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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女名義購買房產,如何維護父母的最大利益?
2012/01/2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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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女名義購買房產,如何維護父母的最大利益?
原創作者:北京市婚姻繼承法研究方向著名律師陳劍峰律師 諮詢電話:13910909615

問題:
陳劍峰律師,您好!我們夫妻是北京市豐台區彩虹城社區的居民,2004年底,我們夫妻以孩子的名義購買了彩虹城社區的房產一套,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房產證都是孩子的名字,可是購房款都是我們夫妻交的。3居室,孩子是女孩,今年25歲,還沒結婚。我們老倆口擔心將來孩子結婚後,萬一小倆口關係不好,趕我們走怎麼辦?或者說孩子萬一不孝順趕我們老倆口走怎麼辦呢?我們夫妻希望在有生之年,在這房房產裡享有永久性的居住權,我們該怎麼辦?
北京陳劍峰律師回復:
現在社會,由於各種原因,父母以孩子的名義購買房產較為普遍。房產在孩子的名下,可房款都是父母交納的。如何保證父母的永久居住權呢?本律師提供如下方式,供您們參考:
1 父母和孩子之間寫個協議書,協議書明確房款系父母全額出資,所有權歸孩子,房子不能買賣,父母在有生之年在該房享有永久居住權。
2 父母和孩子之間寫個協議書,協議書明確房款系父母全額出資,雖房產證在孩子名下,但實際所有權歸父母。
上述兩種方式,擇其一均可。本律師認為,第二種方式更好些,如果孩子萬一不孝順或者有其他意外,雖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由於有所有權的約定,父母親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房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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