,以碰觸身體的侵犯動作、「彰化混蛋」的毀謗言詞,羞辱彰化環盟的蔡嘉陽老師,讓原本無線延長的白色硬拗版審查會,填染駭人的黑色污漬。

這樣的舉措,讓人痛恨厭惡,但是一點也不讓人意外,該現身的,沈不住氣總會現身。

更重要是,即然願意現身大力推動國光石化「加速通過」,那麼就該受到檢視,看看在各項開發案中,這批民代的影武者角色,以及在其中推手作用。
 



先看一次影片吧!5月31日環保署續審國光石化海岸變遷的會議,勇敢記者慕情的拍攝帶。

片中,林進春自稱「當地養殖業的最大業主的代表」,前來關心地方事務。

那麼,先介紹前立委林進春的身份,他曾經擔任中國貨櫃公司董事長(2001-2004),他的妻子是現任立委陳秀卿,擔任聚隆纖維公司董事長,分別各有開發、建設公司。在國光石化開發中,財團、政府、環運團體、居民的分類上,他們夫婦二人絕非單純為民請命的民代,而是在土地開發、貨櫃運輸、石化下游產業,和石化業有所關連的企業代表。

光看林進春搭乘的名車,就知道他不會是騎三輪車下蚵田的蚵農,這也是一般人看民代,跳出來「為民舌吼」,卻未注意他們的企業身份,倒底和開發利益有何糾葛?

去年,林進春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一審宣判三年八個月,判決書中明確的犯行敘述,剛好提供一個工業開發,民代利益所在的真實版本,省得在臆測外無法服人,還兼毀謗風險,如今判刑確定,就讓人看清這些動不動「為民喉舌」、「與民同在」的民代,真正玩著什麼把戲。

那一件開發案,苦民所苦的民代要如何撈錢?

先從工業區找土地,淘空公司資產的做法說起。

彰濱工業區,一個台灣史上最失敗的工業區開發案,美好灘地搞成荒漠邊境,竟然還有人能從中搞到錢財。在判決書中載明,林進春在2001年擔任中國貨櫃公司董事長期間,為了籌措競選經費,以及投資中國經營的建設公司,竟以興辦休閒旅遊事業為名,由中國貨櫃公司出資三億六千萬,賣下彰濱工業區內顏厝小段的土地,進行彰濱遊樂區開發案。

但是這塊土地,根本是片濕地,位於顏厝海堤外側的溼地,漲潮時淹沒於海水之中,利用價值極低,根據法院傳喚證人問供,這片濕地不僅無法開發,甚至就在彰濱工業區廢水排放口附近,連作為養殖都怕污染。

爛透的土地,竟然能夠賣出高價,有趣是法院調查後發現,土地根本是林進春在1995年間,以公司名義用三千萬元購入,分別登記在親戚與公司名下,公司找來人頭老闆,開始切割不同區塊,分別向銀行抵押土地進行貸款,並且在林進春入主中國貨櫃公司,擔任董事長之後,即以投資名義,違反公司營運標的,拿公司錢財購賣自己的土地,最後三千多萬成本,以二億二千多元成交。

整個案子在法院一審後,認定假投資之名,行淘空之實,做出有罪判決。

這種在開發案中,先購地,再等待時機賣出的手法,成為土地掮客慣用的方式,然而民代的身份,重要是在利用職權,能夠讓銀行核發貸款,或是強行介入公司,再以投資名義,淘空公司資產。林進春的犯行,一審判決有罪的事實,絕非單一個案,現今從中科、後龍、大城到瘋狂都更等一堆大大小小開發案,倒底有多少民代假關心嘴臉,實際利益其中,都應該有全面性的調查偵辦。

這種開發案中,先低價買地,再高價賣地的手法,還算土地買賣的「有本經商」,還必須要辛辛苦苦的買土地,找人頭,然後找來冤大頭公司,高價買下土地,賺取利益。


另一種「政策護航」的無本生意。

在同案中,法院調查林進春不法情事,發現他在擔任彰化縣議員、台灣省議員任內,利用民代職權列席都市計劃審查會,幫助台鳳公司將員林鳳梨工廠的工業區地目,通過變更為住宅用地,並且約定事成後以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承購台鳳土地,涉及期約賄賂,獲利5億3千餘萬元。

但是台鳳土地案中,所有交易談判、買賣協議書、錢財交付等事實都被查出,並且鐵證如山,但是法院就這部分做出無罪宣判,秉持的理由是沒有「踐履賄求對像之特定行為」。

白話的說,法院認定,民意代表職權本來就是監督審查的工作,在台鳳案中,林進春只是進入審查會說些「通過都審促進繁榮」的話語,沒有證據顯示他為了通過都審,特別做了甚麼事。因此,縱使收取錢財利益之實,但是因為查不出他有「特別施力」的對價關係,就只能當成台鳳自願當冤大頭,將錢財送給「無力無作為」的民代,所以無罪宣判。

