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放寬新冠中重症通報時限 下階段討論強制隔離必要性
2023/05/30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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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轉貼自5/29聯合報記者李青縈的報導~~
針對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反映法定傳染病通報及隔離治療等相關防治措施作業流程繁瑣一事,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29日說,新冠肺炎中重症個案通報預計在6月1日從24小時放寬成72小時,且在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提案中規劃採取電子化方式開立個通知書。
由於新冠肺炎在5月起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醫師若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醫療院所可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或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線上通報。
針對經醫師評估後有隔離治療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並且由醫療院所填具「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並且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羅一鈞解釋,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採用權宜措施,可以用電子方式開立「隔離治療建議書」,但是隨著指揮中心去任務化後會回歸常態。若要延續電子開立會牽涉法規,因此在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提案中也有規劃,預計在第二階段修法中處理。他強調,站在行政作業角度,電子開立確實比較簡便,但若是以法律、人權角度思考也是要確認隔離通知書送達。
另外,羅一鈞也說,疾管署已先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包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估會在6月1日放寬實施,同時也會在6月初在專家會議討論,新冠併發症是否全數要強制隔離。他表示,中重症通報目的是監測個案數量,接下來討論是否全數都要強制隔離。
針對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反映法定傳染病通報及隔離治療等相關防治措施作業流程繁瑣一事,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29日說,新冠肺炎中重症個案通報預計在6月1日從24小時放寬成72小時,且在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提案中規劃採取電子化方式開立個通知書。
由於新冠肺炎在5月起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醫師若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醫療院所可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或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線上通報。
針對經醫師評估後有隔離治療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並且由醫療院所填具「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並且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羅一鈞解釋,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採用權宜措施,可以用電子方式開立「隔離治療建議書」,但是隨著指揮中心去任務化後會回歸常態。若要延續電子開立會牽涉法規,因此在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提案中也有規劃,預計在第二階段修法中處理。他強調,站在行政作業角度,電子開立確實比較簡便,但若是以法律、人權角度思考也是要確認隔離通知書送達。
另外,羅一鈞也說,疾管署已先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包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估會在6月1日放寬實施,同時也會在6月初在專家會議討論,新冠併發症是否全數要強制隔離。他表示,中重症通報目的是監測個案數量,接下來討論是否全數都要強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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