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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小說問與答
2016/03/0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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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小說是你寫作歷程中很特別的一個類別,請問是什麼因素讓你想從一個社會事件發展成為一部小說?

睿智的讀者早已看出,淡水河邊那件聳動的咖啡店命案是這本小說靈感的起始點。不諱言地說,寫出【黑水】與那件命案有著關連。

我簡單說一下心境好了。自從那聳動案件發生,至今三年來,媒體提到被告,用的常是「蛇蠍女」。以「蛇蠍女」概括地標籤一個人,坦白說,我很不能夠接受。

司法過程也令人不安。一年多前(2014年九月),被告二審判死。審理前,法官送被告一本《與絕望奮鬥》的書,要她讀後好好悔罪。看似一件小事,違反的卻是司法基柱的「無罪推定原則」。奇怪的是,司法界一律噤聲,竟沒有人提出專業倫理的疑問。

開庭時,庭上的對話尤其荒謬。法官威懾話語譬如:「妳說想儘快給被害家屬公道,為何還上訴?」某些時候,法官又在庭上變身八卦記者,問一堆「為什麼你朋友都不來看開庭?」「這裡沒有媒體,(探監時)你男朋友都跟你說什麼?」

判決書更是武斷,見財起意、殺人奪財,又說被告在案發後「絲毫不覺愧疚,更無任何懺悔之意。」錯綜如迷宮的內心世界,有沒有悔意等等,外人真的輕易知曉?

判決書對於心理學的範疇也同樣獨斷,斬釘截鐵寫著:「本院認為深度心理治療並不包括可能可以防止被告『再犯風險』之命題。」

當時我感觸極深。人心是遍佈暗礁的水域,這樣一紙判決書,甚至作為死刑依據,對真相拼圖毫無助益。

當然,殺人的被告並不無辜。她殺了兩人、她確實犯下重大的罪。我好奇的是,為了什麼?罪行有沒有其他原因?其他理由?

小說,對寫作者而言,是解惑的一個方法!D. M. Thomas 的《白色旅店》寫的那句:「人類的靈魂是個遠方的國度,遙不可及,想要成功抵達,先要在峭壁之間闢出良港。」我始終服膺在心。人心是遙遠的國度,試圖抵達,必須一斧一斧的敲,敲在堅硬的岩石上。一斧一斧,在「峭壁間闢出良港」。

而小說,一斧一斧,只是真相的開始。


寫作本書,最大的困難為何?


我坦承,這本書對我是高難度的挑戰。

過程中數度難以繼續,心裡常思索的是,她不能夠停下來麼?佳珍真的必須走下去?

人心隱晦而難明,像是一團亂線,耐心抽取,才約略找到它的線頭。包括小說作者在內,難以回到時間的原點,重構犯罪事實。

對著未完成的書稿我也曾想要放棄,就好像一本書中說的,「如果你試著去了解一個破碎的人,你會跟那個人的人生一樣破碎。」怎麼樣儘量公平,處理兩個角色的心境:怎麼樣分出層次,呈現故事的片段。許多時候,彷彿正在走鋼索。

另一層次的困難在於,這故事不是奇案或懸案,沒有意想不到的情節,甚至在開始已經知道結局,怎麼樣在結局既定的情況下,讓讀者興味地翻頁,一點點進入角色的內心世界,在在考驗小說作者的「手藝」。

以上說的是寫作過程,最困難的還是,說服讀者除了進入情境,也願意進入一場思辨。包括每章後面的紛紜的聲音,羅列的是可供思辨的素材。

難處在女主人翁並不無辜。她殺了人、她確實犯下罪。有可能被冤枉的人我們願意為他(她)辯護,包括之前的蘇建和案,三人全然無辜,人們的關注或同情比較容易找到理由。

這本小說的女主人翁顯然不是。

黑是黑、白是白,這個黑白分明的社會裡,她的位置清楚,她落在暗黑世界裡。

可不可能說服讀者,多聽她一點;邀請讀者與我一起,聽聽她可有心聲,怎麼樣把自己鎖進打不開的心牢,一步步走向不可逆的結局。

小說當然是虛構,但是在這部小說中,你如何調節真實與虛構?

借用了某些真實案件的元素,場景與情節有相似之處。

人物的背景與內心世界卻純屬虛構。這是一本小說。請外界不用對號入座,都是作者一手捏製出來的人物。

目前所見的台灣小說,對於中年女性處境著墨的作品不多,但這部小說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對中年洪太的深度描寫。你原本擅長寫女性,既有的女性書寫作品如《行道天涯》、《百齡箋》、《何日君再來》既是書寫大歷史,也是替歷史上的女性人物寫出另一種心聲。這回藉虛構的洪太,你試圖表達什麼樣的思索?

