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314 (紅虫) 站內 P_RedBug
標題 個人意識vs群體意識
時間 Wed Dec 22 02:22:3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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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一,我們讀書會討論<<辛普森案的啟示>>這本書,
基本上,我們都相當同意美國會有今日的民主、法制社會,
主要源自個人意識。
而個人意識,來自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一連串運動。
美國的個人意識,則主要是近代被清教徒從歐洲帶過去的。
該書作者舉例,說明個人意識是如何影響現今美國法制社會的,
"發生的任何一件侵犯公民權力的事件,美國人的態度是,
它如果可能發生在一個公民身上(無論是好人,還是壞人),
那麼它也就可能發生在我身上。"
於是美國人遵守法律,也極度關注政府是否侵犯任何公民的權力,
造就了一個強而有力的法制社會。
重點在於出發點是:我遵守法律,是因為相信法律能夠保護我。
這樣的邏輯思維跟東方是很不同的,
東方人對於法律的價值,較偏重它能穩定秩序安定的一面。
中國人重群體意識,「犧生小我,完成大我」的思維,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今天的聯合報有篇採訪柏陽夫婦的報導,
其中柏陽對"司馬遷是受了宮刑,才寫出偉大的史記"有不同的看法,
他認為中華民族寧可不要一本偉大的史記,也不要有一個人受到宮刑。
並說史記算什麼?宮刑在肉體上的痛苦,和在尊嚴上的踐踏,才是極度的殘酷。
我認為柏陽這句話便是個人意識,挑戰中國群體意識的最佳例子。
個人意識和群體意識的思考邏輯出發點完全不同,
在東西方千年來分道揚鑣的發展之下,造成南轅北轍的社會文化。
相對個人意識發軔於十三、四世紀的西方文藝復興。
東方群體意識則早在漢代,儒家鬥倒百家之時,
便成為東方穩定社會秩序的主要力量了。
(這股力量之強,使得中國歷代都不曾出現改變社會制度的"大革命",
最多只是政權輪替。一直到一百年前,接受完整西式教育的孫中山,
才率先革命推翻封建,創立全新體制的國家社會。)
群體意識曾使中國強盛了將近二十個世紀,
但在個人意識引發了現代科學,法治,資本主義後,
使西方社會跳躍式的進步,遠遠把東方傳統社會甩在後面。
但這也不代表群體意識的東方,便會永遠輸給個人意識的西方,
事實上群體意識的東方,反而有一種強烈的成功慾望在社會背後推動著,
這股動力是不可小覷的。
上星期的聯合報有篇報導,是以"東方人較西方人不快樂"來下標的,
內容則主要討論到,群體意識帶給東方人沈重的壓力,
習慣把群體的快樂才視真正的快樂;而個人意識則使西方追求個人理想的實現,
快樂的標準訂得較為寬鬆,故較容易快樂。
以上的言論,主要受到歷史系劉季倫教授的授課,
及閱讀<<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辛普森案的啟示>>後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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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憲課講到內閣制,才知道內閣制就如老師所言,
其起源完完全全便是一段精彩的英國歷史。
總統制則是美國特殊歷史、文化下的產物。
更妙的是雙首長制,居然是二戰後法國一段荒謬的政變事件,
在談判之下所產生的。
這時候,我很想反駁劉季倫教授常說的"歷史無用論",
因為許多現在世界的表象,其背後都是有隱含歷史因素的。
如果不懂歷史,將如何做正確推論呢?
呵,這部分在馬克思主義中有精彩的論述,
但太過抽象艱深,需要更多領域的知識才能有所體會。
一般人不容易摸透馬克思思想,因為那比起亞當史密斯的國富論來說,
可是高深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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