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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綁架臺灣
2026/06/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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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職場霸凌新法上路
所訂下的規則將讓臺灣的企業無法生存!

霸凌案一旦發生
公務員沒得躲
民營企業員工卻可以閃

當年臺灣金融只是需要一些改善
但法律一接手
訂下了諸多違反市場的規則
然後是如今更多的爭議 更多的問題
金融機構與存戶間的不信任更形尖銳與瑣碎
反倒對於層出不窮的詐騙案
法律束手無策
對付百姓倒真是一把手啊!

而如今
公務機關的霸凌出了兩條人命
新版職安法上路了
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嗎?
真是責任推得可以!
應會有更多的問題在排隊吧?
因為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鋸箭法!
而鋸箭法一向是法律人最根本的處事思維!
僵化與固執可都是法律人的本性!
可這樣的人格特質卻掌控著臺灣幾十年的經濟金融命脈!

對於企業專案出錯在會議中不得當眾批評?
對工作疏失進行嚴厲糾正也不可以?
設置申訴處理管道絕對有用?
這根本是標準的法律制式思維!
這根本是機器人的法律條框!

問題的發生是要去真正深入了解問題所在的
是要針對問題有絕對人性的根本處理方式的
而不是層層疊疊的用法律框架來限制
更不能認為綁住了就是解決問題了
這是壓制性的手法
如同水淹下用堵而不是以疏濬方式是同一種思維

法律是規範的最後預防手段
卻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
臺灣受制於法律人的管理已幾十年
想想臺灣可更進步守法了?
臺灣經濟與金融的遲鈍受制於法律的框架
更受到法律人的制約
導致陷入一灘死水中
放任著一次次的良機擦眼而過
這些年完全是在靠民間企業的努力掙扎
如今現又因公務機關的兩條人命葬送
又要將法律緊箍在企業的脖頸上
企業一天到晚應付政府這些不入流的法條就夠了
以後員工能不能管? 又怎麼管?
企業要不要活? 又怎麼活?
企業的競爭力要不要?
企業能不能延續?
老闆是不是就只剩下是一個只能是發薪水的工具了?

有這樣的執政黨
臺灣真的不需要中國這個敵人就已夠受!

去看看規定中有幾條符合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
去比對這些規定中與顏慧欣被霸凌案所不通過的內容
有多少的差異
再想想:
當企業無法正常的運轉與管理時
是否如同如今的教育環境一樣
教師無法管理學生
教師沒有該有的尊嚴
教師沒有足夠的位階
不能因老鼠屎
讓所有的正常都因而陪葬!

再問一個:
軍人是否是一種職業?
軍人的磨練訓練是否更是一種「折磨」?
上級對下級是否也只能循循善誘?
那麼軍不軍 國不國
那還要不要保國安民?
法律也還要凌駕於國防嗎?
法律是太上皇嗎?

臺灣的法律一再的架空臺灣社會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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