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展的罰則
2008/06/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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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丙的同學們~
注意啦~
排練時間點名未到者,罰200元(有十分鐘的緩衝期)
每超過五分鐘,加罰100元,以此類推
半天未到者,罰500元
整天未到者,罰1000元
(同學們可以考慮繳1000元,不參加排練,演出時再到就行了)←這是主任說的
點名未到者,我們不接受任何理由。
除非,學校派你出國。
目前,點名的三個時段
6月25日
下午5:00
6月26日
上午9:30
下午2:00
記得找我和麒運點名阿~
果然~在開班會的時候,就是不能去上廁所或離開未到。
依照本班的慣例
凡是~在指派任務時,未到者~~~不用多想,就是非你莫屬啦~
同學們~可別遲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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