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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逃債人】
2014/11/2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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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逃債人】
人生價值,不以賺取的金錢數字衡量。
若將數字從一排到九,是一億二千三百四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九,再增加幾個零就上兆
了。即使一生努力,終於賺到【兆】,人生也差不多【走】(臺語,往生)了,到那
時,再多錢財,也毫無意義。
【兆】若加上【走】字邊是【逃】,世緣盡時,【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儘管留下龐大財富在世間,但也還不了業力的債。所以今生切莫做個【逃債人】,否則來
生依然要償還造業積下的債。
人生爭名逐力到最後,什麼都帶不走,只有帶業而去。所以,莫沉迷於我相之中、迷失
於堆砌數字之中,當知錢財只是人生的【代用品】。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但如能好好使用,並利用此身、善用時間付出,便是富有的人
生。反之,只追求有形財產的累積,對社會沒有貢獻,則生命貧乏,是為富中之貧者,
人生亦只徒留遺憾。
人生短暫,要賺多少、擁有多少才能滿足呢?不如把有限的生命用得踏實,把握每一秒
鐘發善心、行善行,累積永恆的心靈財富。
恭錄自 證嚴法師-年年三好三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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