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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台灣民政府**(台灣雖小 卻無奇不有)
2016/06/1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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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台灣民政府**

(台灣雖小 卻無奇不有)

   
台灣民政府
TCGemblem.png
國旗
現況 現存
成立日期 2008年2月2日 (2008-02-02)
領袖 林志昇
語言 中文日語英語
首都  中華民國桃園市

台灣民政府(英文:Taiwan Civil Government)是一個於2008年2月2日在台灣成立的私人國家[1],由林志昇領導。台灣民政府主張,台灣現在暫時是由「美國軍政府」軍事占領,而台灣仍屬於日本,台灣應該回歸日本[2][3]。台灣民政府否認自己是台獨組織,不主張台獨,也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4]

台灣民政府不是在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政黨社團等組織,也未受到任何國家政府所承認[5]。台灣民政府官方網站刊有「台灣公民權利法」、「組織建構圖」、「州郡管轄區域圖」等文件,而且於臺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開放民眾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6][7][8]與「台灣民政府車牌[9][10],招募軍隊「黑熊部隊」,辦理「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每年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參拜日本靖國神社[11]不過,以上事項不同於主張獨立、自治甚至革命之類的政治組織的作為,反而更接近私人國家的行為[原創研究?]

台灣一些縣市警察局將台灣民政府列為詐騙集團[12][13][14][6]。台灣民政府宣稱只要辦了台灣民政府身份證,不用美國簽證就能直接去美國;結果被美國在台協會官員直接否認。[2]該組織發放的護照也沒有美國公民的任何免簽證權利,以此護照入境他國將會遭到遣返與可能的法律追訴。

主張

有關臺灣地位的主張,台灣民政府成立時主張美屬台灣群島方案,並據此發起第一次控美案要求美國政府發放美國護照給臺灣人民。第一次控美案沒有下文之後,台灣民政府主張:《馬關條約》確定臺灣為日本屬地日本天皇擁有臺灣的所有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舊金山和約》確立了臺灣地位,臺灣受到「美國軍政府」(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簡稱USMG)軍事占領,日本天皇依《馬關條約》保有臺灣的所有權,美國總統依《舊金山和約》握有臺灣的占領權,稱為「日屬美占」;現時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流亡政府,美國總統有責任循國際法實現臺灣地位正常化。至於臺灣人民是否享有主權,台灣民政府主張:臺灣先民對政權並無概念及意圖,亦未曾建構統一臺灣之主權,「故本土臺灣人並無資格稱擁有臺灣主權」;臺灣主權是日本天皇建構完成的,因而無需以「歸還」(return)之方式移轉予中國及本土臺灣人[15]。林志昇甚至曾經宣稱若控美案勝訴則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不會舉行,呼籲支持者踴躍捐款以支付控美案的龐大律師費,吸金新臺幣上億元[16]

依照台灣民政府官方說法,台灣民政府是依照國際法與條約合法成立,並由美國軍政府授權統治臺灣;台灣民政府早期曾經主張美屬臺灣群島方案,多次宣稱向「美國軍事法庭」提出訴訟,但是沒有結果。以上主張,部分與台灣獨立運動人士的說法類似;然而台灣民政府否認自己是台獨組織,不主張台獨,也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4]

台灣民政府成員互稱「同心」。台灣民政府聲稱自己是獲得美國軍政府授權成立的政府,性質如同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2012年3月20日,台灣民政府發起人兼秘書長林志昇東森新聞記者說,台灣民政府「對中華民國採取不合作、不配合的態度」[2]

2012年9月26日,林志昇向中天新聞記者說,持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日後到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美國簽證,可以不用經過面試就能拿到簽證,「這是當時美國國家單位跟我們談的」;中天新聞記者向AIT發言人裴士蓮(Sheila Paskman)查證,裴士蓮回覆「所有申請美國簽證的人,都必須到美國在台協會面談」[7]。2015年5月2日,《台灣蘋果日報》記者持台灣民政府身分證進入AIT,在簽證辦理處遭警衛阻擋並譏諷「怎會有人相信這個」、「拿這個是無法進入AIT的」;同日,台灣民政府發言人徐格麟說,台灣民政府成員仍繳給「目前的流亡政府」,因為「美方要求且授權流亡政府收稅」[17]

2012年12月23日,林志昇宣布,鑑於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體制內之「台灣法理自治學院」成員中「台灣自治建國」已逐漸成為主流願景,為兼顧感性理性,台灣民政府與台灣法理自治學院之運作必須有所區隔、分別運作,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作成建議:

