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主委又換人了!
雖然是小部會,卻主管著精神領域的生活內涵!
去年夢想家的兩億三千萬讓盛治仁無法久坐到最後總統選舉,也讓賴聲川備受罵名。其實賴聲川老師是無辜的,他又不是全拿兩億,只拿三千多萬原創意費,這是一個好現象,不需要去批評,應該將賴聲川所獲得的這三千六百萬做為一個基礎的開始點!
這個基礎開始點就是文建會這種倡導文化創意產業的部會,倡導了十年,終於認真的把創意費用給算進去委託標案裡面。
過去所有政府部會的委託標案從來不把人事費、創意費放進去,就算是設計費,也都以秤斤論兩計算,根本不注重人才養成的費用,如今夢想家開起先峰,創意費用就高達三千六百萬元,這是所有藝術家、創意人、設計師、建築師、廣告公司、行銷公司、創意設計公司、出版社等等人的福音,終於文建會了解到創意是有價的,不是無價然後就不給價錢的官僚作業方式。
重視創意者的創意內涵與執行效果是整個文化政策的核心價值,沒有了創作者與創意的內涵呈現,文建會可以不用存在了。只是長期以來文建會怎樣也不重視藝術家的創作內涵,因為創作無法被標價,所以不能給予補助與贊助,這甚麼話!
所有的建築、設計、繪畫、文字撰寫都是需要腦力激盪,透過生花妙筆出現在白紙上!
文建會所有的主委都懂,就是不會製定一套規則給與創作者的創意費用。終於夢想家給了賴聲川極高的創意費用,這我們應該拍手稱慶,不需要眼紅,而應該以這套基準要求文建會開始給予藝術家、創作者、文創者相對等值的費用,以後任何的補助、委託案、指定委託、文創貸款等等,任何跟創意有關的費用項目,都應該增加創意費這一項,並且比例應該訂得最高,讓辛辛苦苦的創作者,得以獲得真正的回饋!
新任主委龍應台,應該也很清楚,寫一本書的稿費只有多少,而若要以寫書來養家活口,老實說世上沒幾個,在台灣更是屈指可數,我們期待她有這樣的魄力能夠真正為創作人才爭取高一點創作費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