其實這也凸現長期以來,民意代表與開發單位之間,不能說卻又舉世皆知的公開秘密,以職權身份進行護航。如同台鳳案中,土地地目變更,無論法院以有沒有「特定作為」,作為判決依據,但是事前的談判、簽約,以及利益的取得,縱使推說單純公司交易,但是都早已違背一位民意代表利益迴避的原則。


開發案中永存的影武者


這也常是一件開發案中,財團辛酸的一面,看似財大氣粗,但是一樣任人擺佈,就有開發商不諱言,一件大型開發案,常常前有惡虎,後有蒼蠅,幾乎每件案子都有「惡虎、蒼蠅」存在。

所謂「惡虎」是指「夠力人士」,也許強力護航,也許強力阻擋,但是收取的代價,絕非區區小利,而是分紅、入股、接手工程樣樣都來,簡直從護航者變成幕後金主群之一。至於蒼蠅就是「不夠力人士」,無力成大事或壞大事,但是小丑跳樑的賣力表現,或是沒事製造騷動的能耐,也讓財團該拿出錢來安撫一下。

「惡虎」、「蒼蠅」的取財,都是增加開發成本,也連帶造成後續工程品質低落、甚至環保品質不佳的老問題,這又是一大掛的黑箱秘密。

重點是,很感謝前立委林進春昨日跳出來的演出,讓人能夠記起去年的一審宣判,在判決書中事實載明一位地方民代在地方「為民喉舌」的行為,原來一項開發案、審查案,如此熱衷參與,一路下來,未見爭鄉民利益,而是謀私人暴利。

所以鄉親啊!看看判決書內容,或是有熱血青年願意將判決書內容以台語轉述,傳誦鄉里之間,看看滿口「追求鄉民利益」的民代,最後利益都到那裡去?該看破腳手的,下次別再被利用,成為不肖民代展現實力成為「惡虎」的工具。

判決書滿滿貪利惡行,當林進春說他是「當地養殖業的最大代表」,代表居民利益,真的會讓人笑翻,再看他推了蔡嘉陽老師一把,大罵「彰化混蛋」,忽然覺得荒謬,有罪之人竟然釘人上十字架,還能橫行世間。

國光案很複雜,政府護航、財團求利,外加惡虎蒼蠅成群,但是許多事通常暗地進行,一旦財團氣急敗壞,政府再護航也必須考慮社會觀瞻,跳出來的惡虎蒼蠅,反而顯示整個案子陷入瓶頸,無法傳統的暗箱運作,只能讓陰毒火爆的影武者現身。

國光石化末途已現?但是讓人不滿是,像林進春這類違法民代,在一審判刑之後,究竟二審還要多久?法律究竟有沒有力量,制裁這些違法貪枉之徒,竟然2006年偵結起訴的案件,到了2010年還能拖著,讓他有時間從彰濱開發玩到大城開發,還能縱橫地方,橫行罵人,許多民代案件審理緩慢,拖著等轉機,對於罰款馬上繳的小民,這還有公理可言嗎?

希望這篇文章,有助瞭解一位民代的真實嘴臉,有些民代為人民發聲、為土地請命,就算真的為經濟發展賣力,無私誠心都讓人萬分感心,但是不是所有民代都是好人,都是無私為人民,至少判決書中犯行確鑿的前立委林進春,就不是一位「為民請命」的正義民代,而是處處算計自己利益的違法商人。

當看清自利貪婪被判決有罪的犯行,再重新看一次畫面中「為民請命」的嘴臉,讓人開始大笑,真是好一個面具社會啊! 



欲看詳細判決主文,請查閱以下案號:

【裁判日期】 980821
【裁判案由】 商業會計法等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重訴字第10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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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大老鷹姐姐
2010/06/11 12:24
彰雲兩縣土地污染,不僅農漁民遭殃,全台都遭殃

根據農委會的農情統計,彰化是全台稻米產量第一名,第二名是雲林縣,所以濁水溪平原是台灣的穀倉一點都沒有錯,彰雲兩縣幾乎是台灣稻米生產量的一半,國光石化的污染問題,不可小覷,可能讓全台無乾淨的米可吃,僅剩花東,根本無法支應需求。


其他相關的統計資料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19674


大老鷹姐姐2010/06/11 18:22回覆
4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2010/06/05 18:06
您這回合可是證據齊全, 不只情緒高昂
看了影像, 兩個惡棍, 那主持人像欺善怕惡。 被判刑三年餘的東西, 竟能參標, 是政治的無能, 檢調法的不彰, 遑論老百姓的麻木渾噩。 來個大革命, 是不壞的主意。

這幾位環保要員, 說話唯諾, 儀表散漫, 未論先敗, 就不必談領導別人, 或從事說服了。 當真舉國無人?

