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 還要被笑個不停....
2011/12/2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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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 還要被笑個不停
下面的, 超有趣, 不知誰想到的... 哈哈, 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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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樓. 韶關2011/12/24 21:38
- 9樓. Mini Christy2011/12/23 20:42應該是阿~, 可是他好像沒事... 繼續慌慌張張地跑~ 瑩雪 於 2011/12/23 23:39回覆
- 8樓. 深藍海2011/12/23 15:14這樣一定很疼吧
哇
太猛了
這樣直接給他撞下去
那不痛屎了
應該要求償才對
落地玻璃門不做明顯的標示
應是相關的人或部門有疏失吧
這下自己要記住了
可別做出這樣冒失的事
謝謝分享
祝老師佳節愉快
哈哈~!就是說嘛~!我覺得日常生活也常發生這種撞透明玻璃的事... 只不過都是小撞, 沒釀成災難, 大家也就算了... 上面的圖是給它誇大的吧... 讓大家笑一笑~! 哈哈~!我覺得構思的人也很天才就是.
您也聖誕快樂, 新年如意~~~!!!
瑩雪 於 2011/12/23 15:20回覆 - 7樓. PC95272011/12/23 09:45咦~
這不是傳說中失傳已久的---無敵穿牆術
今日再現笑翻江湖 爾後恐怕將永無寧日無敵穿牆術? 虧您想得到... 他好像還毫髮無傷呢~.
瑩雪 於 2011/12/23 09:52回覆 - 6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1/12/22 15:47在米國,可以告!
說不定可拿到高賠償金,因為業主的疏忽和不安全設施責任!
十年前,顧客被咖啡溢出杯子,燙傷大腿,獲賠美金百萬!
業主就笑不出來了!
這樣主要目的是要求注意公共安全, 如此很合人性... 瑩雪 於 2011/12/22 16:07回覆 - 5樓. 電老大2011/12/22 10:44場所賠償
不過各地法律規定不同
不能一概而論
依加拿大法規 未經當事人同意 貼上錄像 侵犯隱私權
不過 台灣到處監視器、車上行車紀錄器
隱私? 哈哈
Victor
[AVの館:電老大][溫哥華 千里傳音]"場所賠償"也很合理, 當事人算是無辜. 沒錯, 台灣到處有錄影機, 我們也習慣了, 這樣有時也挺安全. 錄影機大多設在公共場所, 所以有時犯案, 要追查可以調錄影帶. 不過, 錄影機不能在私人家中, 否則也是違法... 瑩雪 於 2011/12/22 10:57回覆 - 4樓. 快樂成長2011/12/22 07:59這
好笑
這樣是誰要賠呢?????
所以啊~, 才說: 受傷還要被笑....誰賠... 真的, 玻璃破了也是損失, 人受傷了也要就醫, 是誰賠... 恐怕很難論定... 瑩雪 於 2011/12/22 09:36回覆 - 3樓. ◎皮滷蛋*傘2011/12/22 07:50見屎不救講的應該就是這個吧
恐怕這種, 要"見屎就救"怕是不容易, 來不及啦~! 瑩雪 於 2011/12/22 09:33回覆 - 2樓. 海朗平2011/12/22 07:11豬頭
還有主管批示加強宣導,真豬頭…
趕快貼上安全貼紙,或公司名稱才是正確的
x!其實我也試過,只是沒撞破玻璃!哈哈~, 我也有過一樣的經驗, 只是沒有撞破玻璃... 可能很多人有吧... 所以, 這個才那麼好笑... 瑩雪 於 2011/12/22 09:31回覆 - 1樓. 海朗平2011/12/22 07:01哇噻!
銀幕左邊是不是木頭人,全程一動都沒動
處變不驚!大氣都沒喘一下!給我搬出去燒了!他可能是看呆啦.... 瑩雪 於 2011/12/22 09:3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