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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受難記摘要第二集(2005年)
2010/05/2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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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一段題外話,記者IMU想了又想,別人有長老教會、浸信會等等,我想乾脆就叫我自己是個攝理教會,如何?說青年會沒人知道,攝理教會知名度高,對,就這樣。

以下是對負責訴訟的大哥專訪關於2005年的事件,以下的「我」是大哥的第一人稱:

大哥說:這篇文章的參考經文是「使徒行傳534-39節」(1),凡是攻擊、侮辱我們教會和老師的人都要看這段經文。而「提後312」(2)是教友一定要看的,有這種經歷對我們而言是餘有容焉。因為我們越受攻擊就越壯大,不但沒有因此倒下或解散反而更加相信且越是大膽傳道,請和我一同讚美:「我們多采多姿只為  主耶穌,阿們,耶。」。

20051013141516號,各媒體與撒但簽約播出極度誹謗、煽情、聳動的言論,對我們教會及老師是完全不按採訪所得而故意播出偏離事實的報導。友人笑我們好像在辦奧運每四年來一次,第一次事件是2001、第二次事件是2005,撒但阿,在台灣你沒有第三次機會了,2009已經過了!

還記得嗎?在台灣攝理教會受難記第一集提到的2001年來台灣興風作浪的金度亨勒索集團嗎?他們如何來台灣炒作新聞?此乃係因前教會孔姓和王姓兩位人士聯合韓國勒索團體在台灣掀起教會性侵風暴醜聞。部分經過已經記載在台灣攝理教會受難記第一集裡面,我想,如果,如果有時間我會細細介紹這段2001事件的主角王武傀、孔明植及過程,如果我有時間......

2005年事件是很簡單的,就是有王姓與陳姓兩位前弟兄成雙成對的去找多家媒體把2001年的東西拿出來再炒一次,連記者也說這是些都是「舊聞」,但卻用更卑劣的文字以我們的名譽換成他們營利。然後就有兩人出面說「我錯了」、「我願意道歉」等語,結局是我們歡歡喜喜受到逼迫,而我高高興興寫出事實與大家分享。

 

至於這兩人的動機與目的只有向這兩人去問,因為教會認為都是弟兄只要悔改就好了,所以我也實在無法在此細細說明,除了他們所隸屬的教會教友都知道這些事實經過之外,陽光之下是無秘密的。

非常感謝  神讓我們有機會在事件發生後,很快使這兩位弟兄的行為攤在陽光下也讓他們澄清事實,此有2006818日聯合報頭版的陳O明道歉啟事和王O益的緩刑判決書,這些文件都在各教會可以隨時公開說明的。

這裡要特別說明一件事,順序是第一、我將王某請去刑事法院接受調查,是因為「要在教友眼前公開調查」也對教友有個交代,若不如此何來「公開說明」。第二、調查結果是法官要加重刑罰他,第三、老師知道後要原諒他,所以判決結果是緩刑沒有刑罰,在判決書裡也說明很清楚,這就是事實。在這個判決之後有一個無法想像的神蹟,真是感謝  主對老師和攝理的憐憫,我會在下次細細的說明。

請不要忘了,任何人受到誹謗都會是錐心之痛,這就是靈的鞭刑!(待續)

 

 參考經文

1.   使徒行傳534-39節: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

 

2.   提後312: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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