證據齊全,全靠munch與慕晴這些用功的記者,讓這些影武者現形。

我個人不贊成「大」革命,可能是對法國大革命的印象,成立的第一共和並沒有給予他子民快樂的生活,反而帶來了更多血腥屠殺以及恐懼、貧窮。
 
至於環保要員,我不認為他們"說話唯諾",他們溫文有禮,敘述條理;

另外,我也看不出他們有"儀表散漫"@@

 
我不認為說服人說話語氣要如何肯定,儀表要如何修飾,這些學者們也不會想去領導人,凡事敘事有理,義正可以辭婉
您若要說話斬釘截鐵,儀表嚴謹,也許俾斯麥、希特勒更符合您的要求
大老鷹姐姐2010/06/05 21:58回覆
Sir Norton,謝謝您賜言。另外,您大人大量,原諒我是槓子頭,愛抬槓
 
假日愉快^^
大老鷹姐姐2010/06/05 21:59回覆
3樓. 大老鷹姐姐
2010/06/03 19:30
還是有一群人不斷地與惡勢力奮戰,請支持他們

  

劉祖乾老師在「海岸地形變遷數值模擬」專家會議之發言(一)

劉祖乾老師在「海岸地形變遷數值模擬」專家會議之發言(二)


陳玉峰教授與陳月霞老師兩位環境土地倫理專業者來與美國卯上台塑的女人黛安女士來對話

6月22日晚上7─10PM

地點::嘉大附小視聽教室 (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46號近玉山旅社) (共和路410號)

開車者可以直接停校園或玉山旅社走路過去~

有任何問題    請洽洪雅文化協會郭盈良總幹事0929531800

大老鷹姐姐2010/06/03 19:32回覆

農村武裝青年阿達有為白海豚作一首兒歌

你咁有看見白海豚 游過西海岸的海邊你咁有看見白海豚 聽說伊嘛叫做媽祖魚游在台灣的海邊 親像媽祖咧保庇

有一天一隻白海豚游過西海岸的海邊找無媽媽伊號未離 
找無媽媽伊號未離(哭不停)囝阿囝阿趕緊來 
來幫白海豚找媽媽囝仔囝阿趕緊來

找無媽媽伊號未離媽祖魚底兜位 找無媽媽號未離媽祖魚底兜位 找無媽媽號未離
大老鷹姐姐2010/06/03 19:33回覆
2樓. 筆記阿本
2010/06/03 18:06
垃圾民代

愚惷鄉愿無知的地方選民,

選出一個奸邪無恥圖貪爛透的垃圾民代.

這對夫婦跟吳德美朱安雄那對有得拼哩!

林進春只是冰山一角,國光石化開發大餅,已經讓南北兩路的黑道聚集在芳苑大城,準備瓜分這塊肥肉,只有民眾能夠高度關注才能保護這些在第一線的學者與記者。

大老鷹姐姐2010/06/03 19:31回覆

20090624蔡嘉陽理事長遭大城鄉長與鄉民恐嚇

http://www.flickr.com/photos/waders/3660538878/

大老鷹姐姐2010/06/03 19:40回覆
1樓. 大老鷹姐姐
2010/06/02 23:28
2009-08-22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陳秀卿與前立委林進春夫婦,涉嫌收受台鳳公司期約賄賂、掏空中櫃公司資產與違法土地貸款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昨(21)日審結,林進春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及背信罪,判刑3年8月;其妻陳秀卿公訴不受理。

     同案被告代書施惠熹,判刑8月減刑為4月得易科罰金、中櫃常董林宏吉判刑3年,另中櫃常董林宏年及林明組等2人無罪。

     民國95年7月13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刑法背信、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林進春等6名被告提起公訴。

     林進春是在彰化縣議員、台灣省議員任內,以承諾幫台鳳公司施壓變更員林鳳梨工廠地目為由,自77年起,多次與台鳳公司簽訂預定土地買賣協議書,約定事成後以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承購台鳳土地,涉及期約賄賂;林進春並利用台鳳公司移轉多筆重劃用地向銀行貸款,並索取約定費用,合計獲利5億3千餘萬元。

     90年間,林進春擔任中櫃公司董事長,為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與公司常務董事林宏吉、林宏年與代書施惠熹等人合作,以開發彰濱遊樂區開發企劃區等名義,高價購買人頭戶林明組所擁有的10公頃海埔地。

     中櫃購地過程中,完全未經董事會同意,也未向證期會申報核備。中櫃其他董事提出反對意見,林進春於是製作假契約書兩度加以抽換,最後決定以2億2千餘萬元高價購買,總計掏空中櫃5千餘萬元。

