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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遮雨棚上方放置分離式冷氣主機是否違法
2017/01/2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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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代管推薦文** “各位好,我是住在舊式公寓的2樓住戶
本舊式公寓1樓有前後庭院都有加裝遮雨棚
目前1樓鄰居打算裝兩台分離式冷氣,但不想放置在自家庭院”

您好,在開始之前,我有一點想要釐清,您敘述中所謂的「自家庭院」真的是他自家專屬的庭院嗎?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 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三、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四、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
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

我不清楚您的公寓外觀、格局如何,但基本上在法律規定裡,那個空間很可能不是他的「自家庭院」!

“因此打算將兩台分離式冷氣主機放置在遮雨棚上面,也等於是與二樓處於平行位置,也是我家客廳前方。如果從外觀來看,個人覺得遠看2樓會很難看。以天氣來說,一旦有風吹,冷氣散發的熱氣可能就會直接吹入我家客廳”

如果您要就「外觀會變得難看」來提出法律上的救濟,很可能會被駁回,畢竟當事人並沒有對您做出實際上的法益侵害,公寓的外觀也不是您所管屬的。

但如果就「冷氣散發的熱氣影響到您的生活品質」這點,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以及《民法》第 793 條 :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

您可以向環保局提出檢舉,到時會有專人來到您的家裡實際勘驗室溫和噪音的狀況,如果勘驗結果並未超出標準,檢舉無法成立,您也可以到精神科或耳鼻喉科診所就診,為您的精神損害提出醫學證據,畢竟每個人對噪音和熱氣的忍受程度不同。

“1樓前庭院空間大小大約可放置兩台半小客車,未當車庫使用
車子停在庭院外面,庭院鄰居拿來當烤肉宴客用”

至於您的鄰居將公共空間佔據作為私人用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違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4款:「有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這些法條的引用給您做個參考,您可以自行決定要採取何種權利救濟。

希望有幫助到您:)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我自己+天秤座法律資訊網http://www.justlaw.com.tw/index.php

引用自: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02000010KK0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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