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今最大的貪污案 就是陳總統及其家人的貪污案 如今將要成立的廉政署如果無法辦到總統的層級 只能辦一些代罪羔羊與一些小的貪污案 將會於事無補 對人民的好處有限 卻浪費許多資源 得不償失
如果廉政署要能辦到總統的層級 必須要有能力提出罷免案 再由立法院投票通過 現今憲法無法允許這樣的機構存在 台灣可以選擇修憲或是不設這個機構 讓監察院與司法院繼續做類似的工作
其實說穿了 廉政署只是把檢調機構調整一下 加一個好聽的名字而已 為何不實際點 運用現有資源 加強辦案 少花一點人民血汗錢?
台灣貪污很厲害 但是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犯罪更厲害 校園犯罪也一天天惡化 我寧可有一個貪污的政權 也不要一個混亂的社會 出門提心吊膽 在家怕接電話 子女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 反觀國民黨以前大小都貪 台灣還是一個很安全富裕的地方 現今民主有了 人權有了 卻丟棄了安全與良好的環境
其實台灣現在地方上的貪污比以前已經好很多 因為派系鬥爭 立委橫行 新聞氾濫 如果官員敢利用行政資源幫助自己發財 他的運氣要好的不得了才行
就連中央機構一些官員 若是上班偷懶 開會打盹 都逃不了小記者狗仔隊的追殺 更不用談利用行政資源幫助自己了
貪污在台灣會成為重要的話題 完全是受陳總統所賜 解鈴尙須繫鈴人 我以為應該趕快判陳總統與其家人的罪 早早結案 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然後再想想如何防止同樣貪污再度發生即可 不要將一件貪污案擴大到勞民傷財 徒勞無功 就像發放消費卷一樣 學習國外的方法 來解決認知不清的問題
馬先生是一位清廉的總統 就像陳總統剛剛上台一樣 我想大家不會否認陳立委陳市長的清廉程度吧 要不 他也當不了總統 為何陳總統後來會貪污呢?
套一句美國前總統 Bill Clinton 在性醜聞事件中說的話 “I Did It ... Because I Could.”
當一個人當權得勢之時 很容易忘了原則 陳總統如此 其他人也可能如此 我個人是絕對相信馬總統的清廉 但是為台灣未來著想 光憑總統一聲清廉是不夠的 應該有一個制度來規範總統與其家人的財務行為
只有檢討與改進才能幫助台灣 判陳總統重刑或設一個顯眼的廉政署都只是安服人民的手段 就像做廣告保證人民存款安全一樣 討好一時 對台灣人民生活沒有實質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