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商篡改翻譯險害命 食藥署遭點名
2018/11/0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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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晴雯/台北報道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林敬旻攝)
" data-reactid="23">監察院認為,衛福部食藥署對於傳銷業者進口食物相關之標示、宣揚或告白翻譯未能進行把關,任由直銷商改動原廠適 用與忌諱對象內容,肇生虛偽不實情事,形成食安管理的縫隙,有檢討的需要。
翻譯
(沒事 3 湯勺,有事6湯匙,打基礎) 」。報告羅列指出,美國原廠瓶罐標示「本產品僅供營養彌補品使用」;國內直銷商嘉康利公司廣告卻陳說為「最營養的早飯。" data-reactid="25">產品標示部份,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食品告白須根據《食物平安衛生辦理法》,不克不及涉及誇大不實或有傳播鼓吹療效,違背劃定者劃分可處最重400萬元和500萬元罰鍰。
對此,食藥署企科組科長江仟琦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44號曾針對化粧品告白事前審查議題作出诠釋,化粧品告白作事前審查,不符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也違背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意旨,是以今朝我國於食品、藥物與化妝品告白,只有針對藥物告白作事前審查,食物廣告是比照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國採市場監管與業者自主辦理。
2017年11月16日高雄市有1名21歲的年青媽咪向直銷商購買保健食物「精沛素」,讓僅4個月大的男嬰連氣兒食用4個月,結果差點危害人命,經北市衛生局查詢拜訪,此產品非嬰兒配方,但標示和告白與原廠分歧,告白還觸及強調不實。近日監察院發布查詢拜訪報告直指,食藥署未針對直銷業者在進口食品相幹的標示、宣揚與廣告翻譯進行把關,食安管理呈現破綻,必須檢討翻譯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tw.news.yahoo.com/%E7%9B%B4%E9%8A%B7%E5%95%86%E7%AB%84%E6%94%B9%E7%BF%BB%E8%AD%AF%E9%9A%AA%E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碩翻譯公司02-236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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