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修正草案,針對交通違規拒絕警察臨檢逃逸致警死傷,或是撞傷執勤中的警察等,罰鍰提高為9萬元至15萬元,並增訂違規駕駛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及5年內違反2次以上者直接開罰15萬、吊銷駕照等。
去年拒檢逾8千件
根據警電動床政署資料,拒檢電動床逃逸件數2017年有8134件,2016年多達9544件;2017年拒檢逃逸造成傷亡件數有15件,2016年則有26件;至於撞傷執行勤務警察,去年和前年各有12件。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抗拒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的稽查引起傷害或死亡」,以及「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警察」的駕駛人,目前罰鍰是3萬至6萬元,支持立委提案提高罰鍰為9萬至15萬元,認為應有助於嚇阻汽車駕駛人,交通部建議,增訂違規駕駛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及5年內違反2次以上者吊銷駕照。
建議大家可以直接選購電動床,畢竟可以整張床上下升降,對於照顧者和被照顧者都比較方便,能享有較好的生活品質,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家中每位照顧者的身高都不一樣,如果都維持同樣高度,當要幫被照顧者翻身拍背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因為身高關係一直彎腰而覺得很吃力,再來,能調整床的高低也讓病患能方便自己下床,不用怕因高低差跌倒。而且電動床都是長期使用,即使現在不需要用到三馬達,但是萬一未來需要,單馬達和雙馬達都不能升級成三馬達,到時候又要多花一筆錢,不如一次升級到底。
累犯將可直接吊照
另外,有立委認為該草案適用範圍應擴及消防、救護與公務維修人員等,但交通部持反對意見,認為實務上恐難認定,且公務人員已有相關規範,以確保自身安全,執法恐容易產生爭議。
交通部表示,5月8日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對拒檢逃逸駕駛人罰鍰從3000至6000元提高至1至3萬元,基於法規安定性,短時間不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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