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故事一開始我就被塑造成一個不可原諒的人,
我會恨誰? 是那個執筆把我寫成這樣的人。
(壹)
我不是人見人厭的煙花女子,這點我得先聲明,
至少我的過去是清白的(現在也是!)
但沒人相信我,只因為我進出於百花間,
我不是藝妓,也不是賣身,我只是被寄賣到這裡的人,
嬤嬤買下我時,就告訴我她曾打掉無數個孩子,
這次她不許誰再帶走我,因此我是清清白白的。
(貳)
嬤嬤喜歡給我打扮,她說女孩子家就是要裝扮,
不是給外頭那些男人看,是要給自己看,
不濃妝豔抹,是清柔、典雅、膽識。
因此我上了學,也跟著嬤嬤學世故,
但我還是遭到街坊間的耳語。
我不是煙花女,我不是!
(參)
走在街頭,我知道我跟正常人一般,
不花姿招展也不勾搭別人的丈夫,
正正當當從學校畢業,沒有拿過一字紅字,
我不驕縱也不自卑,但...總逃不過世俗人的鄙睨。
(肆)
當我開始自立更生時,以為我的世界就跟別人一樣,
一份"正當"的工作、"穩定"的生活甚至可以尋找"依靠"的愛人,
但我從不知道,原來流言斐語可以這麼傷人,
我的身世變成大家業餘輕鬆時所談論的話題,
我沉默不語的抗議著,原因只在於我不想"失去"這嚮往已久的日子,
但是漸漸的我發現,這已不再是我可以容忍與想像的範疇之內,
我不是被輿論所打敗,而是被這社會枷鎖給竄改我的命運。
我怒視著每一個看我輕浮的男人,也怒瞪著對我有意見的女人,
(思緒不停的狂掃著)我是煙花女...是嗎!?
(伍)
早已忘了,我不再是那個所謂家世清白的自己,
畢竟我已今非昔比,我曾泣恨著嬤嬤將我買回家,
也曾泣訴著自己為什麼無法跟別人一樣,
在有色的眼光裡看不清黑白對錯。
在那之後,我離開了撫育我長大的不歸處,
是我打從心理被別人的眼光給同化,
因此我恨不得能在最快的一刻離開那不該停留的地方,
臨走時,嬤嬤沒說什麼,蒼白的臉、濃烈的香水味形成怪異的對比。
她拿了存盡十餘年的盤纏塞在我細軟裡,
嘴裡顫顫的吞吐出一句微弱的聲音「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我的背影與淚隨著遠離那笑鬧曖眛的花柳處慢慢消逝。
從他處求生的我像一張全新的白紙,不再害怕過去,
卻將歉意與悲痛放在最深處。
我的命運不該是像執筆者故事中的女人,如此悲憐與不幸,
我跳脫它的結果是得到新生,我想念我的嬤嬤,
而她~正安睡在我的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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