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由球員專題
LeBron James宣佈到熱火隊去,與Dwyane Wade和Chris Bosh合作,震撼了整個NBA。本來嘛,球員東跑西跑是很正常的事,但是LBJ這次做得極不漂亮,讓人整個感覺非常的差,用「背叛」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在受ESPN專訪一小時後,讓人感覺到,這一切都是個早就套好的炒作跟陰謀。這廣告還是LBJ自己的公司去招攬的,而這些事,等於是涮了之前跟他接觸的那些球隊一把,尤其是這七年來,待他如「皇上」的騎士隊,更是有被徹底欺騙的感覺。我可以接受他離開騎士隊,但要走也要走得漂亮,用這種「耍人」的方式離開,就是「赤裸裸的背叛」。為什麼騎士隊球迷會憤怒?為什麼騎士隊老闆用詛咒而不是祝福的方式來看待?他們的情緒可以理解。而經此決定之後,LBJ變成了家鄉的叛徒,因為騎士隊並沒有對不起他,而他用這種方法對待騎士隊,讓人感到心寒。
●不管LBJ到騎士隊是「重新開始」,還是叫什麼玩意兒,但大家對他去熱火隊普遍能「看好」對總冠軍是「更有希望」。Wade加上Bosh,已經具備了在NBA裡奪冠的實力,即便其他的配件不是那麼好,以這三人的能力足以填補。而看看波士頓塞爾蒂克隊的三巨頭,讓其他的隊員打出了不錯的成果,你不用懷疑一個事實:James有希望在未來幾年內得到冠軍。
●也許很多人會懷疑,Wade會不跟James爭老大嗎?我覺得這種懷疑是多餘的。Wade是個可以當老二的球員,他很成熟,即便是要他犧牲一點他也願意做,因此我以為在這個事情裡,他的犧牲最大。Bosh從來就不是個優秀的領袖球員,球隊的領導權還是會在James與Wade手上。
●但是,他才幾歲?25歲就放棄了以一己之力打天下的念頭?說句難聽話,實在是個「懦夫」的決定。此後他就算贏得總冠軍,那也不會是LBJ的總冠軍,因為熱火不是他的球隊。這是James要的嗎?如果是,我覺得他實在是太輸不起。一個英雄絕對不是從頭贏到尾才叫英雄,如果他在熱火隊還贏不了總冠軍時,他的歷史評價將會是什麼?單就這一點,他比不上Jordan,也比不上Kobe,這個決定會讓他受到一個受爭議的歷史評價上—即便他在未來會得到總冠軍,我都不會認同他。
●我很感慨,雖然「忠誠」兩個字,在職業運動的市場裡,不能當作唯一,但是職業運動也沒有到可以拋棄這兩個字的時候。今天騎士隊怎麼對LBJ的,大家有目共睹,結果他還是背棄了這個球隊這個城市,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地方。如果是因為騎士隊拿不到冠軍,所以他要離開,難道LBJ沒有責任帶領這個球隊再拼?難道球隊輸球,LBJ沒有責任?所以,2003年這一梯的「黃金世代」,在我看來,其心志薄弱程度,除了Wade與Carmelo Anthony外,都比不上1996年那個黃金梯隊。他們可能球技很好,體能天賦都很優異,但他們的心志太弱,離「偉大」兩個字,還真有一段距離。
●如果Pat Riley再復出,熱火隊會變成NBA裡的新全民公敵。凡事都有個道義,你就算不知道「意義」是什麼,也應該有「義氣」。接下來我們幾乎可以等著Riley再度上演當年趕走Stan Van Gundy的戲碼,這算他X的什麼玩意兒?
這個決定,會對LBJ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是無法估計。即便他贏得總冠軍,願意承認LBJ的「天下第一」地位者還有多少?還是要打個大問號?最可憐的是騎士隊的球迷與克里夫蘭全體市民,白養了這麼多年的超級巨星。以後怎麼辦?再陷入新的沉淪?我想都不敢想了。
從今而後,我不會再支持LBJ;如果Riley復出,我就反熱火到底。太低級了,低級到令人感到噁心。
(本文作者為圓球城市籃球作家)
舊文的提醒
群眾大多數都很健忘 有待小佩娃提醒!!

