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包拯,不畏強權,屢次捍衛司法正義,即便有殺身之禍也義無反顧
今之勇夫,只敢鎖門避客,與包黑相差何止千里!

拜馬英九之恩賜,讓陳進興可以成為“歷史名人”
馬英九在法務部長任內大幅放寬假釋標準,將應服刑二分之一才能申請假釋,大幅改成三分之一,使得一些重刑犯也雨露均沾,得以出外繼續作奸犯科,其中最著名的包括白曉燕案的陳進興、前陣子喧騰一時的當街槍殺女友的吳敏誠(之前殺女友服刑,馬假釋放出)等等,直到廖正豪上任才廢止,否則治安不堪設想!這個大開監獄大門的總統,卻不斷在執行死刑!簡直判若兩人!然而,他在立法院備詢,或是與立委互動,也算中規中矩,因此沒有被綠營不斷圍剿!沒聽過他在部長任內,公然說謊、藐視國會議員!
陳定南,這個號稱陳青天的法務部長,即使作風強悍,卻也深得民心,讓當時藍營立委即便對其不滿,也不禁默默佩服其作為。也沒聽說他因為作風強悍而公然藐視國會議員!

最後一役被金刀烏賊搞下,憂憤而終
曾勇夫,近來努力批公文趕業績的部長,許多人命在他大筆一勾,就賽有娜娜了!他的本事不僅於此,還可以跨領域成為醫學專家,讓榮總、台大多位名醫當場折服!當然,作風另類也就必須面對攻勢不斷的反對黨立委,他毫無懼色!說實話,在他處理阿扁強力對抗名醫論點,以及堅持大量執行死刑,沖高業績得罪不少廢死聯盟成員,此人應該是頗有腳肖!
搶在雅安大地震前,在我們國家最高服務部門,職司打擊犯罪的青天辦公室,公然上演一段讓全世界笑話的一幕!最高法務首長,一個要率領全國警政檢調人員打擊犯罪捍衛人民安全的青天大老爺,居然像個縮頭烏龜式的躲在自己辦公室,對門外諸多國會議員的敲門來個相應不理!讓一個還在抗癌中的立委被迫要奮力踢開大門,才能見到咱們納稅供養的“公僕”!現在更進一步要控告這位立委妨礙公務!