  1. 將以「台灣自治建國」為終極目標之台灣法理自治學院改隸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使台灣法理自治學院得以基於言論自由,依所構想之「台灣政府」運作「台灣自治建國」之主張。
  2. 台灣民政府運作以最終效忠日本天皇為中心思想之「日台共同聯盟」,以保留台灣脫離政治煉獄的活路;台灣人的法理身分是日本臣民,基本上應有效忠日本天皇的堅定思維[18]

2015年12月9日,中華民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內政部尊重台灣民政府的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只要台灣民政府不傷害公眾利益,內政部不會干涉;但民眾花錢向台灣民政府申請的身分證與車牌都無效,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只屬於團體內部證明文件而已,內政部會提醒民眾不要受騙;如果有人因參加台灣民政府而被騙,內政部接獲檢舉就會處理[19][20]。2015年12月25日,台灣民政府秘書長夫人林梓安(林志昇之妻)在《時報周刊》專訪中說,台灣民政府是在國際戰爭法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規定下於2008年正式成立,2011年開始接受民眾申請身分證,所有運作都是符合《舊金山和約》規定,完全合法;台灣民政府是想幫台灣爭取正確國際地位的組織,所核發的身分證「是向美國申請,享美國國內待遇,可進出美國國內機場,連聯合國歐洲總部萬國宮也通行無阻」,證明台灣民政府確實獲國際認同[21]。2016年6月11日,中華民國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說,台灣民政府並非在內政部立案的政治團體,因此該團體發行的身分證與車牌等均為無效證件;但若台灣民政府的作為並無不法,即使台灣民政府宣稱有軍隊,也只在言論自由層次[11]。2016年6月13日,中華民國內政部部長葉俊榮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台灣民政府沒有依《人民團體法》向內政部申請備案,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可能涉及偽造或變造、也不具任何效力[22]

2016年6月9日,自稱公民記者的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引爆洪素珠事件。同月10日,台灣民政府連續發2份聲明稿,稱台灣民政府並無公民記者,洪素珠的言行與台灣民政府無關[23][24]。同月11日,徐格麟說,領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例如洪素珠,受到台灣民政府制定的「台灣公民權利法」約束[25];至於AIT否認持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不用經過面試就能拿到美國簽證,徐格麟說,「旅行證件本身是由美國來認證的,怎麼可能還要透過什麼方式去申請(簽證)呢?這不太合理」[26]。同月14日,徐格麟說,台灣民政府發行的身分證與護照都是美國軍政府核撥,持台灣民政府身分證進入AIT被拒絕的人是被警衛拒絕,AIT官員「從不否認」台灣民政府身分證有效[27];同日,AIT臺北辦事處處長梅健華說,根據美國法律,所有人必須憑「有能力」的主管機關所發行的證明文件申請美國簽證與進入美國,欲進入AIT者也必須憑合格的身分證明文件進入,「我很高興他們(台灣民政府)讓我們清楚這個事情,所以我以後要站在門口檢查進來的人的證件」[28]

政府架構

依據2014年3月24日台灣民政府發布的組織圖,最高領導人為「行政長官」,行政長官下設七人組成的「主席團」,主席團下設「國安參謀聯席會」、「內閣」、「參議院」、「眾議院」與「司法院」。

旗幟

台灣民政府使用美國國旗日本國旗、美國軍政府佔領台澎地區的佔領旗、台灣民政府旗共四面旗幟,不論是辦事處或是宣傳單上都可以見到。

主張的統治區域

台灣民政府宣稱合法統治臺灣、臺灣附屬島嶼澎湖群島新南群島,劃分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宜蘭州」共六個[29],並將原有的鄉鎮市區整併為

2014年11月10日,台灣民政府公告,本月8日「參眾議院聯席會議」通過,各州首長職稱「州長」改為「知事」,各州副首長職稱「副州長」改為「副知事」,各郡首長職稱維持「郡守」,各州參議會及眾議會改為單一州議會制度,各州每五萬人口選出州議員一人,各州議會設置議長一人與副議長三人。

以下為台灣民政府的行政區劃對照現行臺灣行政區劃

圖集

美國臺灣政府

知名成員

台灣民政府的知名成員有:

台灣民府有固定的人員與宣傳車在全台各地活動,並鼓吹申請身分證等行為[46]