LeBron James,赤裸裸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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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皇] 爭議的出走 Jul 31 Sat 2010 12:20
(圖片來源:http://tinyurl.com/odb58vm)
看來小朱對於 LeBron James 出走騎士隊的整個過程非常火大,
其實,省去本文一些比較情緒化的字眼,我大概算是贊同他所提出的幾個重點。
James 這次確實走得很不漂亮,至少,在人情上,之於老闆和當地球迷,真的就是沒有把面子作足。(我相信他們永遠不會原諒他如此這樣對待自己的事情)
我想,這整起個事件,不論 James 未來有沒有拿到總冠軍,永遠是個可以被拿出來戰的爭議點。
不是不准一名無心戀戰的球員離開,那純是「結果」;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方式」,還有他在當下展現的「態度」,說實話,Cleveland 從來沒有虧待這位出身家鄉的天才球員,他們的憤怒,不難理解,但是也感到更大的無奈。
這一種無奈,或許只有身為未來名人堂等級的超級球星,他自己才會真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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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彥碩
LeBron James 宣佈到熱火隊去,與 Dwyane Wade 和 Chris Bosh 合作,震撼了整個NBA。本來嘛,球員東跑西跑是很正常的事,但是LBJ這次做得極不漂亮,讓人整個感覺非常的差,用「背叛」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在受ESPN專訪一小時後,讓人感覺到,這一切都是個早就套好的炒作跟陰謀。這廣告還是LBJ己的公司去招攬的,而這些事,等於是涮了之前跟他接觸的那些球隊一把,尤其是這七年來,待他如「皇上」的騎士隊,更是有被徹底欺騙的感覺。我可以接受他離開騎士隊,但要走也要走得漂亮,用這種「耍人」的方式離開,就是「赤裸裸的背叛」。為什麼騎士隊球迷會憤怒?為什麼騎士隊老闆用詛咒而不是祝福的方式來看待?他們的情緒可以理解。而經此決定之後,LBJ變成了家鄉的叛徒,因為騎士隊並沒有對不起他,而他用這種方法對待騎士隊,讓人感到心寒。
●不管LBJ到熱火隊是「重新開始」,還是叫什麼玩意兒,但大家對他去熱火隊普遍能「看好」對總冠軍是「更有希望」。Wade 加上 Bosh,已經具備了在NBA裡奪冠的實力,即便其他的配件不是那麼好,以這三人的能力足以填補。而看看波士頓塞爾蒂克隊的三巨頭,讓其他的隊員打出了不錯的成果,你不用懷疑一個事實:James 有希望在未來幾年內得到冠軍。
●也許很多人會懷疑,Wade 會不跟 James 爭老大嗎?我覺得這種懷疑是多餘的。Wade 是個可以當老二的球員,他很成熟,即便是要他犧牲一點他也願意做,因此我以為在這個事情裡,他的犧牲最大。Bosh 從來就不是個優秀的領袖球員,球隊的領導權還是會在 James 與 Wade 手上。
●但是,他才幾歲?25歲就放棄了以一己之力打天下的念頭?說句難聽話,實在是個「懦夫」的決定。此後他就算贏得總冠軍,那也不會是LBJ的總冠軍,因為熱火不是他的球隊。這是 James 要的嗎?如果是,我覺得他實在是太輸不起。一個英雄絕對不是從頭贏到尾才叫英雄,如果他在熱火隊還贏不了總冠軍時,他的歷史評價將會是什麼?單就這一點,他比不上 Jordan,也比不上 Kobe,這個決定會讓他受到一個受爭議的歷史評價上—即便他在未來會得到總冠軍,我都不會認同他。
●我很感慨,雖然「忠誠」兩個字,在職業運動的市場裡,不能當作唯一,但是職業運動也沒有到可以拋棄這兩個字的時候。今天騎士隊怎麼對LBJ的,大家有目共睹,結果他還是背棄了這個球隊這個城市,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地方。如果是因為騎士隊拿不到冠軍,所以他要離開,難道LBJ沒有責任帶領這個球隊再拼?難道球隊輸球,LBJ沒有責任?所以,2003年這一梯的「黃金世代」,在我看來,其心志薄弱程度,除了 Wade 與 Carmelo Anthony 外,都比不上1996年那個黃金梯隊。他們可能球技很好,體能天賦都很優異,但他們的心志太弱,離「偉大」兩個字,還真有一段距離。
●如果 Pat Riley 再復出,熱火隊會變成NBA裡的新全民公敵。凡事都有個道義,你就算不知道「意義」是什麼,也應該有「義氣」。接下來我們幾乎可以等著 Riley 再度上演當年趕走 Stan Van Gundy 的戲碼,這算他媽的什麼玩意兒?