這位就是眾多藍蠅網軍集體撻伐的“暴民”
筆者不瞭解,部長辦公室有何不可告人之處?一般人可能進不去,作為國會議員,有選區龐大民意支持,居然必須靠踹門才能見到咱們的部長?難道,真的走回威權警總時代?法務部長變回警總司令?門口警衛早就通報有多名國會議員到法務部來,作為公僕的法務部長不僅沒有開門迎接,反而躲起來,這是什麽世道!不是執政就可以藐視民意,就可以藐視國會,就可以胡作非為!有什麽話大可面對面,男子漢敢作敢當,躲起來像個什麼樣!這是可恥的行為!
那麼多國會議員來到,所代表的是民意,不管他們行為如何,自有社會公評,身為公務人員用著人民納稅錢所建立的辦公處所,居然鎖起門不見這些民代!這在哪裡都說不過去!法務部門藐視國會已不是第一樁,之前北監秘書偷偷將阿扁與陳致中的對話錄音洩露給華視,并拒絕到國會備詢就是明顯例子!如今身為部長,不能帶頭捍衛自己的決策,躲在辦公室拒絕與國會議員相見,這更是國際大笑話!這樣的內閣,還能期待有何擔當?
當年廖正豪與部屬隔空叫陣,已經是不當行為,但也未曾聽聞他有藐視國會議員之舉動。邱議瑩的行為自有相關法律可以辦理,可惜她面對的不是真的“勇夫”!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授權法務部長可以躲在辦公室拒絕接見國會議員!藐視國會議員、蔑視民意這樣的罪,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重罪!可以確信的是,在國民黨執政下,這樣的藐視行為只會更加普及,絕對不會有任何追究行為!利用輿論對邱議瑩的撻伐,這種奧步早就司空見慣!權力的傲慢在現在台灣只有更加深化,看不到任何希望!民意?“屁”!在本朝誰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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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樓. 蕭之華2013/06/01 12:12學幽默一點,
~~~~~~~~~~~~~~~~~民進黨這一腳,幫了馬英九大忙,我代表馬英九謝謝再謝謝!
呵呵,閣下還真的是睜眼說瞎話,還說啥要幫馬謝謝,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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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這是幽默反諷的說法,我能代表馬英九蠢馬嗎?我還想代表蠢馬特赦貪扁呢!
不必呸,省點口水,學聰明一點,學幽默一點,不要一個刺激,一個反應!
�X�B: 法政史上羞恥的一天! - 河壩之音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alaluxi/7528435#ixzz2Uvyh26Hp - 26樓. 蕭之華2013/05/31 20:31蠢死無藥醫!
如果不是這一腳,你們這些馬迷還真找不到施力點幫你主子搖旗呐喊!
~~~~~~~~~~~~我不是馬迷,馬更不是我的主子,馬是一匹愚蠢的馬,我是笑你們這些反馬的居然比這蠢馬更蠢!為反馬反而幫了馬的大忙!(以更愚蠢來反愚蠢,蠢死無藥醫!)
- 25樓. 捕夢者2013/04/28 20:47原來綠營平時鎖門代表做見不得人的事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4-22 13:02 回覆: 辦公室除了下班或者秘密會議,我不知道誰會去鎖門?
別人敲門裝死不應門,又不是抓猴,怕什麽?
目無法紀?的確!拿人民納稅錢卻目無法紀的鎖門不見人民代表!真的目無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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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綠營平時鎖門就代表做見不得人的事,那可能常常做!
再去看看法部務長辦公室,那間辦公室是一進去是秘書室,再往裡進,裡面還有一間辦公室才是法務部長辦公室,綠委是到法務部的記者會,接著是直接上了法務部長辦公室,邱是到了門外,發現門打不開,就連踹四腳,有讓人反應開門的機會嗎,就直接把片踹破,根本是流氓的行為,還好意思狡辯怪人鎖門,中華民國法律有禁止人踹破他人的門板,但沒有禁止他人可以鎖上辦公室的門。連這種一般常識的判斷,還好意思如此狡辯,是仗勢著什麼?
- 24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3/04/25 14:19利口便給的極限
啊,起乩了。開始胡言亂語。
既然“一個巴掌拍不響”,我希望格主下次遇搶時謹記自己的名言。
我可沒要去羞辱哪個部會,也沒説“一個巴掌拍不響”,你“以其人之道”這招行不通。前面是邱母禿驢的行為,後面是你的言論,get it?
- 23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3/04/25 13:38一個巴掌好用
邱議瑩日後若心血來潮,率眾前往司法院,一躍跳上司法院長辦公桌,褲子一脫蹲下來(或站著)撒一泡尿,將是為“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羞恥的一天”。
若是考試院,是則為“中華民國考試史上羞恥的一天”;若是監察院,是則為“中華民國監察史上羞恥的一天”。也許吧,也不一定要她去啊,閣下如果率眾去,當場脫褲自瀆,至於要哪個地方羞恥,就隨君便! 河壩巡 於 2013/04/25 13:44回覆 - 22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3/04/25 03:01截長補短有其極限
格主選擇繞過邱議瑩行為不予譴責顯然避重就輕,再如何數説曾永夫仍顯蒼白無力。“自有公評”在諸多回應不以格主之見為然中顯得格外醒目。
所幸格主在形勢比人強的條件下尚未發飆,這是優點。
閣下所言矛盾極是,想以公正之士來批評他人
其實腦子里偏頗依然形成,所以當然會寫出不知所云之物!
台灣本就沒所謂之“公評”,更多的是仇恨與對立
政黨間的惡鬥延燒到民間,在這種環境談“公評”那是自欺欺人!
河壩巡 於 2013/04/25 08:10回覆 - 21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3/04/25 02:48強辭奪理
譴責(其實是強辭奪理)曾永夫説因為他如何如何所以邱議瑩可以怎樣怎樣,就如同譴責高捷小情侶的父母們如何如何未盡管教之責所以小情侶怎樣怎樣概屬情有可原一樣荒謬可笑。一個巴掌拍不響,耳朵是兩個不是一個 河壩巡 於 2013/04/25 08:06回覆
20樓. 3031012013/04/24 14:17ㄚ扁是臺灣人恥辱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4-23 13:17 回覆: 當然可以啊,中華民國是個“法治”地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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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美國?, 中華民國的“法治” 管得到麼?
最愛臺灣的人 許多不是臺灣本地人。
陷害臺灣的人 許多卻又是自己人。 "愛臺灣" 喊得通天響亮!
請問阿扁是不是犯人?
口吃不吃
手抖不抖
腳軟不軟
有病沒病
牢外 家人沒有不住豪宅的
牢裡 像坐牢嗎
19樓. 社會觀察2013/04/24 09:26邱是自投羅網
十幾年來,民進黨的舉止已被全國民眾摸得一清二楚。邱立委嗆曾部長「峱種!」繼之踹門,似乎是可預見的「護扁」行為,國民黨上下也許早已料到這群立委會有什麼劇本。
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也真奇怪了,但也許是巧合,應該不致於預「製」。那門竟然像人使出「太極軟功」,邱立委奮力一踹,哪知那門就應聲整塊內縮,害得邱立委差點隨之撞上大門,還好她雖罹癌,精神及力氣都還好,瞬間用手頂住門扇的其他位置,才免於撞上大門。
如果民進黨政治人物大都這個思維,那以後要再「感動人民」,困難了。台灣人民經過扁八年的折驣,已經被民進黨教育得幾乎人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政治細胞。民進黨比起中共,或甚至只是國民黨,都差多了。
閣下觀察也算客觀!
河壩巡 於 2013/04/24 09:30回覆
18樓. 讚2013/04/23 16:57哈哈哈
不分是非,
挺貪腐,暴力,濫權敗類,
還有臉談恥?
哈哈哈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