引哲學家康德的意思,人性是「曲材」,無論是公認的偉人、名人或者傳奇人物,迫近去看,人性中總有晦澀與陰暗的角落,因此也「找不到絕對的真理」。我們或許因為儒家傳統,寧可怨嘆著禮崩樂壞,卻不願意認知到真實的人性本來如此。我們歷史上的偉人,看起來總有點失真,因為「移除」了他們與一般人相通的人性。

【黑水】之前寫的書,我描繪過一些人物,總希望把人性的部分,包括內心世界的幽微處,也包括與你我相通的慾望與感情,重新還原回來。

她為什麼會下手?她怎麼可以這樣殘忍?【黑水】在解謎當中,延續著這樣的思維。

一個案件中簡單界定「善」「惡」二元,其中沒有灰色地帶。善人就是百般純真、惡人就是生性邪惡。人世間的事,豈是那麼易於明瞭?

無論她叫做宋美齡、叫做鄧麗君,或者是案件中平凡的被害人,或者是那位下手的加害者,如得其情,都有令人嘆息、令人哀矜的地方吧。

透過這些真實的人性面,鏡子一樣,我們照出了不完美的自己。在我心裡,這是小說的真義!

【黑水】中的洪太角色,聰敏、犀利、頑強,婚姻的真相不堪聞問,一方面無路可出,一方面她也因循、無奈、甚至對丈夫迷途知返存著不切實的希望。我欣賞她的是,她始終有份自知,意識到自己的處境,也做出處境下的取捨,即使到最後時刻,漂在水中回顧一生,對開始就一路錯下去的婚姻,自嘲中不失清明。

有人會認為,被欺瞞的妻子成為被害人,既是最值得憐惜的角色,洪太應該被塑造得更柔弱更無辜更充滿美德,她純粹是被第三者害到的女人。

我想問的是,為什麼弱勢與被動才被認知是美德?如果對自己怎麼被牽連進去真一無所感,這樣的無辜(或者是無知),就叫做美德?

這些年來眼見到,許多女性花許多心力處理婚姻問題。尤其對聰敏的、高知識水準的女性,無論怎麼想要妥協或配合,婚姻始終是一個難題!許多時候,女性是在婚姻關係中努力拉出一個距離,才保有本身的完整水域,至少,傷害不要損及內心最柔軟的地方。

 

佳珍是許多台灣年輕女性的真實縮影,從鄉村到都市打拚,沒有背景,沒有奧援,以低薪度日,受到現實的逼迫,金錢的壓力、物質的引誘,渴望獨立、創業,進而出現失控行為。某種程度來說,是不是可以解讀為目前台灣社會縮影?

出書前,我給朋友看稿件,朋友建議的書名是「少女J」,後來還是用了「黑水」。但我心裡,時時想起這位朋友電子信上寫著的話,我摘錄一段:

她原可以是JaneJadeJennifer ,whatever

但她卻成了這個佳珍,沒有回頭路的佳珍

她是我們身邊的少女

她是JaneJadeJennifer ,whatever

這樣想是視這部小說,是文學,但也是一個case(案例)、一個file(檔案)

放在更大的社會面去研究討論解析探尋因應,

希望她牢靠地佔著一個重要的位置,

因為寫出了這個時代看似特例,但潛在任何角落的缺愛的少女。」

我喜歡朋友的說法。

佳珍住在都市外圍,她的廉租屋是頂樓加蓋,遙望到河對岸豪宅的環狀大洋台;站在洪太衣櫥前,或走在台北東區名店街,她感覺到陌生,她也試圖想像,但她其實無從想像那些有錢人的日子。有一道跨不過去的鴻溝,她努力想要跨過,不小心釀成大錯,……是的,我不否認自己同情佳珍,她身上有社會底層某些女性的縮影。

糾結的必然是女性的內心嗎?男性在婚姻中的糾結是否也值得一探?

妻子心裡有壓抑,丈夫何嘗不然。夫妻間至親又至疏的微妙關係,或許它太過複雜,我們的文學作品少去觸及。

譬如書中的洪伯,遇到佳珍竟燃起無法撲滅的熱情。熱情很難揭露在陽光下,因為會被視為不正當的敗德行徑。然而,誰又理解洪伯在婚姻裡蓄積了多少不滿?他多麼費力去壓制身體裡那頭小獸?

另一個藏在每家壁櫥裡的秘密:夫妻間性的欲求,可能是不對稱的欲求,在夫妻多年之後,怎麼平息?怎麼緩解?

我們傳統裡是把婚姻歸入倫理關係。有了夫妻之倫,就解決了所有問題。真的嗎?