2013年3月14日,台灣民政府舉行「第一屆日台精英研習營」[47]

2015年11月15日,台灣民政府在台北市舉行「快樂法理革命萬人大遊行」[48],台灣民政府發言人徐格麟、楊庭軒說,這一場「快樂的法理革命」是要宣告《舊金山和約》已經確立了台灣地位,本月8日美國國防部部長阿什頓·卡特也正式宣告美國是台灣主要佔領權國[49]。同月24日,台灣民政府在《台灣蘋果日報》刊登本次遊行的宣傳廣告,文末宣稱:㈠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已獲得聯合國總部承認並准許使用」;㈡台灣民政府於2015年2月28日正式控告美國與中華民國,「要求宣告台灣人國籍不是中華民國國籍,預料2015年12月以前會得到判決」[49]

反對聲音

2009年10月16日,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儀深說:

林志昇、何瑞元企圖從「戰時國際法」和「佔領法」來論述戰後台灣的國際地位,戰後台灣的地位是「美國軍事管轄下海外未合併領土」。個人認為,此一論述的弱點是: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被美國委託的「次要佔領權國」,竟然在1945年10月受降的時候宣稱台灣光復,隨後且宣告台灣人集體歸化中華民國國民,美國為何沒有「即時糾正」?
又,既然引述19世紀末波多黎各古巴曾經是「在USMG(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作為台灣的範例,但波多黎各和古巴都確實有一個短暫的USMG、以及當地成立的平民政府予以取代的過程。而台灣有自己的歷史因緣,這些事在台灣從未發生過;今日如何能夠讓歷史倒轉,炮製一個在台灣的USMG,然後說台灣「目前的地位」是處於USMG之下未合併的領土?
……台灣地位問題錯綜複雜,至少涵蓋國際法、憲法、歷史與政治等「多學科途徑」(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才講得清楚;不能只根據戰後某項宣言的效力或某條約的文字解釋,就以為找到台灣地位的真相或答案。[50]

2009年11月8日,深綠的美國律師江建祥說,林志昇等所謂「理想派」的控美案對於台獨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林志昇等的講法是,希望美國從中國國民黨手上「拿回」台灣主權,然後幫助所謂的「平民政府」完成「獨立」;但美國沒有台灣主權,美國已公開反對台獨、不准台獨公投[51],一旦台灣變成美國屬地,美國會讓台灣「獨立」嗎?他批評,控美案的心態非常可議,應該用一個「奴」字來形容,「看美國人臉色的『建國程序』,這能夠做嗎?不能做」。他說,林志昇等說「台灣、美國和日本同一國」,他深不以為然,「同一國?這就是奴性!那是懦夫,才會甘心當被保護的『奴』」。他說,林志昇等聲稱《舊金山和約》中顯示日本擁有台灣的「殘留主權」,這是他頭一次看到「殘留主權」這個名詞,他不知道「殘留主權」是什麼意思;但《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與朝鮮的主權時的法律用語一模一樣,「如果日本敢說擁有朝鮮的『殘留主權』,一定被朝鮮打死」[52]

2013年3月4日,台灣的媒體工作者許劍虹說,台灣民政府是一個標準的統派團體,但其奮鬥目標是追求台灣恢復1945年以前的政治地位、也就是「回歸」大日本帝國的懷抱,故其主張台灣目前的國家元首仍然是日本天皇;但台灣民政府無法忽略大日本帝國於太平洋戰爭後瓦解、乃至於目前日本仍然遭受美軍佔領的事實,故其在法理上認為,目前的台灣與澎湖均為美國軍事政府佔領下的屬地,但同時在美國默許下有一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存在於這塊土地上;台灣民政府亦認為,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參與政黨選舉活動的民主進步黨,也同樣是這個「中國流亡政權」的一份子;台灣民政府主要的宣傳對象不是美國人、甚至也不是台灣人、而是日本人,「根據東森新聞對該組織領導人林志昇的訪問[2],台灣民政府認為:目前台灣人的身分是美國人,但是最終要成為日本人!」「台灣民政府想要把美國政府拖入一場與中共的全面戰爭中,讓這兩個超級強權彼此打到兩敗俱傷,甚至也不惜讓台灣一起同歸於盡,為日本爭取喘息與壯大的機會。一旦等到中共與美國的戰爭結束後,在他們的認知裡,日本將會成為全亞洲唯一的贏家,然後大日本帝國也將在廢墟中重新站立起來,而台灣人民也將在最後重新成為『驕傲的日本人』;這在筆者眼中,可能才是林志昇這票人的真正目的。」[53]

