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談
2009/08/0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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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跟無覺兄在嚼話根時,突然聊到一點!
他說:「能寫在部落格上的東西,絕對有可能是美化過的!除非你不重視你的部落格!以我來說,要我在我苦心經營的部落格上,罵一句「幹你娘」絕對是難之又難」。
很有道理!
就算是一向不喜歡修飾自己的傳經者,也很難認認真真的在部落格上對某個人物罵一句極度難聽的話!
可是仔細的閱讀我的文章,其實還是有很多地方有的!只是,它們都讓我用「小說」或是其它詼諧的口氣帶過了!
這是不敢面對自己,還是懶得招惹麻煩?管他的~~~
只知道˙˙˙
偶爾,還是會想要把心中那句OS大生的譙出來
˙˙˙˙˙˙˙˙˙˙˙˙˙˙˙
˙˙˙˙˙˙˙˙˙˙
˙˙˙˙˙
˙˙
去你娘的○○XX!恁爸就是不爽啦
˙˙˙˙˙
˙˙
爽~~~
(我還是沒勇氣把每天遇到的不爽大力的寫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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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2樓. 維維2009/09/14 23:41曾經
我試過,我做過
結果只是被討人厭
講話太直接,做人不喜歡拐彎抹角
換來的
只不過是負面的型象
不過,如果可以,我還是很想發一篇
全文只有「幹你娘」三個字的文想要享受任性的一面,就必須要能接受別人對你任性的一面!
這就是任性的雙面刃ㄚ~~~~
形象這種東西,平常對於我來說無所意義。
但是我還是會選擇不要把它破壞的太徹底,以免要用時找不到替代品!
光頭佬艾飛克 於 2009/11/12 06:38回覆- 1樓. 無覺2009/08/08 15:41所以說啊
結論還是跟我們說的一樣
沒錯
我們就是沒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