簡單說,抽掉「性」的元素,我身為作者,絕不相信小說中的犯案條件能夠成立。唯有「性」的原慾夾纏在其中,讓人躊躇、讓人迷惑、讓人自我嫌惡,同時也讓人勇敢、讓人強烈地想要重新開始,想找機會過更理想的生活。

婚姻(尤其是多年婚姻)的壓抑少用文學角度做探討,是不是也因為在台灣社會,小說讀者的年齡偏低,過了某一年齡,人們不再讀小說。

你怎麼看小說中的洪伯?有沒有普遍性?洪伯也代表某種中老年男子的典型?

身為作者,對書中每個角色自然都付出同情。某個角度看,洪伯是所謂心機深沉,用了手段讓佳珍就範。問題是,對這樣年紀的男性,循正常管道,他無法表達心裡沒熄滅的激情;周遭社會有一種約束力,他甚至無法對自己說清楚,他不知道該怎麼承認或面對……心裡的「綺念」或該稱「邪念」。

我們的文化傳統,常是未經同意,硬把有年紀的男性統統擺進倫理結構!這點與西方不同。舉一個例子,路上不認識的也稱「北北」、「爺爺」,一旦這麼稱呼,位階高了一層,如同家中長輩。長輩若是逾越分寸,就是猥褻的事,牽涉到亂「倫」禁忌。

這讓洪伯一類生機勃旺的中老年男士難以自處。怎麼做都顯得猥瑣,顯得扭曲,除非他在很高的社經地位,有豐厚的財富資源,有人替他打點各種眉角。否則,他必須心機深沉,才能夠得其所欲,感覺到青春的滋潤。

我們的文化看似敬老尊賢,其實充滿年齡歧視,包括把長輩放入倫理的虛位,從此對他的真實需要不理不睬。從這個角度看,洪伯當然有他難言的委屈。

書中有一處提到,西門町的老咖啡館,老位子上坐著的老「北北」們,可有人關心他們想些什麼?

本書在形式與手法上是否有新的追求?定稿與原始構想差距大嗎?

小說一改再改,定稿與原始構想有很大的差異,曾經用幾個不同的方法講述故事,最後選的是這本書裡的形式。對我,自認是最適合的形式,動盪與浮沉間做出對照,在一條不透光的黑河中,折射出主人翁們的心靈水紋。

這本【黑水】,對我可以說是一場實驗。實驗性尤在於文學作品與社會現實的距離。

與歐美或日本比較起來,我們的小說作者對爭議性的社會議題,習慣站在安全距離之外。

早在1966年,楚門‧卡波提根據1959發生在美國堪薩斯州一起兇殺案寫下【冷血】;1996年,小說家瑪格麗特‧愛特伍根據加拿大十九世紀一件轟動案子,寫下【雙面葛蕾絲】。

葛蕾斯是當時真實的案例。名叫葛蕾斯的年輕女僕夥同男僕殺了雇主,也殺死雇主懷孕的情婦。到底是不是葛蕾斯做的?她自己動手?或者她只是幕後策劃人?還有,葛蕾斯與雇主存在不為人知的曖昧嗎?葛蕾斯妒恨著雇主那位有孕的情婦嗎?真相到底怎麼樣?

即使表面上證據確鑿,真相卻很難尋獲。小說作者在意的只是,人們戴著看事情的濾光眼鏡,怎麼除去?

小說這個形式,真實與虛構交織,更有可能撥開迷霧,拼湊出另一個人的內心世界。譬如小說中的佳珍,她跟自己說的話可信麼?她告訴律師的話可信麼?她在法庭上說的話可信麼?即使她百分百的誠實,只屬這個人的片面記憶與片面真實,仍然不是全部的真相。讀者必須自己判斷,當時,在必然與偶然因素下……發生了什麼事。

本書寫作的過程中最大的壓力是什麼?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你準備怎麼面對?

可以預料,出這本書,會面臨極大的社會壓力。

一個眾所矚目的凶案,媒體操弄之下,真相看法的差異,總被操弄成被告(壞人一方)與被害人家屬(好人一方)的對立!被告怎麼判刑,有沒有被判死刑,與真相無關,成為一場你贏了/我就輸了的零合遊戲。更何況我們的文化對於人性課題、隱匿的動機等一向缺乏追索的興趣。說什麼壞人的人權、壞人的動機等是浪費時間。殺人本應該償命,最好早早槍決示眾,以儆效尤,或說,增益「好人」這個壁壘裡的安全感。

這樣的社會氣氛下,【黑水】雖是一本小說,依然可能被誤認為替「壞人」說話;或者更被認為,死者為大,是不是對被害家屬造成傷害?

對自以為正義化身的人們,作者無從辯解。我只想說,小說是多提供一種理解的角度,在觸及人性的問題上,留一些灰色地帶,就多一些出口,多一些述說的機會,在未來,類似的悲劇或會少一點發生的機會。

(刊於小說 〖黑水〗書後,聯經出版社,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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