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不平等
2009/10/23 17:18
瀏覽597
迴響0
推薦2
引用0
男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仍很完整,女主人含淚支撐。
女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一定破碎,男主人恨摘綠帽。
爸爸外遇,兒女沒說什麼,默默認了!
媽媽外遇,兒女卻想自殺,放棄自己!
男女世界的平等戰爭烽火數十年了,仍無法顛覆傳統心態。
人間萬象皆不平等,何只感情。
然而,世間有沒有平等的「伴侶」可求呢?
如《本事經》卷一佛陀說:
「世間諸有情,居前中後際,皆屬於自業,『業』為其『伴侶』。」
——業報平等,我們從前世到今生都是以業為伴侶。
業,是我們身心活動的後續影響力,外遇行為似乎對外,卻是向內深化自己的習氣;其力用有多大,影響自己的刻骨傷害就有多深。
因此,不必爭取感情世界的平等,外遇不可能被等視待之。
只有業最平等了!它真實反應我們的生活經驗,身心的遺痕瞞得過另一半,但瞞不過自己;今世或來生必然要對自己的感情行為負責。
以業為伴侶者,忠實自己的感情,善業自享;外遇者,玩火自焚,隨他去!
(梵於2009/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