2013年7月9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聲明:

  1. 台灣的國際地位在1951年9月8日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中明確說到「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提及台灣的歸屬。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潮流及普世人權的價值影響之下,「自決權」是戰時殖民地解決歸屬的最高原則。台灣的未來應依照「住民自決」的原則,由台灣的住民來決定自己的國家;這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19)70年代發表三篇重要宣言的基礎。這些與台灣民政府主張台灣為「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佔領權」是相互矛盾的。
  2. 雖然台灣民政府反對台灣屬於美國的一部份,但他們同時也反對台灣的獨立、建國、自治等的選項。這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堅持的「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是矛盾的。
  3. 台灣民政府在這兩年不斷強調「參拜靖國神社」以展示其主張之「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但參拜靖國神社具有高度的政治及宗教的敏感度及爭議性,不宜鼓勵。[54]

2013年8月12日,台灣國家聯盟主席姚嘉文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民政府及兩岸基督教論壇對策說明會」台北場說,台灣民政府強調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這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強調「要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立場大相逕庭,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仍有許多牧長、信徒堅信台灣民政府的說法,令他非常擔憂;他說,台灣民政府對台獨運動及台獨團體的傷害很重,大家一定要好好分辨,不要被台灣民政府騙了,「台灣不是日本、美國、中國的,台灣是台灣人民的,這就是事實!」[13]

2014年1月30日,國際研究學者蔡百銓說,台灣民政府期盼美國與日本勢力重返台灣,類似萬那杜塔納島居民的船貨崇拜期盼美軍重返該島;如今美國確實會加強其在西太平洋的勢力,但是絕不可能恢復《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程度;台灣想要加強台美關係,最迫切的工作就是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55]

2015年5月31日,台獨人士張繼昭說,如果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那麼美國政府早在1978年總統吉米·卡特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時就直接接管臺灣了,所以《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都證明美國不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舊金山和約》第1條規定結束同盟國對日本的戰爭狀態,第2條規定日本放棄臺灣及澎湖主權、但沒有規定美國對臺灣及澎湖有佔領權,第6條規定佔領軍於該條約生效後90天內退出「所有的」佔領地區,沒有佔領就沒有佔領權;台灣民政府與美國臺灣政府都主張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但他們都沒有美國的授權書,「就等於美國不承認他們」[56]

2016年6月11日,Facebook台灣國護照貼紙粉絲專頁管理員說,前一陣子,台灣民政府成員不斷在該頁張貼台灣民政府官方宣傳影片,還以台灣民政府在七大工業國組織(G7)雜誌花錢買的廣告宣傳「台灣已被G7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去參與」;上列言論被該頁管理員揭穿以後,台灣民政府成員不但沒有回答管理員的質疑,反而找來多人到該頁護航;希望大家不要花錢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也希望蔡英文政府早日處理台灣民政府,「不要再讓他們繼續抹黑台灣建國運動」[57]

2016年6月15日,台灣民族同盟資深成員張先生向信傳媒說,陳水扁在其總統任期末期出很多事,「國內許多『愛台灣』的支持者突然覺得台灣前途飄搖」,林志昇趁勢宣稱台灣民政府背後有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支持,他問林志昇「憑什麼說CIA支持?拿出證據來」,林志昇支吾其詞;嘉義曾有一批醫生熱衷參加台灣民政府活動,其中一人被說服買下未來執政後的「州長」一職,「事隔多時,那位醫生覺得不對勁,錢也討不回,那幾個醫生就跟林志昇決裂了,但也不敢四處張揚」。同日,政治評論家汪笨湖向信傳媒說,台灣民政府是在馬英九政府8年任期內壯大,其很多行為已經違法,「馬政府卻默許其行徑,為的是醜化台獨」,其實很多真正從事台獨運動的人早已跟林志昇劃清界線[42]