這個決定,會對LBJ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是無法估計。即便他贏得總冠軍,願意承認LBJ的「天下第一」地位者還有多少?還是要打個大問號?最可憐的是騎士隊的球迷與克里夫蘭全體市民,白養了這麼多年的超級巨星。以後怎麼辦?再陷入新的沉淪?我想都不敢想了。
從今而後,我不會再支持LBJ;如果 Riley 復出,我就反熱火到底。太低級了,低級到令人感到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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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 of a Beach」,這是NY Post對 LeBron James 來到熱火隊,所用的標題
(http://www.nypost.com/lebron),真夠狠的,堪為我輩好好學習。
紐約客的反應強烈,當然可以理解;他們可以接受他們爭不到LBJ,而他留在騎士。但他們無法接
受LBJ投靠邁阿密,特別是他們的另一個大仇人,Pat Riley,這一段恩怨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
存在著,現在他們沒有把 Riley 的照片貼在小便池裡,已經很不錯了。現在他們最想要的 James
到了熱火隊,如果 Riley 又復出擔任總教練,我已經可以想像麥迪遜花園廣場會比伊拉克還要恐怖。
或者,我們可以在騎士或尼克的主場,在迎戰熱火隊的時候,到處看到 Delonte West 跟皇太后的
照片。
前一篇文章我痛罵LBJ,已經預知球迷的反應可能為何。但說實在話,一堆來罵我的人都是看標題
不看文章的文盲,有些球迷舉的例子甚至很好笑。我幾時說過James不能轉隊?但是一個25歲的
球員,卻不想獨力去完成建功立業,Charles Barkley 說得好:「我若25歲的話,我會試著獨力
去贏得一切,我想成為那樣的人,但 LeBron 則永遠不會了。」
這不是去管他是不是自由球員的問題。
如果LBJ不是個五星級球員,不是可以跟 Michael Jordan、Kobe Bryant 並駕其驅的球員,我管他去那一隊?
但就因為他是 LeBron James,未來幾年還可能再拿兩、三個年度MVP的超強球員。
25歲時就承受不了失敗,25歲時就想選擇更快的方式達到成功,那麼,我能對他期待什麼?我看到的是,一個超級球星的軟弱。他讓我想起,原來在今年東區冠軍賽第五戰裡,LBJ 那個出其離譜的表現,原來是他超級強悍的球技下,隱藏的另一面。他選擇了自己降格,那麼,他再也不是原來那個上天入地、唯我獨尊的 LeBron James。
我想起以前上國文課時,陳之藩那篇「哲學家皇帝」一文中,講到的美國年輕人:「青年們一切都以自己為出發,承受人生所應有的負擔,享受人生所應有的快樂。青年們的偶像不是叱吒風雲的流血家,而是勤苦自立的創業者。」現在這種「美國精神」,我在90年代那批人身上看到了,而在2000年以後的這些新生代球星身上,擁有這種特點的人,太少了。當你看到像 Kobe Bryant、Allen Iverson、甚至是像 Steve Nash、Paul Pierce 等那些球員,他們難道沒有機會去投入一支更強的球隊贏得總冠軍嗎?但他們都選擇了留下奮戰,他們是具有陳之藩先生筆下那些擁有「美國精神」的人們。但 James 才拼了七年,就打退堂鼓,他曾經離總冠軍如此接近,如今球隊越打越倒退,他不需要檢討自己嗎?今年對波士頓打得第五戰是怎麼回事?球迷總怪其他的隊友不爭氣,
而在那場比賽裡,他打得畏首畏尾,其他隊友是要怎麼拼?
