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號,是白曉燕命案滿20周年的日子。
命案發生時徵信社薯泥還非常小,只記得當時的棄屍現場離家附近不遠,
所以上下幼稚園時,老師們也都特別緊張。
於是這件事就這麼淡忘在我的童年裡,
直到白冰冰又勇敢復出演藝圈、慢慢向大眾訴出她當年的苦後,
薯泥才知道這個在童年裡沒有留下什麼色彩的綁票案,
居然有那麼慘絕人寰的內幕。
兇手如何行兇、如何嗜虐,
那個可憐的小女孩又遭受到怎樣的虐待,
最後全身浮腫的被丟棄在水溝中...
姑且不論這些罪犯應該遭受到怎樣的刑罰,
在看到當時那些打了雞血的媒體如何大肆報導、逼問、抹黑真相
讓一個心痛的媽媽在面對女兒的失蹤時,還要分神去應付可惡的媒體。
就連當初白冰冰想要支付贖金,還有大批媒體跟拍,才惹怒了歹徒...
就連之後尋獲白曉燕屍體時,媒體為了爭奪收視率還大肆刊登屍體照片,
在警匪追逐期間,媒體赫然也穿梭其中,讓警方分身乏術,
甚至在陳進興逃亡期間闖入南非駐台大使官邸中時,媒體還可以打電話進去做連線訪問....為什麼那年會發生那麼荒謬的事情呢?
薯泥覺得在當時的環境下,整個社會都欠這位絕望的母親一個道歉。
為我們無法把持「偵查不公開」的司法,以及不懂「新聞自律」的媒體。
我想,那是台灣新聞倫理最腐敗的谷底。
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中
旨在避免尚未被定罪的嫌犯遭到輿論攻擊,也可保護案件相關人的隱私及名譽。但有時候為了安定民心,許多檢警會透露少許省判、偵查的進度。
過了20年以後,我們的社會變得有同理心了嗎?
那年我們應該給受害者家屬的公平正義,我們做到了嗎?
白冰冰曾提到,白曉燕走了多久,她就哭了多久,
「內心的傷疤痊癒了又掀開、掀開了又痛、痛過了再痊癒、反反覆覆自我克制在人前能忍住悲痛」
她自己也曾上節目提到過,為了想要把白曉燕再生回來,她忍著痛花了大錢做了好幾次試管嬰兒,最後卻都以失敗告終。要知道一次的試管嬰兒,就必須讓母親躺在冷冰冰的手術台上,忍受一次取卵的恐懼。
沒有幾個人能像白冰冰一樣勇敢的活下去,
那我們的社會有跟這位勇敢的媽媽一樣變得更友善、更有同理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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