2016年6月16日,政治評論家曹長青說,台灣民政府「利用一些台灣人對日本的親和情懷(包括今天對民主日本的好感)」,主張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其組織架構也模仿日本。他說,林志昇一邊說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一邊又宣稱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台灣是美國屬地,還自稱在美國提起訴訟(控美案)要求確認美國對台灣的管轄權;但在美國,只要找一個律師寫訴狀,就可到法院遞狀,但「遞狀不等於法院受理」。他說,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皆以純屬政治問題為由,根據《聯邦民事訴訟法》將控美案程序駁回,「連請求的內容都拒絕予以實質裁判」;林志昇卻謊稱控美案已經進入「林志昇律師團可以向被告(包含白宮、國務院、國防部、法務署等行政部門)調閱與本案之相關文件」的狀況,林志昇在台灣演講時甚至自稱「美國願意提供它的機密檔案給我,這個機密檔案都是英文的,差不多有兩個我的身高那麼多」[58]

美國臺灣政府

美國臺灣政府
私人國家
現況 現存
成立日期 2013年4月25日 (2013-04-25)
首都  中華民國臺中市

2013年4月25日,蔡明法、蔡吉源等部分台灣民政府成員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記者會時,於演講中宣布組成「臺灣政府」,形同主張台灣獨立;此舉被台灣民政府視為叛變行為並切割之[59]。後來這些成員另組美國臺灣政府Taiwan Government USA,簡稱TGUSA)並架設新網站,也以台灣民政府旗幟做參考製作新旗幟。現時美國臺灣政府已不主張日本擁有臺灣主權。

佔領臺灣省政府前廣場的美國臺灣政府人員的帳篷與旗幟。

2014年7月7日,美國臺灣政府在臺灣省政府進行「占領行動」,占領臺灣省政府一樓大廳與三樓主席室,以「臺灣政府」四字布條遮蓋臺灣省政府大門上方「臺灣省政府」五字,將臺灣省政府廣場旗桿的中華民國國旗降下並升起美國國旗與美國軍政府佔領台澎地區的佔領旗,以塑膠布包覆臺灣省政府廣場的孫中山銅像,引來新聞媒體關注與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強制驅離[60][61]。然而美國臺灣政府並未就此放棄,接續數天仍然聚集於臺灣省政府附近[62]

占領行動後,蔡明法、蔡吉源與同是美國臺灣政府成員的吳耀堃被臺灣省政府控告侵入官署。2014年9月29日,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占領行動案,人在美國的蔡明法與蔡吉源向檢察官請假未出庭,吳耀堃與律師出庭,近百名美國臺灣政府支持者到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前集結;吳耀堃在法庭上說,美國臺灣政府並非無故侵入臺灣省政府,只是到臺灣省政府宣示臺灣人能自由組織政府的希望和機會,而臺灣省政府是開放的場所,他們只是進去臺灣省政府上廁所,他以前到中興新村打球也常到臺灣省政府上廁所[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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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昇
台灣平民政府籌備會 執行長
任期
2010年04月25日-
個人資料
出生 (1950-08-06) 1950年8月6日(65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斗六區斗六鎮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台灣平民民主黨
配偶 蘆京文(已離婚)
林梓安
學歷
  • 雲林縣斗六市鎮西國民小學畢業
  • 臺北市立大同初級中學畢業
  •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畢業
  • 高雄醫學院藥學系第十四屆畢業
  • 日本國名古屋市名城大學法學碩士畢業
經歷
  • 台北市學文補習班 負責人
  • 台北市學府補習班 負責人
  • 高雄市育才補習班 負責人
  • 天府建設公司 董事長
  • 四川師範大學 客座教授
  • 成都嘉好實驗學校 常務董事
  • 成都太平洋學校 董事長
  • 成都星星外國語學校 常務董事
  • 四川恩立德學院 教授兼常務董事
  • 環球電視 總經理
  • 嘉廷電視(HOME TV) 總經理
  •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常務理事
  • 2005年 建國黨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
  • 保護台灣大聯盟 發言人
  • 保護台灣大聯盟 中執委
  • 保護台灣大聯盟 公民黨 農民黨 王廷興聯盟…跨黨派聯盟 執行長
  • 2006年 高雄市市長選舉參選人
  • 建國黨 決策委員
  • 海洋之聲廣播電台 理事、顧問
  • 台灣平民行動黨 創黨黨主席
  • 制憲聯盟 召集人之一
  • 台灣平民民主黨 黨主席
  • 台灣平民政府籌備會 召集人
  • 李登輝之友會總會 秘書長
  • 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 台灣平民政府參謀聯席會議執行長
  • 台灣平民政府 秘書長
  • 台灣平民政府 高雄州州長
  •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執行長
  •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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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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