     另外,89年間,林進春與其他股東為籌設農牧公司,約定投資總額為6億元,並將土地信託。檢方調查後發現,林進春、陳秀卿夫婦,在其他合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以所信託的土地為擔保,向銀行借貸近3億元,損害其他合夥人權益,涉嫌背信罪嫌。


林進春涉污台鳳八億

省議員任內向黃宗宏索賄 近期約談

2005年06月21日蘋果日報

【蘇恩民、葉濬明╱綜合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陳秀卿被控侵佔小林眼鏡董事長陳義展等人兩億元後,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另查出,陳的丈夫、前立委林進春涉嫌假借協助台鳳員林廠區地目變更案,向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索賄近八億元的重大弊案,檢方近期將約談因中櫃案限制出境的林進春說明。

問題人物

昨天《蘋果》記者致電給林進春,但林拒絕回應。陳秀卿則喊冤說:「該筆土地買賣的購地款,都是配合黃宗宏要求以現金支付,我手上還留有一張當年以台支付款給黃宗宏的憑證。」陳並反控黃宗宏當時安插人頭在她的公司領乾薪,近日將提供證據給檢方作為辦案參考。

黃宗宏向檢方證實

 
國民黨籍前立委林進春涉以協助台鳳員林廠變更地目,向台鳳前總裁黃宗宏索賄八億元。資料照片 

國民黨籍前立委林進春涉以協助台鳳員林廠變更地目,向台鳳前總裁黃宗宏索賄八億元。資料照片

查黑中心接獲檢舉指稱,一九九七年擔任台灣省議員的林進春涉嫌向省政府都市計畫發展委員會施壓,協助台鳳員林廠一萬八千坪土地,從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區及住宅區,並迫使法定保留公共設施用地,由彰化縣府核定的百分之四十大幅降低至百分之二十,林並藉此向台鳳索賄市價逾六億元的土地與一億七千萬元現金。
黃宗宏日前接受檢調約談時,坦承台鳳自一九九二年起爭取員林廠區改建為五星級飯店及住宅案,因地目變更遲無定案,林進春曾表明願利用其省議員職權向省府施壓變更土地。
檢調指出,一九九七年省府都發會核准台鳳員林廠土地變更為住宅區,且公設保留地降為百分之二十,黃宗宏即依約與林進春簽訂土地買賣契約,帳面上以每坪四萬元的超低價格,將鑑定每坪至少二十萬元的土地,過戶登記至益邦投資公司名下,但黃宗宏向檢方表示:「益邦事後並未支付該筆購地款,這筆土地實際上是用來酬謝林委員(指林進春)。」

土地貸款變現洗錢

檢調查出,益邦公司名義董事長為林進春的大兒子林益生,但林進春之前應訊時,已坦承自己才是益邦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而林進春取得這筆市價逾六億元的土地後不久,即持向彰銀鹿港分行辦理五億一千萬元貸款,事後這筆貸款也變成呆帳。
黃宗宏並供稱,林進春事後又以協助台鳳開發土地為名,要求台鳳給錢,他只好用另一筆土地,向銀行貸款三億兩千萬,其中一億七千萬元交給林進春,作為承攬土地開發的經費。
檢方最近約談當時同意台鳳員林廠變更土地的省府官員,認為林涉嫌重大,將發動另一波約談。
至於黃宗宏本人,記者昨未能聯絡上他,但黃的友人說,以黃對土地開發條件的了解,不敢相信黃疑因土地變更案付出八億元。

林進春涉案官司表

楊文欣賄選案

1994年,省議會副議長選舉期間,林進春涉嫌索賄
偵審結果:一審判一年半,二審無罪,未定讞

台鳳員林廠變更案

 
台鳳員林廠位雲林市區精華地段。張景閎攝 

台鳳員林廠位雲林市區精華地段。張景閎攝

1995年任省議員時,涉向省政府施壓,協助台鳳員林廠地目變更,向台鳳收賄約8億元
偵審結果:偵辦中

王功合資土地貸款案

林進春夫婦被控於1995年挪用陳義展等人共同投資、持有的土地,向銀行私貸兩億還債
偵審結果:偵辦中

順大裕內線交易案

1996年擔任順大裕公司副董事長時,被控於公司發布重大利空消息前出脫持股
偵審結果:二審判決無罪確定

中櫃掏空案

2000年林出任中櫃董事長,疑未經董事會同意以3.6億元購地,但該土地5年前成交價僅3700萬,且部分購地款疑流入林關係帳戶
偵審結果:偵辦中,林限制出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1860267/IssueID/20050621

大老鷹姐姐2010/06/02 23:31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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