如果今天 James 奮戰到了30歲,他還沒拿到冠軍,想要轉隊試試,不會有這麼多批評的聲浪,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他欠的,不是只有騎士隊而已,而包括了整個俄亥俄州以及克里夫蘭這個城市。這不是單純的球隊與球員之間的關係,還包括一個州、一個城市與一名球員之間的感情。在這七年裡,LBJ 就是克里夫蘭的名片,所以有些球迷不要單純到把 James 的離開視為「理所當然」,於理,LBJ 沒做錯什麼;於情,他錯得太大了。
2010年起,NBA再也沒有「皇帝」了。「皇上」是不會做老二的,在邁阿密,LBJ就是邁阿密
球迷心中的老二,老大是 Wade,還真有出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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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 Dan Gilbert 的重砲轟炸後,LeBron James 終於作出了回應。他要 Gilbert 跟他的幕僚「照鏡子自省」,並說他會為此付出代價。但 James 也承認,他並未告知老闆他要離開的決定。看到這個新聞,我把對 James 的厭惡再往上加一級,我深深的覺得,自己沒有罵錯人。
有哪一個負責任的員工,在離職的時候,會不告知他的老闆或上司離開的?你 James 可以走,我從未說過他不能走,但他走得非常難看。所以騎士隊的老闆跟球迷為什麼會如此憤怒,就可以理解,也可以同情 Gilbert 那封被 David Stern 罰了10萬美元的致球迷公開信。
James 批評 Gilbert 的話,讓我想起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是的,只要你喜歡,沒什麼不可以,但必須在你合法合度的範圍內。自由球員約滿走人,所以不必通知老闆,這是什麼話來著?所以大家在離職的時候,拍拍屁股走人就好,連說都不必說?球隊沒有明確告訴你要不要續約,你說要自己去找工作,不會有人怪你;但騎士隊已經明確希望跟 James 續約,他不吭聲也就算了,還直接開記者會,老闆事先都不知道你要做什麼決定,還透過電視直播,還自己公司賣廣告,這不是羞辱是什麼?這不僅在羞辱騎士隊,而且是羞辱整個克里夫蘭,甚至整個俄亥俄州。
大家不妨去試試看,要是你那天離職的時候,不事先告知也不交接,而你又是擔任一個重要職位,你原有的公司老闆跟同事會不罵你嗎?今天因為你是「LeBron James」,正是在鋒頭正健的時候,沒人敢不買你的帳,但到你弱勢的時候,誰還不落井下石?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在騎士隊這七年根本白待了,上帝教會他打籃球,卻沒教會他如何做人。幫 James 說話的黑人民權 Jesse Jackson 領袖大罵 Gilbert 把 James 當「奴隸」,他應該問問,James 是否已經遵守了一個職場的基本倫理。只有「奴隸」在逃跑的時候是不會跟主人說的,是 James 自己把自己當做了「奴隸」,不是別人把他當「奴隸」。
如果這些新生代球星,他們創造自我的「標籤」是這付德性,那他們那種風骨跟1996年的那一梯的,就差得太多了。我很慶幸2003梯的球星裡還有像 Dwyane Wade 與 Carmelo Anthony 這樣的球員,但 James 的言行,只會讓人感到他很不成熟而已,這叫「得了便宜還賣乖」,他甚至不如上述兩人,談何跟 Michael Jordan 或是 Kobe Bryant 比肩?
NBA歷史上,從未有一個超級球星,在他轉隊的時候,跟老東家的關係會搞成這樣的,這也是史無前例的。正因為 James 每天早上被自己帥醒,所以他從不照鏡子自省。我敢肯定現在聯盟中想擊敗熱火、擊敗 James 的球員,會比想加入他們的球員還多,因為這個球員已經失去了他們的尊敬,他自己把自己玩 low 了,而看看他所比肩的那些球星,那個像他這樣的?身為一個超級球星,不但要以藝業驚人,還必須以德服人,James 現在能服得了誰?
球員可以「自我」,但要有自己的格調。而 James 的「自我」,將使得想看到他失敗的人比想看到他成功還多,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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