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盟行文教長,大學教授指揮學生代改考卷,合法?
2013/05/07 01:08
瀏覽686
迴響0
推薦9
引用0
在今年四月,勞委會確認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三者與大學具備僱傭關係,由學生為主題的台大工會正式核准成立後,大學內師生關係丕變。
言盟特行文蔣部長,就台大學生爆料,部分大學教師利用學生廉價勞力,代改考卷之行為,請部長函釋法律上,大學老師可不可以央請或指揮他人(含學生)代改考卷等。
………………………………………………………………………….
言論自由聯盟 函
受文者:蔣部長偉寧
發文日期:102年04月18日
發文字號:蕭字第1020418號
速 別:普通
附件:一件
主旨:祈請 鈞長釋疑公立大學老師,指揮自聘或他聘或國家所聘用之
人員,如助理或助教等,協助或代為處理學生所交付之作業與
考卷或其他文書類作品,是否符合各項法律對大學教師課予的
義務與責任,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聞媒體報導及網路文章,如附件。
二、教師於99年經由法律定位為勞工後,他人協助或代為處理學生
所交付之作業及考卷等文書作品,是否屬於勝任工作之行為,祈
請 鈞長說明。
三、公立大學教師指揮他人,如助理或助教等,協助或代為處理學生
所交付之作業、考卷或其他文書,是否符合 大部之規範,或教
師法、大學法以及公務員、公務人員等相關法律之約束,祈請 鈞
長釋疑。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