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聰持股彰銀遭罰 龍巖-公司持股合法有表決權
2022/04/21 09:31
瀏覽22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未申報持股彰銀股票,遭行政院金管會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未申報部分持股一年內處分。龍巖今晚表示,龍巖本身合法持股彰銀,並已申報,且擁有表決權。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透過由女兒擔任負責人的境外投資公司,進場大買彰銀股票,但未向金管會申報,依法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未申報股份無表決權,並命其一海外期貨手續費年內處分未申報持股。
這也是金管會首次查出大股東透過關係人增加持股未申報,遭裁群益期貨開戶罰的案件。
龍巖晚間發布訊息,龍巖今天收到金管會的裁處書,金管會認定龍巖的共同申報關係人(李世聰)違反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但龍巖曾兩度檢附陳述意見書及相關文件說明。
龍巖指出,龍巖所持有彰銀股份均已依法辦理申報,李世聰個人持股彰銀,以及對於彰銀持股的權利認定問題,與龍巖無涉;且龍巖所持有的彰銀股份擁有表決權及法令賦予的所有股東權利,並未受到任何強制處分裁處,此事對龍巖的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期貨開戶有三種方式:1.手機線上開戶 2.親臨營業場所開戶3.營業外場所開戶。開戶未提供符合本公司要求之財力證明等,其交易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若盤中所需使用交易額度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須本人持雙證件正本親臨所屬開戶公司當場完成簽章之補正程序後,再提出額度調整申請,並經徵信審核等作業完成後始得適用。開戶前請先準備:身分證、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銀行存摺。免臨櫃、輕鬆填、台灣各地都可開戶,開戶完成,馬上可交易國內期貨、國內選擇權、股票期貨、ETF期貨、海外期貨、海外選擇權..等。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