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的裏面,魔鬼已將神的形象破壞了!所以我們要恢復這道,就是我們被創造時所吹進的靈,乃是絕對需要的了。因此我們必須被動地放在神的手中,讓祂來更新就好了。誰能將神的形象再造在我們裏面呢?只有“父本體的真像”的那位,才能做得到。
所以我們的活動,就該努力於得著並繼續於一種情形之下,就是要很容易地得著神的印象,最順服地讓神的話作工。
如果畫板是搖動著的,畫家就難畫出真像來。所以我們每一個利己的動作,是會產生錯誤和虛假的相貌的,也是會阻礙畫家的工作和祂的計畫的。所以當安靜著讓祂來動。“在耶穌基督裏有生命”(約 5:26)。祂該是每一樣東西的生命。
動作的價值,是用有效的品格來估定的,這動作是遠超過一切動作的。以神的原素來司動作,這動作才是屬神的。人的動作無論多好多美,就是有神的恩典同在,也不過是屬人的。所有的生物只有被造的生命;唯有這道才有在祂裏面的生命,並且能將這生命性情分給人。所以我們當倒空自己,讓祂的生命流入。其方法就是拒絕亞當的生命,舍去自己的動作。這與保羅所說的相合:“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 5:17)。要達到這一步,就當對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動作死。好讓神的動作來替代。
所以我們不是禁止動作,乃是命其動作,但須絕對依賴神的靈,好叫神的動作,替代我們的動作。這個是需要人合作的。合作的辦法:就是節制阻止自己的動作,好叫神的動作漸漸得以加增高升;末了,凡是出於己的,就都被神融化了。
在福音書裏,主曾舉述一例,就是馬大所行的,她所行的原是不錯的,但她藉著自己的靈來動作時,所以主才責備她。因為人的靈是不安靜的,是好動的,所以雖然作的很忙,其實作的是最少的。主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份,是不能奪去的”(路10:41-42)。那麼,馬利亞所選擇的,是什麼呢,就是自然、平安和靜默。她真的靜著,基督的靈就在裏面動著。她不活出自己來,基督就在她的裏面作她的生命。
這是指示我們要跟隨基督,放下自己和自己的動作 ,這是何等的緊要啊!
祂的靈若不在我們裏面賜生命,我們就不能跟隨基督。我們的靈應當倒空,好讓主的靈進來。保羅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 6:17)。大衛說:“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我以主耶和華為我們的避難所,好叫我述說禰一切的作為”(詩 73:28)。
親近神,就是與神聯合的起頭。
與神聯合,是有“起頭”、“繼續”和“完成”的。最初是傾向神,如以前所述的,就是:“先往裏面去一直達到中心吸力的範圍內,渴望著與神聯合。”當與神更近時,就與神更親了,親的程度愈過愈強,到了末了就聯合為一,這就是“與主成為一靈”了,本來散漫放蕩的靈,在此就歸回神了。
註:此文原著為法國蓋恩夫人所著之簡易祈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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