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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人不能做的事情
2018/10/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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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人不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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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蔡所長】

人死亡後,帳戶會被凍結,因此,有繼承人就會在凍結前的空窗期內做提領動作,但這些行為只要事後查帳,比對交易明細表以及醫院病歷,就能證明是在被繼承人昏迷期間盜領存款。遺產必須由全體繼承人完成協議分割後,才能動支,在無有效遺囑時,遺產之法律行為應由「全體繼承人」為之。有繼承人會在訴訟中主張:「其提領存款是由於被繼承人生前所託付,全權為其管理資產並支付身後開銷,因此才會取得印章和得知密碼」,但因為人死亡後就不得為法律行為之主體,無從再授權他人為其處分財產或使用其提款卡。 或主張:「領出款項係供繳交住院醫療費、喪葬費用或預留家庭生活開銷,無私利意圖」,但侵占罪或許可免,但偽造私文書刑事責任恐仍上身。

依現行法令,除了存款餘額在20萬元以下之帳戶,遺產繼承時皆應檢核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又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對於違反規定影響稅捐徵收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https://www.fato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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