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小偷的下場
2007/05/07 19:18
瀏覽598
迴響2
推薦4
引用0

46歲的麗莎‧金‧費席安站在阿拉巴馬州阿塔拉市的沃爾瑪賣場門口,身上掛著「我是小偷,我偷了沃爾瑪的東西」的牌子。她被抓到偷竊一件7美元(約台幣234元)的商品,法官讓她選擇坐60天牢,還是在沃爾瑪門口掛牌罰站四小時。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不分類 不分類
自訂分類:時事
上一則: 另類的保鑣
下一則: 達文西密碼被破解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2) :
2樓. *菜菜子*
2007/07/20 19:53
= =

我覺得呀

雖然她是小偷  但這樣懲罰她  還是蠻可憐的 = =


http://yes7asia.pixnet.net/blog
1樓. yufan
2007/05/13 21:15
有第二選擇已經很好了

60天耶, 當然是不要臉個幾小時比較划算

畢竟是他自己犯的錯!

不過這樣跟Heretic蠻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