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擬,是一個在工作職場中經常出現的辭彙,
通常是在長官對於下屬所陳報之事件或意見內容表示同意時使用!
不過,就在昨天,
這個用詞竟然出現在我們中心的”派工登記本”上……![]()
什麼是「派工登記本」呢?
因為我們中心有一群以日計算工資的臨時人力,
長期以來,清潔打掃及交辦事項為他們主要工作內容,
所以,
如果同仁們有一些需要幫忙的雜項事務(例如:接送未成年個案、遞送狀紙、會議的茶水準備……),
同仁可以在「派工登記本」上載明派工的時間及協助內容,
再由負責臨時工管理的同仁進行人力協調與調度,
並將調派的人員名字填入「派工結果」之欄位即可,
基本上,此項業務是針對中心同仁提供服務的性質,
所以沒有所謂「申請」-「核准」的對位關係!
不過,就在昨日,
派工本上的「派工結果」欄位,出現了「如擬」!![]()
話說,為了因應一年一度的內控檢核,
於今年才接下財產管工作的我(有部分業務還沒交接完成喔),
必須在9月5日前完成所有財產、物品的清點工作,
基於種種的考量,
所以我特地協調了兩名臨時人力,
拜託他們利用8月31日(星期日)來協助我進行物品標籤黏貼及盤點的工作。
在過去,
我只需要在告知負責臨時工管理業務的同仁後自行將本項工作填入派工登記本即可,
然而,
因為目前臨時工管理的業務是由一位甫自他機關調來的資深公務員負責,
而他對於臨時工的管理概念與我們長久以來實施的模式有極大的出入,
所以,為了避免臨時工可能做白工的尷尬結果,
我依照資深公務員的要求填了派工單,等待派工。
只是,當見到「如擬」的結果時,
我真的有啼笑皆非的感覺。
由於我們這一組自資深公務員到職之後,
已經陸續與她發生不少衝突,
為了避免再生正面衝突,
我只好報備組長,
若她依然堅持要求臨時工事先填寫加班單(因為除了固定的工作項目外,臨時工的工作內容及時間以派工登記本作為依據,所以沒有正式的「加班」制度,過去沒有,資深公務員在接管業務後也沒有建立此項制度),
或持續以此理由刁難或指責臨時工,
我會上簽請主任同意將他們31日的工作時數納入計薪,
畢竟,「如擬」的派工結果,
並不適用在我與資深同仁之間的同位階關係,
而且,
我也已經受夠了這個人!![]()
回過頭來,我問我自己,
我在氣的到底是什麼?
就結果而言,我已經確定有人可以協助我進行盤點,
她喜歡當長官就讓她過過癮,
她批一個「如擬」,我也不會少一塊肉,
那我到底在氣什麼呢?![]()
如果,
是因為她總是習慣性地以「沒有交接」來掩飾他對於業務的疏忽或記性不佳的問題,
那我就是遷怒......畢竟,這個如擬事件與交接無關啊…..
如果,
是因為她在我們面前跟在臨時工面前的姿態有太大的差距,
那又與我何干?畢竟,他確實是臨時工的主管,臨時工面對她的姿態或要求,必須自己在「選擇適應」或「設法溝通、解決」之間進行選擇與處理,而不是期待別人替他們出頭啊?
……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氣什麼,
也許,
這個氣,是糾結了太多我因為資深公務員與中心之間格格不入的紛擾事件所衍生的不滿,
不過,有一件事情是我很清楚的:
如果我考上了公務員,
當我成為資深公務員時,
我絕對不要像她這樣推事、固執、失去彈性!


